勇当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先行者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纪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更需要本着“全方位深耕积累、多维度协同发力、高站位谋篇布局”路径,稳扎稳打,砥砺前行,方能为新时代输送既具有国际视野又立足中国大地、既通晓国际规则又擅长传播中国话语、既善于处理国际事务又能够捍卫国家利益的涉外法治人才。十余年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致力于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整体布局,努力建设全国教育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浙商高地”。
  
  “厚”——前期积累充分
  高水平深耕涉外法治领域  
  法学学科建设稳扎稳打,已在涉外法治领域崭露头角。浙江工商大学法学专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法学学科列入浙江省唯一法学类“十四五”省一流学科(A类)。2018年获批浙江省属高校唯一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拥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教育部执业技能人才培养实验区、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教学和科研平台,以及全国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内首家破产重组研究院、台湾研究院、长三角(先行)法治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法治浙江研究院等重点平台。利用智库平台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四十余份咨政报告获得相关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其中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肯定性批示十余次。智库研究人员先后被聘为司法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咨询专家、东部战区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专家、国台办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贸易救济专家委员会专家等。
  涉外法治课程建设完善,国际生培养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拥有十余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省级国际化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省级国际化线下一流课程等各类省级及以上课程,近30门全英文或双语涉外法学课程。2017年,宋杰教授负责的全英文课程《国际法学》入选教育部“第二期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020年获评浙江省省级国际化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020年、2022年,裴蓓副教授负责的全英文课程《侵权法》、苏新建教授负责的全英文课程《法理学》分别获评省级国际化线下一流课程。法学院有30余名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专任教师,近五年来共引进全职外籍教师3人,与其他国内外知名实务专家一同持续助力涉外法治教学。自2013年开始招收法学(国际法方向)国际生,涵盖本科、研究生两个层次,是国内最早开设法学(国际法方向)全英文授课本科项目的法学院。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国际生培养工作已经高度规范化。成立国际生教学委员会,制定国际生教育方面的相关政策、通过涉及国际生权益的重大决定。设立留学生办公室,建立具有国际化特色的国际生管理团队。制定实施《留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规定》,严格把控国际生毕业论文质量。
  培养大批优秀涉外法治方向中外学生,高水平涉外赛事不断取得突破。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的中国本科生培养方案专门设置涉外法务方向已有十余年,多人毕业后赴美国、英国等地国际知名高校深造,赴美国等地知名国际律所就业。全英文授课项目已累计招生300余人,来自美国、加拿大、法国、希腊、埃塞俄比亚、津巴布韦、南非、加纳、喀麦隆、马拉维、坦桑尼亚、赞比亚、牙买加、赤道几内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尼泊尔、尼日尔、菲律宾、马尔代夫、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土耳其、老挝、柬埔寨、蒙古、埃及、摩尔多瓦、基里巴斯、所罗门群岛等近四十个国家。2015年以来,法学院共有两名国际生获得教育部“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其中一名国际生连续三年获得该殊荣。2020年,2014级法学(国际法方向)本科毕业生Donald Rushambwa就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2021年10月,2019级国际法学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Adane Mandie Damtew成功当选埃塞俄比亚人民代表院议员。2019年,第十三届中国大陆地区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全英文竞赛中,法学院中国学生与国际生共同组队,由全职外教Sanoj Rajan教授带队,斩获二等奖。2023年,第十七届红十字国际人道法全英文模拟法庭竞赛(中国赛)中,法学院代表队以总分第三名的成绩获得一等奖和控方最佳检察官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涉外法治交流平台众多,学术影响力不断提升。近年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陆续搭建诸多涉外法治交流平台。2018年1月,与埃塞俄比亚贡德尔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成立“中国-埃塞俄比亚/非洲法律研究中心和培训基地”。2018年3月,浙江工商大学尼泊尔中心成立。2020年11月,浙江工商大学台湾研究院揭牌成立。2023年11月,国内第一个“破产重组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破产重组研究院揭牌成立。同时,法学院常态化举办涉外学术会议,不断扩大国内外的影响力。2019年12月,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处联合举办“亚太地区对国际人道法的观点:纪念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通过7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2021年11月,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处联合举办“人道主义行动与救助受害者行为的‘犯罪化’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2022年12月,承办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的重要分论坛“全球数字贸易法治”高峰论坛。2023年11月,承办“新时代两岸法学研究的合作与共进”研讨会。
  深耕涉外法治社会服务,常态化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经验交流。2017年5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承办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四期研修班(杭州阶段)。2018年6月,宋杰教授应邀参加第三届中非法学院院长论坛,结合“新时代中非法学教育与法律服务”的会议主题,作专题发言。2019年11月,俞燕宁教授远赴埃塞俄比亚参加由贡德尔大学和中非法律研究院共同主办的会议并作主题报告。2021年6月,宋杰教授应邀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参加“国际商法2021年年会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论坛”,结合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实践经验,作“从法律域外适用的角度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要求”主题报告。2022年8月,法学院承办第十二届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
  
  “准”——当下稳步推进
  高精度回应浙江现实需求
  锚定涉外法治的“浙江需求”,将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培养模式往纵深开拓。作为经济大省,全国涉外贸易摩擦案件中近三分之一发生在浙江。因此,在应对、管理和预防贸易摩擦上,浙江对涉外法治人才有着极为丰沛的需求,亟须更多专家型涉外法治人才。2024年初,浙江工商大学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以“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为培养方向,将浙江本省特色的涉外法律体系、涉外执法规范、涉外司法公正贯穿人才培养始终,凸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复合型、外向型、实用型特点,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方向性和竞争力。基地以浙江基本省情为立足点,与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司法厅等实务单位深度协同,在涉外立法、涉外执法与涉外司法三大维度上提出富有针对性的建设举措。
  加强与涉外法治实务部门的实质性、系统性合作,促进涉外法治研究成果“本地化”转化。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与浙江省商务厅共同探索推进浙江特色涉外地方立法,开展贸易摩擦应对方向法律硕士培养试点;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开展合作,共同推进涉外民商事审判人才培养,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合作,共同建设涉外争议检察监督、涉外司法协作机制。在上述工作基础上,2024年2月,浙江工商大学与浙江省司法厅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法治浙江建设研究院揭牌仪式。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把法治浙江建设研究院培育成助推浙江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的重要理论引擎,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打造成立足浙江面向国际的法治人才高地。
  明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深度挖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对大局工作的多维度助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优势之一,是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桥头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指引下,浙江工商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已经开始“辐射”经管法文史哲理工艺九大学科门类,推动各学科门类共同耕耘高校立德树人的“浙商试验田”。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融入浙江省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大场景、大趋势中来思考把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研究成果必将及时反哺于浙江实践。目前,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已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与前期积累建设的涉外法治课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平台高度统合,储备丰富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具箱”正在稳步打造中。
  
  “广”——未来放眼全球
  高站位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思想指引。开拓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直是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人的共同愿景。近年来,法学院致力于招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生源,服务于国家战略,为沿线各国民心相通架设桥梁。截至2023年,法学院已培养百余名来自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埃及、泰国、缅甸、柬埔寨、老挝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生。他们学成之后,或继续深造,或踏入职场,但无论身在何处,他们都主动承担起传播中国文化和精神的使命,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已然成为“一带一路”建设道路上的友好使者。2023年,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法学院谋划、筹备和发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学生全英文模拟法庭竞赛,该项赛事将于2024年下半年正式启动。法学院将以本次赛事为契机,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为线索,立足浙江,放眼全球,充分探寻自身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发挥的功能和作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以贯之、持续投入。在新征程上,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定会厚积薄发,为全面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贡献“浙商力量”。
  (宋杰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韩宁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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