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司法行政力量  谱写平安浙江建设新篇章

-- ——专访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毅
  2004年,浙江省全面部署大平安建设战略,率先开启了平安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力争民富与民安齐头并进。20年来,浙江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创新调解工作、平安监狱建设、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走出了一条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之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平安浙江建设硕果累累。
  司法行政系统如何参与平安浙江建设?对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司法行政系统又有哪些新思路?近日,《民主与法制》周刊专访了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毅。
  记者:浙江省司法厅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请您谈谈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平安浙江建设的具体工作情况。
  王中毅:近年来,浙江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司法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为主线,坚守安全稳定底线、矛盾纠纷化解防线、重点人员管控红线、法治护航平安阵线,打造了一系列司法行政系统平安浙江建设标志性成果。
  我们深入实施“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相关内容写入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我们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推动出台《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构建“1+1+N”改革政策制度体系,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全面应用“行政行为码”,基本实现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统管执法,获2022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我们在全国首推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首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一图一清单一指引”,全面建立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并实体化运行,配备县乡法治审查员3124名。2023年,经合法性审查的11.9万个事项均实现零败诉,切实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我们在全国首创“信用矫正”体系,联合省发改委打造“123N”信用矫正体系架构,上线“浙里信用矫正”应用,发布指标清单、应用清单,基本实现80%覆盖率目标。我们擦亮“平安监狱”品牌,截至2024年3月,全省监狱系统实现连续12年零8个月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大案件,连续19年零1个月安全生产“五无”。我们领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塑一口对外格局,规范一套机制管理,实现一支队伍办案,延伸复议监督效能,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市、区)的复议诉讼比全面超过1,2023年全省复议诉讼比2.3、调解成功率47.2%,居全国首位,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我们在全国首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构筑“1+4+N”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构建全流程评价机制,确保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答必优,为人民群众提供好家门口的法律服务。我们创新开展公民法治素养唯一省域试点,实现制度、理论、标准、载体、工具、体系等六个首创,培育建成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1019个,孵化省级精品项目92个,建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0家,为平安浙江建设夯实群众基础。试点案例入选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实践100例,获司法部全国推广。我们打响“枫桥式”司法所品牌,在全国率先发布司法所工作白皮书。我们探索完善“四四五”戒毒模式,获司法部全国推广。
  记者:站在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的新起点上,浙江省司法厅在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方面,有什么新思路?
  王中毅: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以定分止争、修复社会关系为己任,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服务。具体而言,主要遵循“1+4”路线: “1”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工作。“4”是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在立法方面,我们将突出重点、急用先行,运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形式,持续加强平安浙江建设相关领域法规规章供给,推动完善平安浙江建设制度保障体系。在执法方面,我们推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实质化运行,切实发现、整治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加快调整设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不断提升从复议末端发现执法前端问题的能力水平。在司法方面,我们持续深入推进“平安监狱”建设,试点开展监狱物联态势感知体系改革,优化完善情报收集研判、应急指挥调度、多跨协同处置的“情指行”一体化机制;不断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教育、救助力度。在守法方面,我们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精准普法,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通过身边的“法律顾问”,帮助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从源头实现纠纷预防化解的目的。
  记者:王厅长介绍到,要坚守安全稳定底线,其中一项核心工作就是调解。浙江省司法厅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调解工作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王中毅:我们自觉把调解工作置于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中考量谋划,充分发挥调解、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作用,创新调解工作模式,重塑调解话语体系。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让调解更“为民”。做深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部署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六化”工程,发布全国首个省级人民调解地方标准,创建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209家、“金口碑”区域调解品牌7个,涌现出“以外调外”“德清嫂”等一批广为人民群众知晓、深受信任的调解品牌。近五年年均调处矛盾纠纷65.3万件,当事人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二是持续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让调解更“多元”。做优行专调解,健全金融、互联网等领域调解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23个,深化律师调解市场化改革,推动设立商事调解组织212个。做实行政调解,发布首个县域行政调解文书体系和行政调解地方技术性规范。三是牵头推进诉前调解改革,让调解更“高效”。出台《关于加强诉前调解改革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创新形成一次分流、调解前置、财产保全、律师调查令、失联修复、法官全域指导、公证赋强、快速司法确认、失信惩戒等20项改革制度成果。2023年,诉前纠纷引调数达99.8万件,万人成讼率下降4.07%,民商事纠纷调诉比上升至1.68。四是迭代“浙里调解”数字化应用,让调解更“智慧”。全省2.9万家调解组织、12.3万名调解员统一接单,当事人可在线指定、查阅实时进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线审核评定,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调解效率提升28.57%。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做好监狱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你们在推进平安监狱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中毅:浙江省监狱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调研省女子监狱时作出的重要指示,我们从四个方面持续深化平安监狱建设:一是坚持系统治理,打造“情指行”一体化机制。创新打造集情报收集研判、应急指挥调度、多跨协同处置等于一体的“情指行”一体化机制,落实“日研判周会商”等工作举措,不断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一体抓好监管、生产、防疫、队伍等各项安全管理。二是深化“四防”并举,完善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一体协同推进,深入实施“两房一门一墙”标准化改造、罪犯现场监控全覆盖等工程,深化推进新时代执勤安保规范化建设,推动监狱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公共卫生管理、监管医疗等纳入属地安全工作体系。三是深化罪犯修心教育,促进罪犯本质改造。深入推进以政治攻心、法治正心、道德润心、矫治塑心、情感暖心为主要路径的罪犯“修心教育”,全覆盖建成罪犯心理健康辅导站、就业指导站、法律援助站和矛盾调解中心,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罪犯改造工作。四是推进数字法治改革,彰显监狱法治文明。深化“四规范一公开”,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建成使用浙江监狱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开展减刑假释协同智管、刑罚执行同步审查监督等试点工作。2021年至2023年,共依法办理减刑案件5.7万余件,年均减刑比例20.70%;假释案件1.2万余件,年均假释比例4.41%,均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有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记者:除了监狱系统,社区矫正机构也是重要的刑罚执行机关。今年是《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浙江省在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中毅:《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人数持续增长,目前全省在矫对象近五万人。全省社区矫正机构持续以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为主线,以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不断创新机制、强化功能、完善体系,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一是筑牢安全稳定“防火墙”。重大安保活动期间,滚动摸排重点风险隐患,并及时予以化解处置。制定下发《浙江省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处突演练,形成完整的应急处突机制。二是下好智慧矫正“先手棋”。迭代升级“浙里社区矫正应用”,通过“智能核辅”“随行智控”“再犯罪预测预警”,有效提升监管精度。创新探索“信用矫正”体系建设,推动社区矫正融入“信用浙江”整体框架,打通社区矫正对象融入回归社会正向激励通道。三是塑造教育帮扶“金名片”。开展学历技能“双提升”工程,通过“空中课堂”对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培训,帮助数千名对象解决就业问题。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六进六提升”活动,联合民政、人社、红十字会等部门,发动党员先锋、热心群众、公益团队等,对困难对象进行多维度的慰问帮扶。我们联合省检察院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海开通绿色通道,相关经验做法得到最高检、司法部等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记者:近年来,浙江圆满完成了杭州亚运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维稳安保任务。省司法厅在这些重大活动期间,采取了哪些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王中毅:去年亚运期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六个零”目标,以极限思维、硬核举措、全新打法,扎实推进平安护航亚运。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厅本级构建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专项工作组三级运行体系,累计召开领导小组例会、“一办六组”会议、督查汇报等会议20余次;压茬推进、梯次升级工作举措,制定出台《等级响应工作措施》《“十七条”措施》等。二是健全突发快响处置机制。制定7个领域应急预案,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省市县三级应急处突小组;厅领导带头在厅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开展视频调度30余次;中秋国庆期间监狱戒毒单位每日超过6000人在岗执勤。三是构建风险隐患整改闭环。制定出台督查暗访实施方案及工作清单,厅领导带队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督查暗访,累计下发问题反馈单47份、反馈问题85个;4个巡察组对监所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查出163项问题,156项落实整改,7项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参加全省护网演练、牵头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4次,发现问题均整改到位。四是抓实矛盾纠纷、信访等领域排查化解。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共调处65.77万件,未发生一起调解不当引发的“民转刑”案件。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加大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力度,实现全部化解。建立全天候全领域舆情监测响应机制,妥善处置涉系统负面信息。五是强化重点人群帮教管理。深入摸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每日汇总情况、每日调度研判,协调落实生活困难、患严重疾病重点对象的帮扶,确保不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记者:2022年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试点工作目前的进展如何?对平安浙江建设起到什么作用?
  王中毅:目前,“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设定的七大定量指标如期完成,“综合查一次”写入国办1号文件,群众对改革支持度高达96.8%。具体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是构建“权责统一”执法事项体系。梳理形成“全省总目录+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乡镇执法”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体系并实行动态调整。综合执法目录涉及1355项,覆盖25个执法领域。二是构建“金字塔型”执法组织体系。省级除海洋渔业外不再设执法队伍,市与市辖区实行以区为主的执法体制,县级执法队伍控制在7支以内,乡镇(街道)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实现85%的执法力量下沉县乡一线,其中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占到60%以上。三是构建“集成联合”执法监管体系。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探索形成86件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推广“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简案快办”;探索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四是构建“多跨协同”数字执法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已覆盖全省42个执法条线,累计归集各类执法数据95.1亿条。创新推广“行政行为码”并与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基层智治综合应用等系统贯通,2023年,发现并处置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扰企线索7173条。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改革,我们对行政执法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构建起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行政执法新格局,切实破解“多头管、三不管”“不执法、乱执法”“漏项、缺位”等难点堵点。
  记者: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司法所在参与平安浙江建设中发挥怎样的职能作用?
  王中毅:平安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我们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发挥司法所扎根基层、直面群众的优势,切实将司法所打造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火墙”、教育改造特殊人群“主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器”、服务基层人民群众“法超市”。一是融入中心更加紧密。组织动员全省所有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一线力量,全面服务保障乡镇(街道)中心工作,为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处置、矛盾化解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司法所积极协助承担乡镇(街道)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履行职责更加全面。司法所主动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履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传统职能,积极履行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等新增职能,探索履行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和合法性审查职能,取得了明显成效。2023年全省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54.7万件、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50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30.6万件。三是护航平安作用更加凸显。作为全国首批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省份,司法所人员力量得到整合充实,助推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化解;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效助推两类重点人群融入社会、回归家庭。
  ●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