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能动履职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

  20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开篇点题、谋划推动平安浙江建设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开启了平安中国建设省域先行探索实践之路。20年来,浙江法院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道路砥砺前行,以大平安理念为统领,强化能动履职、担当作为,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筑牢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法治屏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水平安全,有力助推浙江成为社会活力最强、社会秩序最优、安全感最高的省份之一。
  
  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指出,人民法院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都负有重大责任。浙江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打造“法护平安最佳实践地”,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04年至2023年,全省刑事案件总量下降53%,人民群众安全感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升到各省(区、市)前三。
  守牢维护政治安全“生命线”。政治安全是最高的国家安全。浙江法院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惩各种颠覆渗透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近三年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40件53人、“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犯罪案件163件255人,有力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全力以赴做好G20杭州峰会、杭州亚(残)运会等重大国际活动涉诉维稳安保工作,交出平安护航的高分答卷。
  抓住维护人民安宁“根本点”。人民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目的。浙江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全方位提升守护群众平安、保障群众权益的层次和水平。着力守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近十年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000余件1万余人,严惩利益熏心的造假者,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分子依法宣告从业禁止。着力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近五年审结P2P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740件,判处罪犯8122名,涉案金额2.9万亿元;严厉打击涉老诈骗,近五年审结“投资养老”“以房养老”、保健品坑老等涉老诈骗案件80件,判处罪犯189人,追赃挽损7亿余元。着力守护群众日常生活安全,出台《关于健全“民转刑”案件防范管控工作机制若干意见》,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和协同执行机制,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628件;温州法院签发全国首例全流程在线人身安全保护令,入选“中国十大反家暴典型案例”,获联合国妇女署点赞。
  筑牢维护社会安定“基本盘”。社会安全连着千家万户,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严惩危害社会安全犯罪,近五年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5.2万件,依法判处“保姆纵火案”“杀妻碎尸案”“强行冲卡拖行交警致死案”等被告人死刑,充分发挥刑罚震慑作用。严惩黑恶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4300余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900余人,黑恶财产执行到位近90亿元,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浙江高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严惩职务犯罪,完善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合力“打虎”“拍蝇”“猎狐”,依法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守好维护网络安靖“新领域”。网络空间是国家的“第五疆域”,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浙江法院坚持把防控网络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打击各类网络犯罪,近五年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万余件,判处罪犯3.3万余人,千方百计帮助受骗群众挽回损失。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2023年审结4063件6339人,决不允许网络空间沦为法外之地。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对周焯华、张宁宁等跨境赌博犯罪集团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周焯华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浙江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预防化解各类经济金融风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着力打造“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标杆地”。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多次强调民营经济是浙江的活力所在,要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浙江法院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贯彻执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深化法护营商增值服务,激励企业提振信心、拓展市场、突围发展。及时制定、优化调整涉疫情司法政策,依法采用“活扣”“活封”、调解、和解、司法重整等法律手段,近三年帮助2.8万家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尽可能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尽可能降低企业关门倒闭风险。
  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坚持以“怎么也不为过”的劲头,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近五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万件,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落实惩罚性赔偿机制,近五年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总额47.2亿元,是前五年的3倍。加强数据权利保护,近五年审结“大数据杀熟案”“直播流量造假案”等涉数字经济案件8万余件,促进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着力打造“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深化“企业破产一件事”改革,助力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新旧动能转换。近五年审结破产案件1.7万余件,化解不良金融资产4434亿余元,盘活土地24万余亩、房屋4637万平方米,安置职工12万余名,有力促进腾笼换鸟、转型升级。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先后对绍兴盾安集团、金华新光集团、宁波银亿集团等特大债务风险系列案实行集中管辖、统一处置,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安全。
  着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深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推进杭州、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实质化运作,完善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近五年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4万件、海事案件1.1万件,涉及117个国家和地区,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到浙江法院诉讼,浙江涉外司法影响力越来越大。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创新深化诉源治理“浙江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并纳入“平安浙江”建设内容。浙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把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大力助推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分别在全省、县级、乡镇和村社层面总结推广“浙江解纷码”、舟山“普陀模式”、永康“龙山经验”和临安“共享法庭”,推动构建起“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源头治理效应日益显现。全省法院收案数连续6年稳步下降,从2017年的全国第2位降至2023年的第11位,浙江“诉讼大省”的状况明显改观。《人民日报》评论认为:“诉源治理‘浙江模式’不仅回答了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的时代之问,也成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法治实践。”
  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诉源治理组织领导机制。2019年,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在推进诉源治理过程中的领导责任,将万人成讼率指标纳入全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共同富裕示范区考核内容,压实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诉源治理主体责任,全省万人成讼率从2019年的109.7降至2023年的72.4。
  建立健全“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矛盾纠纷分层过滤机制。2019年,省委在全省推广建设一站式实体化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构建“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全省92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入驻社会治理中心,实现群众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2023年,全省社会治理中心接待群众97.74万人,受理各类信访和矛盾纠纷61.59万件,办结率达97.48%。
  建立健全诉源纠纷就地受理就地化解机制。2019年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联合印发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意见,推动法庭总数从2017年的243个增至338个,形成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人民法庭布局新体系。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人民法庭从过去单一“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并重转变,80%以上的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多元解纷合力。针对人民法庭服务基层半径偏大、覆盖村社基层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在全省大力推进共享法庭建设,把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线上诉讼等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努力打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全省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覆盖100%的镇街、98%以上村社,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76.3%。
  建立健全重大诉源预警预测机制。省委将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浙江建设考核内容,极大推动司法建议由“软建议”向“硬执行”转化。2023年共发送司法建议2835份,反馈率和采纳率分别为84.55%、83.88%,同比上升4.16%、3.85%,有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浙江高院向省政府发送司法建议,推动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落实落地,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减少大量潜在纠纷,被最高人民法院写入2023年“一号司法建议”。
  建立健全诉源在线智能化解机制。大力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现更名为“浙江解纷码”),汇聚起1万余家专业调解机构、5万余名调解员,为老百姓提供在线咨询、调解、诉讼等一条龙服务,实现矛盾纠纷“漏斗式”的分层过滤。截至2023年,“浙江解纷码”访问量1681.7万人次,调解案件353.47万件,调解成功率51.1%。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
  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强调,人民法院要深入实践“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浙江法院紧紧围绕这一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政治建设、规范化建设、智能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平安浙江建设从面上安全向本质安全、从维护安全向塑造安全转变跃升。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法官员额制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运行机制,推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强化上级法院和院庭长的管理、指导、监督责任,连续6年组织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倒逼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量。2023年,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1.4%,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占比仅为0.1%。
  全面推进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数字正义是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浙江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先行优势,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开“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历史先河,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以治理促发展。杭州互联网法院入选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写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推动“浙江移动微法院”走向全国,当事人在手机端即可进行网上立案、案件查询、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等20余项诉讼活动,享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推动平安法治服务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巩固提升“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等创新成果,努力打造全生命周期司法平台、全时空在线司法服务、全流域智能司法模式、全方位变革司法制度的“浙江全域数字法院”,不断提升法护平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为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提供经验,浙江省智慧法院建设综合评价连续4年全国第一。
  全面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浙江法院锚定“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积极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大力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以不动产司法拍卖“一件事”改革为突破点,变“法院单打独斗”为“多部门协同作战”,有效解决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精准惩戒难等问题,司法拍卖用时缩短40%,办证平均用时由20天缩短至2天。杭州中院仅用1天时间,向“龙炎”非法集资案遍布全国各地的17万名当事人发放案款17亿元,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让当事人胜诉权益更多成为真金白银。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工作,是法院传播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浙江法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传递社会正能量。依法审结“就业地域歧视案”“地铁萌娃肖像权纠纷案”“扔香蕉皮致老人滑倒受伤案”“好意同乘案”“保安陪同送医无需赔偿案”等一系列案件,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例明辨是非、激浊扬清,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引导崇德向善,以良好社会风气促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浙江法院将以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为契机,一体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锚定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定位新使命,进一步强化能动履职,持续以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高水平安全,助推平安浙江战略擘画在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打造新的重大成果、彰显新的时代价值。
  (作者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责任编辑: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