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 扎根祖国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培养法治人才

  党的十八大以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2024年2月,《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未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前进方向。民族工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民族团结进步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高等院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如何在全面推进党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培养素质过硬的法治人才队伍的同时,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工作的重要课题。
  云南大学法学院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为导向,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夯实法学基础学科的基础上,着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边疆民族地区法治等特色优势学科方向,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学研究、教学和人才培养开展了积极探索。
  
  云南大学法学院
  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 
  云南大学法学学科始建于1931年,是西南地区建立最早的法科之一。1933年成立法律系。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云南大学法律系整体搬迁至重庆,与其他高校法律系共同组建西南政法学院(今西南政法大学)。1980年,云南大学法律系恢复重建并于次年招生,1999年独立建制为法学院。1993年获批经济法硕士点,1996年获批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点,1999年获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2003年自主增设民族法学博士学位授权,2006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17年在云南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动态调整中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20年11月获批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遴选云南大学法学院为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年,云南大学法学院进入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行列,人才培养层次和质量迈上新台阶。2019年,法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获批云南省“一流建设学科”,2024年入选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法治人才培养,云南大学法学院具有显著的优势和特色。云南大学法学院长期注重经验研究和少数民族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充分利用云南多民族地区的区位优势,承袭云南大学民族学研究的深厚基础,将民族学学科与法学学科相融合,突出民族法及地方司法制度教学研究特色,注重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始终坚持服务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研究和法学教育,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己任。2003年自主增设民族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以来,累计培养民族法学博士研究生70余人,具有民族法学教育背景的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本科生5000余人,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实践输送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云南大学法学院确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与边疆民族地区法治”为法学院四大重点培养方向之一,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高标准、高起点服务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法治建设。在教学和研究方面主要从历史、实践和规则三个维度展开:一是从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国古代法典中发掘和凝练国家认同、民族认同的原理、机制、规则,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高标准建设提供历史镜鉴;二是从边疆民族地区的运行实践和民族习惯法中,凝练出有助于推动民族团结的政策、原理和有益经验,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三是从法律文本出发,结合我国民族政策以及法学方法论知识,规范阐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法理支持。
  作为云南大学传统优势学科,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学科群奠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坚实基础与有力支撑。云南大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学科群创办于20世纪30年代末,以方国瑜先生为代表的中国历史学学派和以吴文藻先生为代表的社会人类学学派汇聚于此,建构起既有中国特色又具全球视野的学科高地,产生了《云南三村》《生育制度》《祖荫下》《芒市边民的摆》《彝族简史》《傣族史》等一批学术经典。目前,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建有民族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建有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一个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个社会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民族学学科在教育部历次评估中始终名列前茅。这些悠久且优秀的学术传统和极具影响力的学术平台,为云南大学法学院开展法治人才培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素材和理论资源。
  同时,云南省是典型的边疆多民族聚居省份,各民族交错分布,多元民族文化互相交织、融合,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民族文化格局。此种区域和社会文化特征造就了云南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法治人才培养上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亦属不容推辞的时代使命。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
  机遇和挑战
  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幻莫测以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加速演进,对我国法治建设工作和民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人才培养和新时代法学研究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着宏观指导思想如何在实践中切实落地生根的难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但如何理解并实际运用这一纲领、将高度凝练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实践中的教学和科研行动,将极具丰富内涵和广阔外延的基本政策结合到法学教育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这既是对教学科研工作者政治领悟能力和法学理论功底的考验,也是对法学院学生基本政治素养和学习转化水平的挑战。就传统法学教育而言,一方面,我国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理论基础和教学经验;另一方面,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海量的法学资料可作批判性的借鉴和参考。而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法学教育相结合,既是较为新颖的研究领域,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创新,尽管已有民族法学教研经验可供借鉴和参考,但在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策方针的大背景之下,对其法学教育模式的探索仍然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其次,过去民族法学学科的固有缺陷为法治人才培养带来一定程度的阻碍。从实践来看,由于民族事务相关法律与公民日常生活之间存在一定的间距,其立法热度和受关注程度均逊色于其他部门法,民族事务法律研究数量和质量也不及热门法学领域。从法律体系来看,民族事务立法不仅有国家层面的立法,也有民族自治地方出台的地方性规范,其内容较为冗杂且体系性不足。这既是过去民族法学领域存在的客观困境,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教研亟须破解的难题。民族事务立法和法学研究关乎国家稳定大局,与其他部门法同等重要,在党中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工作主线的背景下,推动民族事务相关立法及相关研究是当前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激活并繁荣民族法学教研亦是当前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
  最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学研究与基础法学及部门法理论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待厘清。在新时代背景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不能脱离基础法学理论和部门法知识体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建设涉及各族人民各方面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在社会生活与法治实践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离不开对各族人民政治、人身、财产权利的保障,民族地区的矛盾纠纷需要通过行政、司法等常规治理手段予以化解,国家的繁荣富强亦离不开各族人民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和恪守。创制行之有效的民族法律制度、妥善处理民族事务离不开对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等法律的深入理解和交叉并用,培养合格的具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人才应当在汲取民族法学相关理论和思维的同时,注重对其他部门法理论和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未来发展思路
  目前,民族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进一步融入法学教育之中,培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人才,是对民族事务实现良法善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手段。接下来,云南大学法学院将进一步深刻学习领悟民族工作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优化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第一,充分发挥云南地域优势、云南大学民族学学科优势,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学特色教研平台。云南自古以来就是少数民族聚集区域,民族文化积淀深厚。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坚强有力领导下,云南各族人民团结互助,经济社会和文化不断繁荣发展,积累了相当的民族工作硕果。云南大学是我国民族学研究的重镇,具有深厚学术底蕴和优良学术传统。未来,云南大学法学院将在总结过往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经验的基础上,从广度和深度上继续拓展,充分利用云南大学民族学研究成果及其研究经验、理论和方法,以实地调研、资料搜集、交流合作等方法,进一步发掘云南各民族法文化的优秀成果和宝贵经验,从中萃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建设的灵感,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在法治人才培养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二,优化法学学科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目前,民族法学是云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专业型硕士生的必修课程。未来,法学院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民族法学的课程内容和教学形式。在课程设置上注重法学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相结合,持续寻找民族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学科的嫁接点位,扩大民族法学课程至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范畴,让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通过学习和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情怀和法治思维,鼓励学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导向广泛开展民族法学同其他部门法学的交叉研究。此外,法学院将在理论法学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中重点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学研究方向,全面调整培养计划和课程大纲,以民族法学和法社会学为授课重点,培养具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高质量法治人才。法学院将加强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以服务边疆、建设边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毕业生鲜明的就业导向。
  第三,注重思想道德与政治素养教育。法治人才培养应当注重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相较于其他传统法学学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不仅需要具备与其他学科同等的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更需要着重突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刻领悟党中央民族政策的内涵和精神,理解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未来,云南大学法学院将在原有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政治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通识素质教育中一以贯之,提升学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提高学生的政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切实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同时,法学院将采取课程学习、学术研究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鼓励并组织学生前往民族聚集区实地调研考察,将理论和实际融会贯通。
  第四,加强法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目前,民族法学属于云南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与公法学教研室的研究方向之一。服务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法学院将在已有教研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重点突出民族法学研究方向并作为法学院核心建设学科,大力引进优质师资,聚焦教师队伍教学科研建设,加强法学院师生与相关实务部门的交流联系,加大对相关优秀教学科研成果的激励力度。同时,不断推进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师风建设,注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培养,加强学术训练,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科学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
  (陈云东系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张青系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 责任编辑:高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