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系列报道之二

统一裁判尺度 加强法律监督 助力合规发展

-- ——公正司法为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撑腰
  “我跑这一单才几块钱,刮风下雨都得跑。但是我听说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政策,来保护我们的利益,心里肯定比以前踏实了不少,挣钱也越来越有劲了。”记者在与外卖小哥的聊天中,听到了这些话。
  今年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分别提及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近年来,各级政法单位积极履职,通过发布白皮书、建立审判团队、进行有效监督等方式,加强新业态从业者的司法保护,促进纠纷化解提质增效,推动新业态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司法保障
  破除用工责任“障眼法”
  “感谢法官为我主持公道,支持了仲裁机构的裁决,也帮助我确定了与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外卖员张某激动地说。
  张某回忆起这次的纠纷,内心五味杂陈。原来,早在2019年,张某就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在北京的某配送点提供送餐服务。但是到了2020年,该科技公司与案外某网络公司签订了《平台服务协议》,约定通过将自然人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形式,由个体工商户通过平台承揽科技公司的业务,并由科技公司向网络公司支付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在此之后,张某就被注册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并以该工商户的名义与网络公司签订了《项目转包协议》。但是,张某在该平台的接单方式、工作内容与之前并无变化,报酬也由科技公司按月支付。
  后因双方发生争执,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其与科技公司的劳动关系,仲裁裁决确认劳动关系后,科技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所从事的送餐业务属于该科技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该公司按月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由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同时,张某向科技公司提供了较为长期、固定的劳动,可以认定张某与该科技公司之间具有较强的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北京三中院法官田璐告诉记者,虽然相较于传统劳动关系,张某的工作较为灵活,但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双方签订的协议虽然名为《服务协议》,但是不能否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实质。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用工模式多元导致实际用工主体难界定的问题。与传统自营和劳动派遣的用工模式不同,新就业形态下,平台会引入多家外包公司,形成‘平台+劳动者+外包公司’的长链条模式。一些平台甚至引导劳动者先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再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用以规避劳动关系,劳动者往往难以确定实际用工主体。”田璐告诉记者。
  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案件审理时,会重点审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管理、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并根据实际用工,判断外卖小哥等与平台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破除以劳务连环外包、诱导注册个体户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的“障眼法”,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针对签署“障眼法”合同,北京三中院认为,在新就业形态中,对于双方法律关系的审查仍应坚持“实质审查”原则,不能仅看双方签订协议的名目。
  早在2021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八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其中就对劳务外包、节假日报酬、保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通过审理“外卖员被注册为个体户案”等典型案例,树立裁判规则,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复杂的用工法律关系认定等问题,目前坚持以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来认定劳动关系已逐步成为共识。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3年审结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14.2万件,同比下降10.2%。治理成效显著,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检察监督
  疏解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心结”
  “遇见高温、大雨,外卖的生意就特别好,我们也想多跑几单多赚点钱,所以一般恶劣天气我是不休息的,不过也是辛苦钱,连‘高温补贴’都没有。”偶然一次和外卖小哥强子的闲聊中,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平谷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黄魁了解到了有关情况。
  针对这一线索,2023年9月,平谷区检察院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紧紧围绕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领域农民工讨薪和根治欠薪等专项活动。针对夏季气温高、持续天数长等情况,将以外卖配送员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领域户外劳动者作为支持起诉重点对象,依托首都检察版接诉即办机制,归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据信息,靶向治理欠薪讨薪等投诉问题,依职权行使监督权力,做到司法为民、监督为民。
  “劳动关系纠纷支持起诉的第一步,应当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黄魁告诉记者。
  一些平台站点与部分外卖配送员之间,以签订合作协议、承包协议的方式代替签订劳动合同,有意规避了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对此,平谷区检察院以创新融合履职进行监督,联合区劳动监察大队调取站点工资发放记录及凭证、劳动者花名册等关键证据,证实站点未依法全额及时向外卖小哥发放“高温津贴”事实。同时,检察机关办案组经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专家交流论证,认定平台与外卖配送员之间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针对以上存在的法律问题,结合实际案例,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检察官向平台配送站点负责人解释发放“高温津贴”相关法律依据及北京市相关政策,讲明检察机关依法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工资、补贴支付问题的立场,同时逐一向外卖配送员解答法律政策,介绍依法办理涉新业态劳动者讨薪的生效裁判监督、支持起诉案件、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依法快速受理审查、提起诉讼。同时,畅通外卖配送员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绿色通道”。
  最终,相关平台站点向210名外卖小哥发放“高温津贴”81880元,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通过本案,黄魁想告诉广大新业态劳动者,在遭遇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支持起诉职能等方式帮助他们依法维权。同时,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充分履职,严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薪酬,更好体现企业主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力,新业态从业者面临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司法为民,止于至善。近年来,平谷区检察院高质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开展专项行动,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用心用情疏解劳动者“心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民生无小事,一个小小的支持起诉案件,背后涉及的是众多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民事检察官,我们希望通过能动履职、行使监督这一重要手段,以法治力量为劳动者提供坚强后盾。”黄魁说。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民生热点以及重点人群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其中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切实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合规建设
  推动新业态行业健康发展
  “您好,我的这一单乘客航班延误了,而且马上超出了免费等待时间,这个费用如何结算呢?”网约车司机王某致电平台客服,焦急地询问。
  “您好,航班显示落地后,免费等待乘客一个小时,若乘客没有上车且司机未联系到乘客,可通过司机端在线报给客服,客服帮忙结束服务,费用正常结算,结算费用为正常完成服务的价钱。”客服回答。
  由于王某第一次遇到航班延误的情况,且该航班目前为备降状态,在本次通话结束后,他还是感到有些不安,便再次致电平台客服。
  但是,却得到了和刚才完全不一样的回答。“接机服务是按照航班实际到达时间提供用车服务的,该航班动态目前为备降,需待飞机降落后才开始计算免费等待时间,目前无法提供费用结算服务,若您不继续等待,只能操作改派。”另外一位客服说。
  在一番争论后,系统将王某的这一订单改派他人,同时平台认定王某存在“扰乱平台/恶意占用客服热线资源”之情形,对其予以违规处理,并扣除王某300元违约金以及积分3分,还将王某的账户冻结、平台运营资质永久下线。王某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将该网约车平台公司诉至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网约车平台有权制定规则以维护本平台经营管理秩序,但在具体条款中,应注意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尤其在制定处罚措施时,需审慎适用比例原则,不得滥用规则制定权而导致主体间权利义务失衡,从而有损交易效率、有违平台经营初衷。
  法院认为,平台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下,通过积极制定规则以维护本平台经营管理秩序,应予尊重。但是,与同类平台有关规则相比较,被告平台规定的具体处罚措施没有依据情节区分轻重,直接处以不予结算和永久下线并处违约金,未平等对待当事人。王某的行为除本人因素外,也有网约车平台过错诱因,不可将该行为所致后果一概归咎于王某。据此,法院判令网约车平台公司返还王某被冻结的账户资金并支付其被改派订单费用。
  “企业对内部关系的管理,尤其在涉及处罚性质举措时,自身既是合同相对方,又兼具平台规则制定和管理方角色,故而更应平等对待当事人,以确保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公平、合理,不得有违比例原则、不得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封瑜说。
  该案件不仅维护了司机与平台的合法权益,更维护了新业态行业的合规健康发展。“如果网约车这种产业模式对社会有益,我们要呵护这个产业健康可持续地走下去。在这个产业模式里,让平台、乘客、司机,每一个参与者的利益得到最大保护,才可以推动它良性持久地发展。”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贺诚说。法律乃公正善良的艺术,也是正义和平衡的艺术。
  前进道路上,每一个努力奋斗的人、每个行业的从业者,都是值得尊敬的奋斗者。以公正司法守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义不容辞。
  ●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