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文章标题: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强调“要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新就业形态’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也不能姗姗来迟”。在北京前门,习近平总书记看望胡同服务点的“快递小哥”问冷暖;在湖南长沙,习近平总书记与基层代表座谈时请来货车司机代表听疾苦;在陕西柞水,习近平总书记走进直播间给乡村电商鼓干劲……
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新就业形态”的概念,到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各部门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爱越来越深入。实实在在的便利,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越来越多的温暖。
本期封面报道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共同关注司法机关、工会组织、人社部门等如何回答好这道民生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