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系列报道之二

多部门联合向文物犯罪“亮剑”

  文物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保护文物、护佑文化传承,就是保护我们的历史。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守护好中华文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先后多次对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提出“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要合理利用”“完善安保措施,堵住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要加强执法督察,规范举报流程,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近年来,我国在打击文物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不断完善文物保护体系,有效遏制了文物犯罪的蔓延势头。
  
  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力度不断加大
  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是文物保护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执法司法机关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重要力量,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在保护文物、护佑文化传承中肩负了重要的责任。公安机关与文物行政管理等职能部门加大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了一系列重大文物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严惩文物犯罪,保护文物安全、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2020年,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重要线索:广东商人骆某涉嫌以高价从洛阳李某手中购得一面珍贵的“昭君出塞”铜镜。经过长达11个月的深入调查与数据分析,警方从海量的信息中,逐渐梳理出一个庞大的文物犯罪网络。
  经过艰苦的侦查工作,洛阳市公安局成功梳理出涉嫌文物倒卖的嫌疑人40余名以及上百条疑似交易信息。鉴于案件涉及范围广泛、影响重大,2021年7月,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洛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深入调查。
  经过综合分析和研判,专案组成功通过铜镜的卖家李某,进一步发现了多名上家和下家。面对错综复杂的线索,专案组抽丝剥茧、顺藤摸瓜,逐步锁定盗掘铜镜的源头,并最终查实了铜镜从被盗掘出土到先后4次被倒卖的全过程,揭示了这一犯罪链条的全貌。
  两年来,专案组民警奔赴北京、上海、广东等20余省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59人,所有涉案人员一一被捉拿归案。最终在2023年,实现了全链条的侦破。
  本次由“昭君出塞”铜镜牵出的特大倒卖文物案,历时两年多,总计追回5000余件文物,其中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67件、三级文物592件、一般文物4380余件以及古钱币54.2公斤。数量之多,价值之高,令人震惊。
  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侦查终结后,将该系列案向瀍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目前已判决33人。李某等16人倒卖文物,林某等4人盗掘古墓葬,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该案的侦破,有力震慑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凸显了公安机关加大文物保护的决心与力度。”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坚持全链条侦办案件,上打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对各类文物犯罪“零容忍”。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对文物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联合惩治文物违法犯罪力度不断加大。
  公安部2022年与国家文物局联合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密切与文物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文物犯罪,截至11月底,累计侦破盗掘、盗窃、倒卖等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0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0余名,追缴各类涉案文物1.3万余件。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公安部组织指挥各地公安机关对38起部督文物案件展开攻坚,破案件、打团伙、挖幕后、缴文物、断链条,铲除文物犯罪滋生土壤,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除了上述案件之外,浙江嵊州公安机关破获部督“12·07”系列盗掘、倒卖文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核破盗掘、倒卖等文物案件80余起,追缴各类文物1400余件。广西兴安公安机关侦破部督“5·26”系列盗掘古墓葬案,打掉一个长期流窜江西、广东、广西、甘肃等地作案的盗墓团伙,破获盗掘、倒卖等文物案件40起,追缴清代五爪龙袍等珍贵文物16件。
  针对全国久侦未破的盗掘、盗窃文物犯罪积案,公安部组织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组建专门力量,全力攻坚克难。江苏徐州公安机关侦破汉楚王墓群2004年和2010年被盗掘案,河南安阳公安机关侦破曹操高陵保护区内大型砖室壁画墓2016年被盗掘案,贵州毕节公安机关侦破周雨生古墓葬2019年被盗掘案,陕西延安公安机关破获黄陵县寺湾村摩崖造像2014年佛头被盗割案,积案攻坚成效明显。
  2023年8月公安部发布的A级通缉令中8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目前已有7名相继落网归案。同时,公安机关始终把追缴涉案文物作为打击文物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查找文物流向、追缴涉案文物。
  走私文物出境,作为境内文物犯罪产业链的最后一环,一直以来都是打击重点。近几年,缉私部门与刑侦部门携手打击走私文物犯罪,也取得了一系列成绩。深圳海关缉私局、深圳市公安局2021年联合侦办的文物走私出境案;厦门海关缉私局、厦门市公安局联合侦办的何某团伙走私、倒卖文物案,都是缉私与刑侦两部门通过合成作战,打击走私文物犯罪的成功案例。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同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犯罪2089人,同比上升37.4%。办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734件。会同国家文物局发布惩治文物犯罪、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
  2023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件,从不同侧面体现了高质效办案的基本要求,为各地高质效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提供了模板和示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办案精准化、规范化水平。从价值功能上看,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补位行政执法的兜底作用。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最高检将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强化执法司法协作,以法治力量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近几年,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推动文化遗产与文物保护,依法严厉惩治和有效防范文物犯罪,不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451件3192人,起诉1785件5020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文物犯罪。
  
  文物安全法治防线日益筑牢
  在不断加大文物犯罪打击惩治力度的同时,近些年,我国出台与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则体系的不断完善,也为文物保护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
  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文物鉴定标准体系,推动文物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案件侦办和司法审判提供重要依据。报道显示,2020年以来,国家文物局批准设立的62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共鉴定涉案物品89万余件(套),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提供有力专业支撑。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近年来,文物犯罪呈现出新形势新特点:犯罪团伙专业化、智能化、产业化趋势明显,犯罪活动向网络发展蔓延。与此同时,司法实践中对相关犯罪的对象、未遂、入罪标准等问题,还存在不同认识,对于文物保护带来一定的困难。
  2022年8月,国家文物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打击文物犯罪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更好指导办案实践,筑牢保护文物安全的防线。尤其是意见中提出要准确认定掩饰、隐瞒与倒卖行为。保护文物必须严厉打击文物倒卖等行为,避免地下市场和销赃渠道助纣为虐。没有买卖,就等于斩断了文物倒卖的利益链条。每个人都应该形成爱护文物、依法收藏文物的意识,坚决向非法倒卖文物说不。意见的出台,是我国进一步加强法治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的信号。
  除了法律的保驾护航,文物保护重在防患于未然。2023年2月,国家文物局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针对我国文物资源特点、安全风险状况、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实际需要等,明确提出17项重点任务,这是完善联合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遏制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
  2023年6月,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和移交工作的通知》,为提高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水平效率、加强涉案文物管理移交工作等提供有效支撑。
  当年9月,在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的指导下,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在微信小程序开通全国文物犯罪线索举报平台,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再添“利器”。
  文物安全工作是跨部门、跨系统的综合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凝聚合力、多方联动。据了解,2023年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新吸收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等5家成员单位。7部门联合部署新一轮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国家文物局加强违法犯罪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及时将违法犯罪线索向公安等有关部门通报,加强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建设,大力保障文物犯罪案件侦办。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针对文物犯罪多呈现链条化的特点,围绕文物交易纵向深挖关联犯罪,深挖幕后黑手,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引导侦查机关追捕涉案人员与查清涉案文物去向同步进行,积极推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积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主动上缴文物,减少国家文物流失。
  值得期待的是,文物保护法时隔20年迎来大修。2023年10月20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亮相,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此次修订将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修订草案结合新时代文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强文物规范管理、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等方面,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只有让法律保障更严密,持续加大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力度,才能守住文物安全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
  
  文物保护仍面临挑战
  近年来,全国司法机关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强化文物犯罪治理能力,使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但我国文物犯罪治理工作成绩与问题同在,在当前文物犯罪呈现日益复杂的背景下,我们必须紧密关注其发展态势和新特征,积极应对文物犯罪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显著难题,确保文物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刘为军表示。
  近几年,文物犯罪重特大案件时有发生,从目前公安机关侦破的文物犯罪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文物犯罪的作案主体正在逐渐变得更为职业化和集团化,这无疑增加了侦破的难度。据刘为军介绍,作案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结构,成员间有明确的分工协作,他们通常具备专业知识,能够精确定位并盗取高价值文物,犯罪行为更加隐蔽。同时,单位法人参与文物犯罪的现象日益突出,所谓的“法人违法”主要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损毁文物、名胜古迹等行为,许多实际上已经触犯刑律。由于监管不严,导致法律执行力度减弱。
  当前文物犯罪形势复杂,犯罪分子顶风作案,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向网络蔓延。以“文物鉴宝”“文玩房交会”等为幌子的新型文物犯罪日渐活跃。据了解,一些鉴宝短视频深受大众喜爱,但也容易产生一些与文物犯罪相关的问题。“当视频内容或评论涉及建立线下联系时,可能出现购买、出售、藏匿被盗文物等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文物的情况。”刘为军解释。此外,一些鉴宝人可能制作伪造文物赝品,试图欺骗购买者或鉴定专家,以获取非法利润;还有一些博主为博取眼球获得流量,声称自己是专家,但事实上却不具备相关的资质,误导观众并导致不当的文物交易。
  据刘为军介绍,古玩精品“房交会”是古玩地摊市场的升级版,部分文物贩子以贩卖旧艺术品、文物复制品为名,大肆进行非法收购、倒卖文物犯罪活动。他们借用“房交会”平台,进行大量超范围经营和私下非法交易,“房交会”甚至沦为文物走私犯罪的地下通道。
  除此之外,文物犯罪应对存在滞后性,也导致存在一些隐案和积案。隐案的存在主要是因为文物犯罪的特殊性,由于文物犯罪少有直接被害人,作案过程具有隐蔽性,加上公众对文物保护的意识不足,线索获取非常有限,导致很多案件难以及时发现,难以掌握文物犯罪的真实情况,为发现和侦破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影响整体打击效果。
  刘为军认为,解决隐案问题需要加强技术手段的运用,比如利用大数据分析、网络监控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来主动发现和追踪犯罪线索。同时,还需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更多人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
  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我们正在持续加大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力度,通过依法打击涉文物犯罪,进一步为发扬传统文化保驾护航。要让全社会形成保护文物的合力,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守护我们中华民族的根脉。
  ● 责任编辑:虞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