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 海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则更进一步点明,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一流法学学科。《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4条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海南大学法学学科建设根据国家战略布局、海南发展需要,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其中,海外实践教学基地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是拓展学生国际化视野、感知国际化事务、熟悉国际规则的有效路径。鉴于此,海南大学积极探索海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以搭建多维立体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一、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要求
  海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其建设不仅要注重自身质量把控,更要注重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有机结合,如此才能实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融贯性、多元性、深入性。总体而言,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应符合以下四方面的要求。
  (一)种类多元
  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场景具有多元性,因此涉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种类也应具备多元性,以满足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实际需要。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的要求,海南需要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领域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因此,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应当涉足诉讼、调解、仲裁等多个领域,确保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实践场景的全面性和可选择性。
  (二)多方共建
  多方共建是实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融贯运行的重要要求。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不仅包含高校与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双方共建,更应纳入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负责涉外业务的单位或组织,以实现多元主体共建。一方面,多元主体的加入可吸纳更多海外资源。政府可发挥指导引领作用,促成更多海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的落地;企业、行业协会等可通过海外合作,聚拢更多立足地方实际需求的海外资源,拓展高校的海外实习平台。另一方面,境内多元主体的参与可打通境外实践教学和境内实践教学,实现“境内+境外”的协同育人机制在实习实践环节的真正落地。
  (三)方向引导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多元性要求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应注重支持引导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既要注意国际法的学习,又要注意国别法的学习;既要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又要涉猎金融、计算机、医药等跨学科知识。因此,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过程有别于传统法治人才培养,对学生提出更高的专业要求,同时也给予其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学生需要结合自身未来发展方向,确定涉外法律及跨学科知识的学习。在这一过程,高校的支持引导对于培养学生相关学习兴趣、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至关重要。故高校需要在帮助学生了解海外实践教学基地、明确海外学习方向的同时,注重校内与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配套建设,如通过事前的课程学习、培训教育等方式夯实学生域外学习的基础,建立域内外实践教学导师联动机制,把握学生的培养过程,确立海外实践教学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生海外学习的需求和成效等。
  (四)综合培养
  涉外法治人才能力的综合性要求海外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需要注重培养的综合性。海外教学实践基地的学习内容需要涵盖沟通谈判等综合性课程,并强化调解、国际会议等活动的旁听或参与。这些实践教学安排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外文水平,促使其实现知识学习向实践应用的转化;另一方面,有助于学生了解域外沟通交流的注意事项,这可能涉及国际通行规则以及域外文化等内容。
  
  二、海南大学法学院关于海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既有探索
  (一)海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
  海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专业建设重点,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已建立四个实习基地,分别为马来西亚瑞吉律师事务所、新加坡钟庭辉律师事务所、马来西亚郑今智及莎丽娜律师事务所以及马来西亚吴·谢及钟律师事务所。在实践教学基地的协助下,学院与马来亚大学法学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学院积极邀请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教授或者律师来学院授课,邀请马来西亚和中国香港、澳门地区的律师协会来访交流,并与海外高校联合举办学术论坛。目前,学院已初步搭建起教学与实践并重、域内与域外互通的海外实践教学基地格局,未来学院将继续加强在海外建设实习基地,并推动学生在国际组织实习。
  (二)海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成效
  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有力助力。在培养成效方面,基地实习同学提升了个人的外语、法律运用、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独立生活等各方面能力,建立了域外法律人脉,实习结束后还一直与域外律师保持联系,有益于开拓域外资源。此外,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学习对于同学参与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等颇有助益,有学生曾获得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全国季军、中国国际海洋法模拟法庭竞赛全国季军和最佳庭辩员等荣誉,学生们的综合素质得以有效提高。最后,海外实践教学基地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了解涉外法律工作的重要平台,为其未来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海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相关经验
  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以来海南大学法学院就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探索,目前形成的经验做法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第一,注重海外实践教学基地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其他环节的一体化建设。如前所述,高校的支持引导要求校内涉外法律课程的合理设置和涉外师资队伍的补充配置。目前,学院致力于建设适应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要、结构合理、有中外教育背景的新师资团队,持续加大引进具有海外背景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同时,在课程设置方面,努力打造国际化特色明显的涉外法治课程体系,开设《自由贸易港法学》《海洋法学》等特色课程和《英美合同法》《东盟法》等国别法类课程。除特定课程外,课程全部采用双语或全英文教学。在多元主体共建海外实践教学基地方面,目前,学院已与海南省司法厅、海口海事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海南国际仲裁院等实务部门合作,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未来将进一步推动境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协同发展。
  第二,丰富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学习内容及方式。目前海外实践教学的内容主要包含翻译法律文书;撰写中英文法律文书、整理制作证据目录、用数据库查找案例;与律师一起参加庭审;学习如何与客户交流洽谈;参观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议会、法院、监狱等;参加律师公会或者一些法律组织的讲座或者交流活动。例如,赴海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同学会参与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的调解培训课程,学习海外律师讲授的域外法律以及法律服务经验等。此外,海外实践教学基地会组织学生拜访马来西亚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英国调解及仲裁专家等资深法律工作者。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基地培养模式,诉讼、调解、仲裁等多元学习内容,加深学生对涉外法律工作的理解和感知。
  第三,合理管理海外实践教学过程。首先,在学生遴选方面,学院基于学生报名情况向国外实践教学基地提交报名学生名单后,由基地单位组织面试,并确定录取名单,以此保障遴选结果的公正性。其次,在学生保障方面,基地单位提供食住费用,并酌量发放一定的实习补贴,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最后,在学习考核方面,实习鉴定由基地单位进行,学院通过要求学生写实习日志、总结报告等进行考核。
  第四,加强海外实践教学基地与学院的互动交流。已邀请马来西亚瑞吉律师楼陈行昌拿督、马来西亚联邦最高法院钟有财法官等担任学院任课教师,并与国外高校联合举办学术论坛,邀请域外律师等优秀法律工作者开展相关学术讲座。以此进一步扩大海外实践教学基地向学院的辐射作用,让更多学生学习了解海外法律知识。
  (王琦系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任沫蓉系海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 责任编辑:谭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