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 东丽科创绿谷、都市新区、经济大区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天津市东丽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谋划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动东丽高质量发展、争做经济大区贡献法治力量。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优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实现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大政治优势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以实际行动体现政治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号令指挥,在斗争一线赴汤蹈火,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确保随时冲得上、打得赢,以战斗的姿态、战斗的作风体现政法机关钢铁般的意志和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二是以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党组(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常态化学习机制,固本培元、凝心铸魂,领会好把握好“六个必须坚持”,更好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实践,使政法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三是以过硬作风体现政治担当。深刻认识政法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面对波诡云谲的国际变局乱局矢志不渝、坚如磐石,及时预判发现处置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坚决同一切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利剑神盾”,坚决守牢北京“东大门”、首都“护城河”。
  
  二、以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坚持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和必然要求,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法治防范化解风险。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众金融、房地产、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风险。加强日常监管、法律监督、统筹协调,平衡好稳与进的关系,做到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下好防范风险的“先手棋”,打好化解风险的“主动仗”。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针对传统型犯罪网络化、隐蔽化等趋势特点,全力深化网上斗争,依法管理网络空间,坚决整治网络乱象。二是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窗通办”、集中审批,推动交管、治安、出入境等更多事项在派出所就近办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健全虚假诉讼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依法处理市场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落实首次轻微违法免罚制度,防止逐利执法。三是以法治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行线上诉讼服务,全力解决诉讼难、诉讼累等问题。充分发挥“东丽区司法裁判执行联动指挥中心”作用,打造“小额速执”执行品牌,破解执行难题。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综合运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推动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延伸,推动解决案件背后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
  
  三、以法治推进高效能治理,持续深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区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抓手,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区委主要领导讲专题法治课,召开全区述法大会,细化天津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任务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压实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作用,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巡察,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考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督察反馈问题、行政执法“典型差案”、上级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专项整改,推进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备案。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优化检察官、法官办案质效考评,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依法打击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实区级行政复议专门机关力量。完善司法执行案件救济制度,对生活困难受害人给予帮扶救助。三是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风险治理纳入全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深度挖掘基层治理典型经验,推广“五约工作法”等基层矛盾化解典型经验。创新劳动人事纠纷化解路径,建立仲裁、工会、信访、司法、法院多方参与,部门联合、队伍联建、问题联治、执行联动的“五方四联”工作法。在各街道、社区建立调解室,“两代表一委员”、律师、人民调解员下沉社区开展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四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索“法治+非遗”有机融合。加强法学会建设,邀请法学家开展法治宣讲。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建设,提高覆盖面和履职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七进”活动推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走入千家万户。打造“口袋公园”“法律图书角”等城市普法微阵地,大力推进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提升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四、以法治护航高水平保护,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政法机关肩负着打击与保护双重职能,必须依法惩治犯罪,依法保护改革发展成果,在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不断涌现的发展环境中,守好安全底线,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一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教育、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打财断血”“惩防并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法严惩涉枪涉爆、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守好群众“钱袋子”。妥善办理教育、就业、医疗、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打造“丽检·新萌”未检工作室品牌,充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以及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二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双打”“昆仑”等专项行动,与重点企业签订警企合作备忘录,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全链条执法司法保护。针对知识产权诉讼维权周期长难题,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实现小案速结。针对外贸企业多的特点,加强“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应对指导,签署《东丽区海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协助企业构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保护企业海外权益。三是保护绿色生态环境。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犯罪行为,强化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落实多方参与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准确适用污染环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合力。
  
  五、以法治守护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社会公众对政法工作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便民需求是压力,也是动力。必须始终坚持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一是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惩戒制度,强化执法司法活动制约监督。坚持能动司法,兼顾法律尺度和道德标准、内心法与实体法,体现司法“温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生领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提高执法司法质效。健全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警务政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网络化、一体化、协同化的整合创新模式发展。进一步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领域的实践。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和项目,努力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公证服务需求。选优配强“公益法律服务团”,深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依托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延伸服务触角,打造“菜单式”法律服务。三是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发挥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作用,畅通12345、12348政府和法律服务热线,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评查评议,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不断改进执法司法方式,组织政法干警走进千万家,访民情、听民意,改进作风、扎根基层,做到带着感情、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有效提升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
  (作者系天津市东丽区委政法委书记)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