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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全国两会好声音”系列报道之一
以高水平法治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在社会各界引发热议。
从在地方考察时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一重大概念,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系统阐述“新质生产力”,再到此次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作出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部署,为中国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了科学指引。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法治如何发挥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本领呢?《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邀请各界代表委员,以高“言值”献策“新”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新质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2023年年底,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400万件的国家,高水平创新已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抹亮色。
而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科技创新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在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成果应用、保护创新创造成果以及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知识产权是新质生产力中的关键要素,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新质生产力。”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将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上下更大功夫,强化跨部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让创新创造的源泉竞相涌流,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和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告诉记者:“浙江检察机关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改革,加大对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和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司法机关不断加强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通过依法审理相关案件,确保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此外,针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司法机关也加强了审查力度,通过明确界定技术成果的范围和技术合同的效力,防止滥用知识产权和市场垄断地位阻碍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提出,要以法治之力为催生发展新质生产力开辟“快车道”、扎紧“篱笆墙”。他在接受采访时说,习近平总书记以烛照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思想伟力,创造性地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不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生产力理论,更在现实力量层面为中国式现代化定位了核心驱动力。我们要始终心系“国之大者”,进一步深入践行严格司法、能动司法,正确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加强对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元宇宙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力助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在司法发挥能动作用、为保护创新作出努力的同时,企业也意识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创新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聚焦商标、知识产权等领域,带来了多份提案,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积极建言献策。他表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信息在技术创新中的助推作用,对于促进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南存辉委员建议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增加复审、无效案件批量检索与下载、丰富站内搜索等功能,发掘知识产权数据潜能,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同时建议“进一步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并与经济、法律数据互联互通,实时提供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的意见陈述数据,推进知识产权数据与产业导航、诉讼、行政裁决数据的共享融合,为创新主体创新决策提供一站式信息支持”。
数字化转型亟须规范指引及保护
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
数字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包含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就“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作出部署,进一步明晰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路径。
“数字化是生物医药健康行业转型的必然趋势,但如何实现数字化亟待规范指引。”全国人大代表、广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楚源建议,“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生物医药健康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并构建有效支持生物医药健康行业数字化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同时,促进研发和应用两端紧密合作,重点打造一批全国性生物医药数字化转型示范企业。”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度演进,其中影响力最广的是数字技术与低碳技术,推动当前的新质生产力呈现数字化、绿色化的特征。”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冯兴亚说,“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新的生产力理论,深刻指出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这一新的生产力理论,深刻阐明了发展新质生产力同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关系,让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抓手。”
他同时提出,法治要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保障。立法保障层面,他希望法律制度紧跟新经济的演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例如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自动驾驶等领域尽快开展前瞻性立法研究并加速立法落地。“今年我向全国人大会议提交了关于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的议案,提出通过修改法律明确相关责任,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从而消除高级别智能驾驶汽车产业商业化落地的障碍,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执法保障层面,建议结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阶段,应运时势采取适当的监管政策。司法保障层面,冯兴亚代表提出,随着数字经济、知识经济尤其是先进技术、底层技术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在充分尊重及保护它们的前提下,司法的介入应当深入研究参与主体各方的底层诉求,既要严惩严重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也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寻求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整体利益最大化的问题解决方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副总裁钟铮认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意义在于推动经济增长、提升竞争力、促进就业、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等五个方面。她表示,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时容易遇到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数字化转型能力不足、产业链协同不足、资金压力和人才缺乏等问题,许多企业在实施数字化转型时会遇到数据整合、系统升级等难题。高技能人才,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专业人才短缺。
数字化转型的瓶颈同样存在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提效升级方面。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在提案中指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治理方式变革成为必然趋势。但信息共享、知识共享、多跨协同等机制还未真正建立,条块分割、数据分散、信息递减、效率不高、穿透管理难等难题亟待解决。他提出,从加强对科技赋能基层治理的顶层设计、探索建立社会治理开源数据库、鼓励开发社会治理数智工具等方面,来实现基层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
数字经济的发展激发了经济社会的活力,各种新技术、新业态层出不穷,也催生出多元化的法律关系和社会需求。作为数字经济发展先行地,上海法院通过司法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说:“当前,上海正在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重要动力,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全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上海法院也在努力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数字法治新需求,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制度成果。上海市高院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保障和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完善数字产业责任体系,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发展;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护航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是加强数字经济案件审判工作,激发数字司法效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网络名誉侵权、网络虚拟财产、共享经济等各类新模式新业态案件,妥善处理电子商务、网约配送、移动出行等涉平台经济案件,加强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强化对涉个人信息、资金流转等灰黑产业链等整治规范,促进和规范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三是创新司法实践,打造数字审判新模式。强化审判机构建设,在长宁法院设立上海首家互联网审判庭,在普陀法院加挂“互联网案件审判庭”,在上海科技金融产业集聚区设立“数智金融巡回审判站”,在嘉定法院设立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基地,开展互联网纠纷集中审理。创新审判机制,嘉定法院实践基地首创数字经济案件四大分类研究体系,强化普通案件中“数字化”特征的识别指引;长宁法院打造全市首个立案、送达、证据交换、调解、庭审等“全程在线”的诉讼平台,全面提升审理质效。延伸审判职能,借力大数据,及时提示涉数字娱乐、信用信息、电商直播等行业法律风险,通过制发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营商指引等,提供司法解决方案。
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培养急需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要根据科技发展新趋势,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要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更好体现知识、技术、人才的市场价值,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能够创造新质生产力的战略人才,他们引领世界科技前沿、创新创造新型生产工具,包括在颠覆性科学认识和技术创造方面作出重大突破的顶尖科技人才,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需要能够熟练掌握新质生产资料的应用型人才,他们具备多维知识结构、熟练掌握新型生产工具,包括以卓越工程师为代表的工程技术人才和以大国工匠为代表的技术工人。
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郭媛媛在提案中给出了一组数据:“目前,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数量居世界第一,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30%。另外,据2022年相关数据测算,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已接近2亿人,占总就业人口的1/4。但随着ChatGPT、Sora等横空出世,如何加强适配新质生产要素、生产关系的新质人才培育,应从人才培育整体,特别是大学生全员培养着眼。”她建议由教育部主导,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围绕新质生产力人才培养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出台有关产教深度协同全面培养新质生产力人才的专项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迟日大比较关注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的培养。他援引《产业数字人才研究与发展报告(2023)》指出,当前我国数字人才总体缺口在2500万至3000万左右,数字人才的供需匹配严重失衡,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反映出产业界对数字人才的最新需求。对此,他给出了“确立战略地位,加强政策支持;数字赋能教师队伍能力建设,实行‘产教融合’培养模式”等建议。
地方政府也致力于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去年年底,全国首部以人才科技融合发展为主题的法规《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出台实施,专门规定了对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企业人才、青年人才、银龄人才、本土人才的引育,建立更加科学精准的人才评价体系和人才认定标准,促进人才科技资源跨区域、跨领域优化配置和有序合理流动,破解人才发展与科技创新“两张皮”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还借助人大监督刚性,规定了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开展对人才科技融合发展工作的监督,确保人才引育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以高质量法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新质生产力是生产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即包括新类型、新结构、高技术水平、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等特征的现代化生产力,相比于传统生产力,其技术水平更高、质量更好、效率更高、更可持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具有促进作用。高质量法治建设水平作为一种优质生产关系,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保障规则有效实施的关键。”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在他的提案里,就高水平法治建设对于新质生产力的促进作用进行了阐述。
他认为,法治在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既是调和矛盾和防范风险的稳定器,也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他建议从几方面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要坚持推动新质生产力在法治轨道上发展。二是要创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能够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支持。三是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五是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六是要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七是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从而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具体来讲,人民法院可以针对知识产权、网络金融、环境保护等领域成立巡回审判点和纠纷调解工作室,扎实推进灵活、柔性司法,主动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提供法治支持。
近年来,在《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国家法律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继出台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法律保护。
2022年4月,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国内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强调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有机结合。2022年9月6日,我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公布,为破解人工智能产品落地难问题,该条例提出创新产品准入制度,对于国家、地方尚未制定标准但符合国际先进产品标准或者规范的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允许通过测试、试验、试点等方式开展先行先试。北京、上海等地也相继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为推动产业落地、健康稳健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新质生产力’的提出,符合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加快技术进步速度,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佑勇认为,“所谓新质生产力,就是以‘科技创新发挥主导作用’的生产力,是生产力质的跃升,是先进生产力的具体体现形式。它带来的既是发展命题,也是改革命题,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用法治的思维方式深入推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变革。”
他提出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动制度标准的全球引领。“在经济全球化视野下,新质生产力意味着我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统筹好国内和国际,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充分运用法律反干涉、反制裁、反长臂管辖,阻断、反制外国法律或举措的不当适用对我国的不利影响,积极妥善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更好维护我国和我国公民的海外利益。同时,不断推进新质生产力合规性制度构建,积极参与并争取引领新兴领域的国际技术标准和治理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多边的新型经济治理机制,做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
● 责任编辑: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