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保守国家秘密法治防线

  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坚持依法治密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加强了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明确保密工作基本原则,进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保密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保密工作。1951年政务院第87次政务会议通过《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保密专门法规。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制定了保密法,并于2010年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了修订。新时代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保密工作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保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保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总结多年来保密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对保密法进行修改完善,有利于加强党中央对保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依法治密,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保密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保密法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重点在以下几方面作了修改完善:
  (一)贯彻落实党管保密原则,完善保密管理体制机制
  保密工作应党而生、伴党而行、为党而兴。党的领导是保密工作优良传统,是保密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此次修订在总则中明确了“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将“党管保密”作为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同时,新修订的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明确了党领导保密工作的具体体制机制。
  (二)总结提炼实践经验,细化定密解密管理要求
  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既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要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精准定密、及时解密是实现这项原则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保障正常工作所必需的信息流动。新修订的保密法,将工作实践中定密和解密的成熟做法提炼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定密、解密制度,增强条文的周延性和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定密制度方面,明确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定密责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权机制,并对密点标注作出原则性规定,进一步推动定密精准化、科学化。解密制度方面,将国家秘密审核由定期审核修改为每年审核,并明确了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定密机关、单位解密审核的主体责任。
  (三)注重科技创新驱动,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加速演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对保密科技自立自强提出更高要求。新修订的保密法在总则中明确国家对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鼓励、支持,强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规定涉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全流程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明确涉密信息系统定期风险评估要求,避免“带病运行”;要求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产品和保密技术装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并建立抽检、复检制度。特别是应对大数据时代为保密工作带来的风险挑战,这次保密法修订新增汇聚、关联后涉及国家秘密数据的原则性规定。
  此外,保密法修订还进一步完善了涉密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要求,补充细化了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权益保障和管理措施,规范了保密监督管理措施,完善了保密法律责任等。保密法修订,是新时代加强保密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进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筑牢新时代国家秘密安全防线。
  ● 责任编辑:虞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