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花”,花开朵朵

-- ——西安市检察机关寻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最大“公约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检察机关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要求,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陕西省西安市各级检察机关致力于提升司法保护效能,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依托西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实践基地,打造以市院“长安花”未检工作品牌为核心,各区县院未检工作品牌联动发力的品牌矩阵,综合运用“大数据”科技手段,主动、及时发现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及线索,将办案、监督、救助及社会治理有机统一,寻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最大“公约数”。
  
  “长青”工作室:关中平原腹地的未检力量
  “我叫小屈,今年15岁,家住西安市长安区,是一名被收养的孤儿,性格内向安静。我的养父是一个残疾人,平日靠打零工和地方低保维持生活,于2023年4月在家中去世。”在小屈写给检察院的求助信中,他提到了自己的境遇,自从养父去世后,他一度不知所措,连一日三餐都不能保证,写信时他已辍学在家,急需得到检察院的帮助。
  2023年4月,长安区检察院“长青”工作室收到困境儿童小屈的求助线索,随即通过“长治”检察工作e站,调度小屈所在街道村镇的网格员核查线索情况,并联合综治网格及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对其的帮扶救助工作。
  “经检察人员调查发现,小屈系弃婴,出生后几天便被长安区某村民夫妇收养。2012年养父母离异,养母重新组成家庭,小屈一直随养父生活。”长安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瑜谈到,2023年4月,小屈养父突发心梗去世,后小屈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且长期无故未到校上学。
  根据线索核查情况,检察人员协调村委会解决小屈的日常生活问题后,通过入户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全面掌握有意愿监护抚养人情况,了解小屈失学厌学原因,督促民政、教育等部门落实其监护抚养、义务教育等问题,为其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以此线索为契机,检察人员调查发现了带有一定普遍性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疑似辍学的社会问题,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与该部门建立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辖区辍学失学儿童数据监督模型”,有效推进治理辖区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问题。
  2023年4月下旬,检察机关组织干警实地探望小屈,并会同区教育局、区平安办、区民政局、街道办、学校、派出所、村委等部门,开展关于救助小屈事宜的专题研判会议,督促村委会、民政部门及时为小屈办理低保等救助手续;督促街道办及民政部门尽快办理小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资料申报审批工作;督促学校妥善处理小屈复学事宜。
  2023年5月,该院与团区委协商针对小屈出生后被亲生母亲遗弃、婴幼儿时期养父母离异、青春期父亲去世三次重大心理创伤的实际情况,以及小屈出现的厌学、孤僻、有语言障碍和心理障碍等情况,安排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其制定心理干预方案,对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影。同年6月,在联系村委会协助其递交相关申请资料后,长安区检察院为小屈发放司法救助金6000元。
  2023年6月30日,小屈给检察人员写下了一封感谢信。信中写道:“感谢检察院在得知我的问题后,联合各部门做出的努力⋯⋯让我对生活和学习有了信心,也感谢对我心理的疏导和关心。”
  “小屈案件的成功办理,离不开检察机关的融合能动履职。”王瑜谈道。
  近年来,长安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检+网格”“未检+慈善”“未检+数字”三个方面的社会实效。该院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将摸排涉未成年人问题线索及核查在办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列为网格员日常巡查重点事项,有效解决线索发现难、核查难以及后续跟进不及时的问题;联合区慈善总会设立“检爱护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慈善基金,用于帮助陷入困境的儿童百余人,捐赠10万余元物资,为法律监督装上“数字大脑”。
  同时,长安区检察院探索建立“辖区辍学失学儿童数据监督模型”,从日常办理个案的异常数据入手,调取辖区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在读儿童少年学籍信息及低保留守等特殊家庭儿童数据信息,并将海量信息进行碰撞、比对、分析,筛选辍学失管问题线索,为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控辍保学”检察建议提供数据参考,有效推进治理辖区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问题。
  
  “骊雨心荷”:骊山脚下的春风化雨
  秦朝的英勇小将“秦小检”、敏锐细致的检察小哥“临小正”、善良聪慧的秦朝小妞“秦小善”⋯⋯2023年9月15日,在临潼区新市中心小学四年级教室里,临潼区检察院第二党支部“骊雨心荷”工作室党员干警们正在向同学们介绍几位新朋友。
  不一会儿,几位临潼检察“代言人”的亮相激起了学生们的兴趣。党员干警和小学生们打成一片,讨论也从漫画书《漫说:与青春有关的法律身边事儿》里的守法自护,上升到了检察办案服务保护儿童成长的法治愿景。
  近年来,临潼区检察院结合“骊雨心荷”未检工作室服务少年儿童的工作实际,组建“骊雨心荷”党员先锋队,致力于做骊山脚下最专业、最贴心、最有温度的“三最”儿童护卫队,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同时,“骊雨心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融入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说起‘骊雨心荷’命名的由来,不得不提到宋朝诗人杨万里的名句‘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比喻新生的事初露端倪便被眼光敏锐的人察觉到了,运用到名字中意指未成年人。与此同时,骊山位于临潼区城南,山上松柏常青,壮丽翠秀,因似一匹青苍的骊驹而得名。”临潼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负责人任兆锦解释道,他们将两者相结合取出了“骊雨心荷”这个名字,寓意未检检察官们在骊山脚下,春风化雨护幼苗。
  2019年10月,许某与纸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当天许某纠集高某、王某、刘某、周某等人在学校附近一巷道空地,和纸某见面。许某上前抓住纸某领口,二人厮打倒地。随后高某、王某、刘某对纸某拳打脚踢。
  当日19时许某和纸某再次约架,纸某纠集武某、高某等人,许某纠集赵某、张某等人,双方在一巷道内见面。许某上前在纸某脸上扇了一巴掌,继而厮打,赵某等人随即上前对纸某拳打脚踢,在厮打中,纸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匕首将张某、赵某、高某捅伤。经医学鉴定,赵某和高某的损伤属轻微伤。
  “因为本案涉及多名未成年在校学生,且面临高考关键时期,为审慎处理,检察机关主动介入侦查,及时掌握了案件及涉案学生情况,并建议公安机关根据涉案人员在聚众斗殴中的行为作分别处理。”任兆锦说道。
  为了让八名学生进一步懂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又避免心理压力过大影响高考发挥,直至高考结束后,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对涉案学生开展了警示训诫教育仪式。之后,又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辖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与;联系陕西儿童心理学会开展全面社会调查,进行心理疏导,建立帮教档案,着力引导涉案学生监护人彼此谅解,相互赔偿损失。
  
  “同心圆”:个性化帮教,修复原生家庭创伤
  2023年2月13日,西安市经开区第十四小学100名学生走进未央区检察院,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在检察官的带领下,同学们参加了青春加油站、秘密探索园等法治宣传功能区,体验了漂浮反馈训练舱、手持式评估系统等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评估疏导设备。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自觉规范言行,远离不良诱惑,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未央区检察院于2021年6月建成占地839平方米的“同心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
  “圆在中国寓意和谐,象征圆满,是自古以和为贵的中国人崇尚的图腾,代表了检察机关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美好愿景。”未央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郭涛介绍,中心取名“同心圆”的宗旨,就是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尽责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我抢手机就是看不惯他在我面前显摆。”16岁的小梅(化名)因嫉妒同学买了最新款的手机,伙同社会青年围堵同学并实施抢劫。
  是什么原因让小梅的嫉妒心这么强?通过社会调查,未央区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小梅所在家庭关系错综复杂,其爷爷奶奶性格强势且重男轻女,在家庭教育中过多干涉,父亲敢怒不敢言,母亲则更没有发言权,常年在外打工不愿回家。不受待见的小梅从小差错不断,家人的一味指责和打骂致使其从家庭中获得的滋养有限,转而向外寻求慰藉,经常在外留宿并结识了社会不良青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综合评估后,未央区检察院决定对小梅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六个月,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帮教。同时,针对父母监护缺位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
  “为疗愈隔代养育对小梅造成的伤害,咱们要将帮教重点放在父母效能的提升上,小梅的父母必须全过程参与帮教,接受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检察官在制定帮教方案时说道。
  访谈,实践,再访谈,再实践⋯⋯经过六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小梅的父亲从最初的“我没时间,你们想咋弄咋弄”“我管不了,你们把人关进去吧”,到后来对小梅嘘寒问暖,说服爷爷奶奶同意小梅学习美容美发,母亲也回到了小梅身边。有了家人的关爱和陪伴,小梅自觉切断了不良社会关系,专心学习技能,顺利度过了考验期。
  ● 责任编辑:吴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