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法治赋能遂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是一体两翼、缺一不可的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反映法治与经济发展之间双向互动的关系,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法治力量。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地方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高效率就在于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的作用,但发挥市场经济固有规律的作用和维护公平竞争、等价交换、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则,需要法治上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阐明了法治与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联系,明确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深刻反映经济法治化的特点,市场经济发展得越充分,就越需要法治的保障力量。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进行了深刻论述,产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背景下,回应了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应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系统思维和大局观念,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遂宁市落实落细多项举措,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经济发展问题等领域生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高质量发展贡献遂宁智慧。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遂宁的生动实践
  遂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按照“1336”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机遇,持续推动“六大对标竞进行动”,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建立健全保障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遂宁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突出服务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优先安排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等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市场经营主体和专家学者等的意见建议,努力形成立法共识,增强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目前,遂宁市已制定《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高质量制度保障。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遂宁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明确文件制定主体,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对地方政府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严防损害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带病”出台,先后审查《遂宁市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六条措施》《进一步支持遂宁市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支持遂宁市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对制定主体、程序、内容不合法、不合规的,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定期开展营商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妨碍公平竞争、束缚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着力消除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要求的制度性障碍,自觉维护法制统一。
  (二)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效能
  遂宁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切实解决政务审批流程长、办事效率低等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建设数字法治政府。遂宁市建成城市大数据支撑平台、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等,遂宁智慧中心建设项目入选“2020年智慧城市十大样板工程”。
  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遂宁市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400余项,分领域“一窗受理”事项占比97%以上,“一网通办”工作位居全省第4位。开展“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试点。设立“川渝通办”“省内通办”专窗22个,推动210项“川渝通办”事项落地。
  完善便民服务。医保、住房公积金等21类高频事项实现全市周末可办。将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赋予乡镇(街道),成功承办全省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现场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年度证明事项清理。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遂宁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开展“宪法宣传周”“法律七进”等活动,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两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三)切实维护营商领域的法治秩序
  规范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完善决策制度,修订《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遂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发《遂宁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等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不断提升决策质量。强化公众参与,开展重大决策网上公开征集意见,收集各界意见并回应群众关切。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专业律师团队,采用“党政顾问团+专业律师团”的双团队、独立运行模式,为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处理等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探索行政执法新模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召开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出台《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编制完成监管执法“一目录、四清单”,在全省率先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学法考法免罚减罚”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制定《遂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开展涉企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率先在全省开展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林业3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遂宁市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乱象整治,典型经验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推广,入选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并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以法治思维防范化解经济社会运行风险
  发挥政府职能,合法调控市场资源要素配置。近年来,遂宁市围绕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发展两大主题,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不断提升土地管理水平。重点围绕低效闲置土地,对土地交付、土地出让价款缴纳、项目开竣工等内容进行履约监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处置闲置土地,采取限期开发、增资技改、兼并重组、转让利用等措施精准制定处置方案,强力推进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按照“科学分类、一地一策、依法依规、动真碰硬”原则,结合“十个一批”工作方法,通过闲置土地收回、二期盘活、收购置换、司法推动等十类处置方式,加大力度盘活存量,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和土地再利用。遂宁“十个一批”处置低效闲置土地经验在全省推广。
  以法治方式助力破产企业化解重大经营危机。为全面、系统、彻底解决四川威斯腾物流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危机,遂宁市委、市政府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坚持以法治方式应对化解风险矛盾。在全省率先推行化解涉破产企业问题“党政双向”机制,确立“一案一专班”的“亲密式+沉浸式”合作模式,实现“党委+政府”联合主导、司法“平行+双面”加持的府院联动格局。创新以“庭外和解”+“预重整”+“重整”有机结合的司法模式,依托府院联动,高效协同推进重整、运营、复建工作同步进行,在程序合法性基础上充分保障各方合法利益,最终帮助企业“涅槃重生”,有效解决西部铁路物流园项目引发的产业、经济和社会稳定风险。该案成功入选2022年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三、法治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应避免“唯GDP思维”和错误政绩观影响,过度关注眼前利益,滥用行政权力设置地方保护藩篱,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影响经济转型升级和企业创新发展,破坏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大局。新时代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坚持法治引领,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行政决策水平事关地区发展总体质量,要强化法治在决策机制中的推动力,让每一项重大决策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行政决策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坚持决策制度的刚性约束,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行政决策的周密性、科学性、合法性。行政决策的主体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决策长远效益,摒弃急功近利、过于注重目标和结果的思维模式,避免为了个人利益罔顾地方发展实际和政府管理职责的决策倾向。
  (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经营主体是经济运行的细胞,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企业营造崇法敬法、尊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放心经营、放手发展。遂宁市打造法治化市场环境,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化政府建设,依法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持续强化政府执法队伍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方式,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不断调动市场经营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使市场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指导企业加强自身合规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法律政策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发布行为准则鼓励企业合规管理,组织企业合规管理业务培训,开展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防控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健全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优化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经济管理中,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理顺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更大程度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政府干预。遂宁市破除束缚市场活力、干扰市场和价值规律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打破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和壁垒,避免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垄断等人为手段过度干预经济,放权给企业自主经营,使政府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加强市场监管、增强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建设,防止出现政府缺位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同时要尊重经济发展规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政府管理经济工作的水平,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四)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国际国内形势越复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挑战越严峻,越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遂宁市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经济安全领域中涉及经济运行的相关制度、机制,强化住房、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涉稳风险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引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领导干部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风险动态,随时警惕“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在应对风险时理性思考、积极作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系四川省遂宁市司法局局长)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