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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大支柱”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近年来,湖北省荆州市以筑牢“五大支柱”为基础,持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连续4届荣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蝉联“长安杯”,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测评中连续10年稳步上升。
一、筑牢党建引领支柱,将“千条线”拧成“一股绳”
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平安荆州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抓牢关键少数,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紧抓不放,市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一线调研基层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及时解决重难点问题。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全市党委政法委系统拉练检查活动,通过对标摸底、互比互促,推动形成了“四级书记”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把功夫落到平时。探索建立“平安指数”,按照“正向激励、负向约束”的赋分原则,选取与基层治理关系最密切、影响最直接的54个基础指标,每月通报整治,精准防范风险,实现社会治理由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警转变。建立平安荆州建设动态管理办法,运用“三函两书一挂”制度,倒逼各地各部门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抓落实。
三是锤炼实战能力,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出台全市政法队伍年轻干部优培活动实施方案,实施“青蓝工程”和“一线墩苗法”,鼓励青年干警积极投身于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先后举办全市首届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班、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采取“骨干授课+现场点评”模式,将培训对象辐射至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全部政法委员,推动基层治理工作成势见效。
二、筑牢风险防范支柱,把“独角戏”变成“交响乐”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首要任务。乡镇一级特别是村居一级,既是感知各类风险隐患的“前哨”,也是“第一道防线”,对各类风险隐患必须形成防范合力,做到“看得见、抓得住”。
一是坚持“防”在实处,加强源头防范。聚焦“人”,深化“找堵防”专项行动,开展“十问十知”大摸排、农村治安中心户“左三右三”大联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五个一”大管控。坚决遏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聚焦“事”,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评制度,全面推动稳评工作扩面、提质、增效。2023年以来,市县两级审查备案评估报告242个,从源头上减少了一批不稳定因素。
二是坚持“化”在源头,抓实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全市发展培育125个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912个村(居)调解组织,村居调解组织、调解员分别占总数的90.6%、84%。连续7年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先手行动”,2023年化解重大风险隐患290件。
三是坚持“控”在前端,做好风险处置。构建维稳安保党政同责“大闭环”,探索建立由平安办牵头,政法、公安、信访具体实施,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1+3+N”维稳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联动处置、系统集成。健全“研交办督结”处置闭环,开展每日动态研判、每周定期研判、季度综合分析;适时启动战时研判、专题研判,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涉稳事件,圆满完成了重要节点维稳安保任务。
三、筑牢基层基础支柱,以“重心下移”推动“效能上扬”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聚焦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政法所能,通过市抓乡镇、县抓村居,对准实际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全力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深化平安大创建。以平安湖北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为牵引,持续完善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3个纵向,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若干横向的平安创建体系。推进平安联创到村、矛盾联调到村、问题联治到村的“平安三到村”活动,开展首届平安荆州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命名活动,命名表彰示范乡镇(街道)17个,严格落实奖励兑现。
二是建强基层主阵地。坚持“全域覆盖”,加快推进2045个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推动8个县级“信访超市”一站式解决群众问题。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完善首问负责制、“吹哨报到”、分流交办、诉调对接、闭环处置等制度。加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到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最末端。
三是织密网格小单元。聚焦“人、权、责”,破题“增、赋、减”,探索综合治理、政务服务、行业服务融合,推进“多网合一”;科学设置4268个网格,建立网格员储备库,培育网格员队伍;实行社区分类管理,差异化落实经费支持、员额倾斜、评先评优机制,激发社区治理内生动力,让“小网格”发挥“大能量”。
四、筑牢法治护航支柱,用“小切口”助力“大发展”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工作格局。
一是依法打击身边小案。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雷火行动”“破小案保民安”等专项行动,全市刑事发案、传统侵财案件同比下降26%、49%,毒品清剿行动综合质效位居全省第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近年来先后打掉5个涉黑组织、6个恶势力集团、59个恶势力组织。
二是全面优化法治服务。在全市复制推广法律顾问“局村共享”工程,探索实施“费用由科局买单,基层免费共享”的法律服务模式,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深入实施“东规西微”法律服务共享计划,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走访企业、商会1592家,提供法律意见1926条,实现进规入统市场经营主体法治保障服务全覆盖。
三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企业满意“第一标尺”,深入开展法治服务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八大行动,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持续问需于企、问效于企。制定正面负面“两张清单”,出台政法单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必须、十严禁”,进一步明确履职义务和权力边界。统一执法司法“三个效果”,贯彻“审慎谦抑”执法司法理念,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国工商联发布2023年度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调查结果,荆州是全国进步最明显的5个地级市之一。
五、筑牢改革创新支柱,以“关键变量”撬动“最大增量”
坚持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治理品牌、科技运用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一是推动治理机制创新。推进大部门大警种改革,以江陵、沙市“双试点”为牵引,将20余个部门警种精简为10个左右“大部门”。中心城区一次性优化调整180名警力,全市24个15名民警以上派出所完成“两队一室”改革,社区民警工作满意度达98.78%,“瘦”了机关,强了基层,赢得了民心。
二是推动治理品牌创新。积极践行共同缔造理念,推动治理品牌多点开花,“让珍珠串成链”。精心开展“以点串线、串珠成链”的品牌创建活动,一批基层治理经验在中央省级媒体得到宣传推介,荆州区“金豆工程”、沙市区“一楼两长”+“三进”、洪湖市“平安洪湖赤卫队”等治理品牌在基层一线渐次“开花结果”。
三是推动科技赋能创新。持续释放改革红利,172项交管、户籍、出入境业务实现“一网通办”,29项市级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缩短65%,为群众办理证照72万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强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建设市级综治智能化网格平台,精准掌握市域治理态势,精确加强风险隐患管控,“一网同防”水平不断提升。
(作者系湖北省荆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