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立法,需要更多“小切口”

  全国首部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来了!今年年初,《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不仅为市民权益提供了全新视角的立法保护,也为城市管理立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板。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公共休闲场地的建设,公园、广场、步行街等休闲场地在城市中日益普及,为市民开展散步、锻炼、游览、观赏、休憩等休闲活动提供了优良环境,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但是,公共休闲场地在发展过程中,也遭遇了不少棘手的管理问题,诸如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乱穿行、电动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不规范使用等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冲击着公共秩序,也对民众人身安全造成相当的威胁。此次,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专门立法规范公共休闲场地的安全管理,可谓惠及民生的一大立法创举。
  作为广州立法史上条文最少的法规,《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仅有8个条款,全文不到1600字,但却干货满满。该规定聚焦公共休闲场地的公众人身安全保障,区分休闲区域、通行工具的不同种类和性质,实行分类分区分时管理制度。比如依据该规定,在中心城区江河两岸、湖泊沿岸、水库堤岸等公共休闲区域,全天禁止机动车进入;在休闲高峰时段,则禁止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诸如此类的规定,科学评估了休闲区域、通行工具的差异性,兼顾了行车自由与市民安全,不仅保障和提升了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也展现出“小切口”立法的鲜明特色。
  城市管理涉及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等诸多范畴,许多管理事务都属于民众的“身边事”和“糟心事”。要做好城市管理,法治必须先行。应当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管理立法不断推进和完善,为城市的精细化管理起到了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但也不可否认,随着城市发展、民众需求的不断升级,城市管理立法也暴露出盲点较多、条文过粗、内容滞后等问题,加剧了城市管理中的种种困境和矛盾。
  比如,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种类繁多,涉及很多管理部门,由于职责不清等问题,其建设、管理和维护往往存在不少盲区;再比如,一些城市在建设过程中,拆除了农贸市场等民生基本服务设施,而新建社区却没有及时跟上相应的配套设施,导致民众日常生活遭遇不少困难;还有,在一些城市,诸如盲道等涉及弱势人群的基础设施,或缺乏整体规划,建设状况不佳,或管理严重缺位,遭到随意侵占;此外,城市行政区域的交界地带,往往因为多头管理等原因,虽历经各种整治行动,仍然成效不佳……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降低了城市管理的水准,影响了民众生活的质量。
  要解决上述难题,“小切口”立法无疑是一件利器。“小切口”立法虽然篇幅不大,但问题指向清晰,小而精准,小而实用。“小切口”立法摆脱了一些地方立法追求“大而全”的弊病,能够直面民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通过小体量、灵活快速的立法行动,显著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从而让法治更接地气,使立法这件“专业事”变成了民众的“身边事”。
  眼下,城市管理精细化已成为社会共识,管理的精细化必须以立法的精细化作为支撑,才能变运动式管理为常态化管理,变低效管理为高效管理。因而,诸如城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之类的“小切口”立法,有助于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细化城市管理的分工和责任,并推动精准施策和落实,不仅能提高民众对于城市管理的满意度,也能根治城市管理中的相互扯皮、表面功夫、官僚主义等弊端。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这就需要城市管理立法引入更多的“小切口”,关注更多的民生热点、难点和痛点。此次,《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已经作出了良好的示范,期待更多的城市能够立足本地实际、回应民众诉求,从而以良法促善治,为城市市民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