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谱写检察工作现代化兵团篇章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检察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检察机关应当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科学内涵,充分认识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自觉把兵团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中国之治”“兵团之治”,以更强的责任担当与监督智慧,奋力谱写新时期兵团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壮丽篇章。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正确评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成效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检察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是保障法治实施的重要举措。在这一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正确评估检察工作现代化中的成效,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
  检察工作现代化要体现政治属性。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检察工作现代化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更需要加强党的绝对领导,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评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成效,要看检察机关是否主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是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自觉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治久安。
  检察工作现代化要体现人民属性。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评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成效,要看检察机关是否始终恪守人民立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是否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否把关切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服务。
  检察工作现代化要体现法治属性。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评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成效,要看检察机关是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是否加强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是否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不断优化法治服务,着力打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检察工作现代化要体现时代属性。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现代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阶段,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多样化,各种风险隐患不断激增,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评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成效,要看检察机关是否与时俱进、勇于变革、积极创新,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是否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是否锚定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铸牢政治忠诚,强化担当作为,狠抓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本遵循
  (一)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根本要求,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强化党的绝对领导在检察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确保党的领导始终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使检察工作现代化在正确轨道上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历史和现实证明,只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中,要毫不动摇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落实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所谓的“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驳斥这些错误认识,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坚决的态度、更自觉的行动、更高超的检察智慧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加大对贫困人口、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扶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共享改革成果;要认真倾听人民的声音,了解他们的期望和诉求,在司法办案中引入人民监督力量,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只有这样,检察机关才能真正拥有人心、赢得民心。
  (四)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实践中,检察机关坚守法律底线,不偏不倚地履行职责,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够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公平的处理,建立起一个公正、透明、高效的法治社会,真正赢得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这种信任和支持也是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探究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一)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要着眼于司法理念之“变”
  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脉相承又相互促进。在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过程中,兵团检察机关要站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高度,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不断优化检察机关执法司法理念,提高办案质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要以创新发展理念推进司法理念之“变”。坚持创新在检察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现代化的科技支撑创新能动履职,主动把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作为“一把手”工程,置于检察机关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位置来定位,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推动全系统大数据应用于法律监督业务取得突破,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用好用足兵团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跨部门智能辅助办案、涉案财物信息管理、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三大平台”,推动检察机关与政法各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切实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制约。要以共享发展理念推进司法理念之“变”。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不是“零和博弈”,要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坚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刚性监督与柔性指导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积极构建与被监督机关的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要以协调发展理念推进司法理念之“变”。探索融入式、嵌入式、跟进式监督机制,主动协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申、执检、检务督查等业务部门,积极推进诉讼监督一体化建设,助力形成“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上下贯通”接力监督的良好局面,以有力的内部配合,推动监督效果提升;加强与法院、公安、监狱等部门沟通和配合,建立起相互衔接、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促进各单位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共同构建协同高效的司法体系。要以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引领司法理念之“变”。要统筹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乌-昌-石”大气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对固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管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兵团贡献检察力量。要以开放发展理念推进引领司法理念之“变”。检察机关要积极倡导透明公开的办案方式,通过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听证公开等方式,让社会大众对检察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增强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认可。同时,还应主动向社会公布工作成果,通过定期发布工作报告和办案情况,展示自身的工作成绩,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要着眼于服务大局之“实”
  依法能动履职既是司法理念,也是情怀格局,更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兵团检察工作现代化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握党和国家现代化事业的工作大势、把握兵团现代化事业的前进方向,主动作为、能动司法,积极探索“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以溯源式、开放式检察履职,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当前,恐怖主义、跨国犯罪、极端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层出不穷。作为“依法治疆”的主力军,兵团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履行好检察职能,毫不动摇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要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问题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同时规范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不起诉工作,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不捕不诉“后半篇文章”。通过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兵团社会内生稳定。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最高检研究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制度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落实到检察工作上来就是以实际行动把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落到实处。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尽可能减少办案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从一开始就加强内外监督,防止出现以案谋私、徇私枉法问题。要继续探索创新检察机关与兵团辖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沟通联系机制,搭建服务企业发展“检企绿色通道”。要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推动诉源治理”被正式写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对检察机关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助力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提出更高要求。检察建议是促进标本兼治、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方式。兵团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入、跟进落实最高检检察建议,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化源头治理。要在办案中敏于发现影响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结合办案加大制发综治类检察建议力度。在制发检察建议前,要充分调研论证,加强释法说理,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对于疑难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要主动向相关领域专家咨询论证。在发出检察建议后,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对逾期不回复、不整改的案件从严审视、督促整改,让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三)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要着眼于监督机制之“优”
  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兵团党委出台了实施意见。兵团检察机关在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中要一体贯彻、系统落实《意见》和兵团党委实施意见,深化落实“捕诉一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巡回检察、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公益诉讼诉源治理等制度机制,推进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
  强化提升刑事检察监督力度和质效。深化落实“捕诉一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切实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加强审判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坚决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突出问题。深化落实“派驻+巡回”检察,统筹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把派驻检察履职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作为巡回检察工作重点。持续加大对“减假暂”的监督力度,推动实质化审查工作,既要监督违法乱作为,也要监督该适用而不适用的消极执法行为。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监督,用心循理研究和分析个案、类案背后的问题,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特别是对劳动争议、保险理赔、民间借贷、房产登记等易发多发虚假诉讼领域的监督,做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聚焦具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出抗诉,积极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指导作用。以问题为导向一体推动行政检察监督。目前,兵团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规模小、监督力度弱等问题仍然突出,与兵团“政”的改革和依法行政要求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要鼓励积极探索,注意规范有序推进。要持续深化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调查核实权的运用,重大监督案件要上下联动、一体履职。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积极稳妥推进。结合办案,认真分析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的精准性、规范性。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重在精准规范,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质量关系,杜绝“唯数据论”,在保持合理数量、适度规模、优化结构的基础上,找准、找实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办理一批高质量、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将“回头看”嵌入公益诉讼工作的全过程,对在办案件开展“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回复真实准确,及时发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情况。对已办案件开展“回头看”,发现是否存在整改问题反弹,坚决做到“应诉尽诉”。
  (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要着眼于检察队伍之“强”
  检察工作现代化要以高素质高品位和具有现代化专业能力的检察干警来推动实现。要必须充分尊重广大干警的发展主体地位,充分释放广大干警的内生动力潜力,将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相互统一,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紧密结合,推进新时代兵团检察队伍建设。   
  要注重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目前,兵团正在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兵团各级检察干警要牢牢把握“学理论”主线,原原本本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著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思想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激励奋发斗志,凝聚向上力量;实践中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政治上站位准确、原则问题上坚定。要注重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能力。现代化兵团检察工作离不开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实践,必须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培训应该贴近检察工作实务,针对性地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素养培训。同时,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跟班学习、下派办案的方式,让检察人员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司法办案能力。要注重检察队伍的作风建设。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兵团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教育引导兵团各级检察干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法规,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要注重对检察干警的人文关怀。兵团基层检察干警所处自然环境恶劣,工作任务繁杂,工作压力较大,特别需要来自组织的关怀与鼓励。各级领导要时刻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为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同时,还应加强对干警的培养和关心,关注他们的职业成长和发展。通过制定合理的晋升机制、提供良好的人文关怀,激励更多人投身于兵团检察事业。
  (作者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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