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专家敢啃“硬骨头”

  一直以来,为了七里海湿地“绿水青山”,附近村民面临拆迁问题。然而,因涉村民较多,事关土地流转等多个问题,事情较为复杂,村民还为此多次上访。最终,在天津市宁河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指导下,当地政府和村民携手,以法治方式守护“京津绿肺”。
  七里海湿地位于宁河区,素有“京津绿肺”“天然氧吧”之称,是世界三大古海岸性质的湿地之一,也是我国唯一的古海岸与湿地同处一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按照“生态优先、重在保护、科学管理、永续发展”的原则,七里海湿地在开发与保护中发挥其功用,宁河区委区政府相继采取停止旅游开发、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清理遗留问题等措施,以更好地保护七里海湿地生态环境。
  时间回到2009年,宁河区政府根据整体发展规划,决定征收造甲城镇的田辛村与赵温村部分土地,并承诺对拆迁村民进行安置。经征求意见,两村绝大多数村民同意拆迁。
  起初,宁河区政府制定了《造甲城镇田辛、赵温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但两村村民意见不一,方案难以实施。
  与此同时,田辛村、赵温村的还迁工作也在同步开展。2009年征收集体土地,2012年建设还迁楼房,2017年和2019年先后两次进行入户调查、房屋测量等工作。
  由于这两个村有着上百年历史,所建的房屋并不是那么规范,认定有一定困难。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也发生了变化,使得新房分配方案迟迟达不成一致,因此形成遗留问题。
  十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搁置未决,成了影响当地发展和村民生活的一大历史遗留问题。
  2021年,宁河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区法院法官王玉存先后3次应邀参加拆迁工作专题会议,并深入造甲城镇进行调研,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专业指导意见。
  王玉存认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主体为村委会。三农问题要依靠村民自身解决,依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力量解决,造甲城镇委镇政府起监督纠偏作用。非实施主体不能陷入太深,避免引起行政争议,从而增加施政风险。
  他建议,拆迁补偿安置的直接法律依据为《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此前,宁河区政府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为原则性规定,操作性不强,如果直接引用容易造成拆迁性质认定不清。《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为拆迁安置提供了基本遵循:以宅基地为基础加人口政策进行。
  他提出,造甲城镇的拆迁补偿标准应按照《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分为1949年-1956年、1957年-1993年、1994年至今3个时间段,进行分段认定。
  区镇两级政府均接受上述意见,对拆迁的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分段认定予以认同,拆迁工作便迎刃而解。
  接下来,在宁河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部署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带队入驻造甲城镇,开展拆迁维稳系列工作。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织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培训,要求他们掌握政策,进行正面引导宣传;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还深入群众,先后与近600位村民开展谈心谈话,耐心听取群众心声,详细解释他们关心的政策问题,并传达区委区政府声音。通过组建专案小组,专题研判不稳定因素及处置方案,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切实发挥解民情、顺民意、稳民心的作用。
  针对特殊情况,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还上门入户,深入实地进行探访,现场讲解搬迁政策,计算换购金额,解决老百姓心中的疑虑。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力量加持,帮助七里海湿地用法治方式解决发展矛盾。“宁河区法学会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量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建设,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助推我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宁河区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刘震表示。
  ● 责任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