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2023年11月27日下午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在此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一、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律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等作出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等相关要求。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2021年10月,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此后,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进程中,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涉外法治,成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亮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涉外法制建设进行集体学习的原因有两点。首先,因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本身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当下的涉外法治建设现状尚不能充分满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需求。在这个紧要节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吹响了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号角和动员令。其次,事关涉外法治建设的方向和路线图问题。自提出涉外法治概念以来,到底如何建设涉外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涉外法治建设的路线图。
  
  二、涉外法治建设的路线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为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线图。涉外法治建设路线图由涉外法治工作的根本目的、原则立场、推进方式等组成。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只有用法治方式才能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譬如,就保护我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和其他资产安全而言,政治和外交手段就不如对外缔结广泛的投资保护协定等法治的保护手段,投资协定能发挥政治和外交手段起不到的作用,设计完善的投资保护协定既能保护我企业海外投资和其他资产,而且还能避免国家之间的外交争端。就我国国家在海外的资产而言,利用国际法上的国家豁免原则乃至我国政府海外资产所在地的外国国家豁免制度也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而避免直接诉诸可能影响我国与该国关系的外交手段。
  涉外法治工作的原则立场,一是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最为重要和关键的,就是更好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提出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形成了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完善了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建立了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国家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涉外法治工作的推进方式是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要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要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要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加强领事保护与协助,建强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要强化合规意识,引导我国公民、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自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涉外法治与对外开放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法治与开放之间存在互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对外开放与涉外法治是以两种方式发生互动的:一是先有法治,后有对外开放。譬如,先加入一国际条约,然后根据条约的要求对外开放市场;或先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然后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开放——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二是先有开放,后有法治。譬如,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举措,然后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效举措和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进而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
  鉴于优化营商环境是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维度,习近平总书记在阐释涉外法治与对外开放关系的语境下,也谈到涉外法治与营商环境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主动对接、积极吸纳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效举措和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要全面提升依法维护开放安全能力。完善外国人在华生活便利服务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
  
  四、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的内涵
  在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提“法治自信”。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强调以涉外法律制度作为涉外法治的基础,也就是以涉外法律制度“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也强调法治自信。法治自信,首先就是,不应不能不需照搬西方的法治。法治自信的来源有二:一是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蕴涵丰富法治思想和智慧;二是党领导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取得的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法治自信的任务就是要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在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方面,主要有加强课题研究和汲取中华法系优秀营养两个方向:一是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以此彰显我国法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二是从中华优秀文化中汲取中华法系优秀营养。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
  
  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加强涉外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涉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是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指南,是我们今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根本遵循。
  要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在队伍建设中关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这体现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多维性,学校与有关部门共同承担此项任务,两者必须相互协同。
  
  六、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学术研究,明正则言顺。研究的前提是明确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对明确涉外法治的概念具有重要意义,对开展涉外法治的学术研究具有标杆性的意义。涉外法治的概念可以从两个角度去观察:一是从涉外法治包含的内容上理解,过去,学界在这里易引起争议的地方主要是守法是不是涉外法治的内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已明确将守法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并列作为涉外法治工作的组成部分。二是从涉外法治、国内法治、国际法治之间的关系上去理解。针对这一问题,有两种说法:一是把涉外法治看作是国内法治中涉及外国国家或外国人的部分;二是认为涉外法治既包括国内法治中涉及外国国家或外国人的部分,又包括涉及我国的国际法及其运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涉外法治、国内法治、国际法治之间的关系。他强调,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