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要“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需要,也是基于在新的复杂的全球化国际局势中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的客观且急迫的需求。对于高校法学教育来说,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高校主动将法学教育、法学研究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于如何创新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战略布局,应重点立足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强化思想引领,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熟悉中国国情的新时代法治人才。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因此,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位。首先,要强化教师教书育人主体责任,自觉地将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贯穿于法学专业课程中,将家国情怀、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嵌入学生的思维中,使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在将来的法治实践中自觉从中国立场出发,清醒观察和审视国际形势,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国家和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因此,应开展“课程思政”的实质性指导与培训,以提升教师育人意识和能力,落实好实现好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其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则是统筹“两个大局”在法治领域的体现,涉外法治人才具有扎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基础十分重要。因此,要注重国内法治教育,培养学生“知识报国”的信念,增强学生对于国情以及良法善治的认识,从而在将来参加国际法律规则制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等涉外法治实践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球治理的中国理念和主张转化为各方共识和公共法理,更好地展现中国思维和使命担当。
  第二,发挥自身优势,构建面向重点领域需求、特色鲜明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国内高校的法学学科经历了不同的发展历程,有着彼此不同但同样深厚的学术传承和文化底蕴,形成了各自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当下,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要着眼新时代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倡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等战略需求,立足各个高校自身的区位和办学历史,充分发挥既有优势,不断推进新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建立、巩固和完善。要提高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精度,统筹布局“外语+国别法律”专门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精通当地国家语言和法律的国别法人才。要大力完善涉外法学相关专业的设置,为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法律服务部门培养立足中国、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涉外法治人才,特别是要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同时,鼓励各高校在原有的发展基础上,强化特色优势,建立多点开花的专门领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格局,培养谙熟国际规则和相应法律程序、具备法律交流和谈判能力、善用国际法应对和解决国际争端、能够参与国际法律规则制定的法治人才。
  第三,着眼法治实践,健全高校与实务部门协同育人与合作交流新模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最终是要落实到涉外法治实践中,因此我们的人才培养要面向国家发展以及实务部门的实际需要,坚持知行合一、理论与实践并重,加强实践教学,打造以法学教育为基础、以法律职业需求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上,要推动与涉外法治实务部门人员的双向交流。组建涉外法治实务课程授课团队,充分发挥实务导师优势,通过合作开课、研讨会、论文指导等,让实务导师参与人才培养的各方面全过程。同时,选派教师赴涉外法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提高师资队伍的应用型水平。在实习实践方面,与共建的实务单位联合打造学生实习实践项目,拓宽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渠道,共同完善学生担任实习法官检察官助理制度和法律志愿者制度,有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在课堂教学基础上,以各类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为平台,大力推行实践型教学方法。在数字化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技术,打造“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的新型培养模式,合力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
  (作者系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 责任编辑:虞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