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科学技术进步法》作为我国科技领域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对促进科技事业长足进步、推动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法治方式服务、规范、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在促进科技创新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实践中,各级法院、检察院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法治保障。
  
  完善机制 构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为科学履行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职能作用,法院、检察院加快制度改革,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以山水为墨的浙南绿谷中,生态产业林立、科技人才聚集。浙江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浙西南地区工业发展的重要集聚中心,也是中国经济营商环境十大创新示范区,成为山城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引擎。随着“双招双引”战略先导工程的实施,人才和科技企业不断集聚,目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有600余家国家级、省级科技型中心企业落地。
  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莲都法院”)了解到,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2年5月,莲都法院创新建立全国首家人才科技保障法庭,集中审理辖区内涉高层次人才、科技企业的民商事纠纷,并管辖莲都、青田、缙云区域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莲都法院着眼精准服务科技人才和为科技企业纾困解难,以集中审判提升裁判示范性和综合保障性,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为集聚人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供精准、硬核、全面的司法服务。
  该科技保障法庭聚焦人才和科技保障,积极推进专业特色审判业务。立案时构建“摸排+识别”类案标记制度,建立人才、科技企业目录库,并对十件以上同一当事人知识产权批案及在库人才科技案件进行标记跟踪,以此推动案件批量化解。针对涉人才科技案件及知识产权案件量较大的实际,配置“5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3名调解员+2名执行员”的专业化队伍,处理相应涉诉案件。此外,还充分发挥制度引领保障作用,出台《人才科技保障法庭“一件事”指引》等文件,健全保障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工作规范,明确法庭以服务人才、科技企业、保障知识产权、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为目标,坚持“平等保护、精准服务”理念,形成“纵向见底、横向到边”的“一站式、全方位、全流程”服务保障网。去年5月至今,共受理人才科技民商事案件264件,审结206件,自动履行率73.3%;受理知识产权案件865件,审结806件,自动履行率为94.63%。
  江苏法院提出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积极服务推动解决“卡脖子”问题,设立全国首批集中管辖技术类案件的审判机构,2021年审理一审技术类纠纷案件超过3000件,推动江苏实现创新驱动内涵型增长,有力服务保障创新型省份建设。江苏法院还不断加强科技成果保护,服务推动行业技术标准升级、产业更新换代,助力促进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注重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高质量服务智力成果流转应用,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司法措施保护企业创新成果。
  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相关机制,检察机关亦不可缺位。
  近年来,检察机关准确把握保障、促进和服务科技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多环节服务保障机制,依法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积极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综合发挥检察职能以及强化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综合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维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北京市海淀区技术产业密集,知识产权纠纷多发。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淀检察院”)发布的《知识产权·服务科创检察白皮书》显示,海淀检察院早在20年前就开始在公诉部门内部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组,由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2011年4月25日,率先成立了北京市第一个独立建制的知识产权案件检察处,推行知识产权案件的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检察、预防犯罪、法律服务五大职能合一。2019年,根据北京市司法体制改革整体部署,在海淀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成立相对独立运行的知识产权案件检察专业化办案组织。2021年,按照北京市检察机关有关试点工作方案,以内部综合办案组织的形式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统一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适应知识产权专业案件办理的新变化、新要求。
  此外,海淀检察院坚持打击保护与服务保护并重,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工作办法》等文件。
  2021年9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广州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将全市(除白云区外)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集中交由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管辖。该机制落实一年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已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10件527人,起诉172件322人,形成了以“点”为基、以“线”标尺、以“面”延伸、以“体”推进的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黄埔模式”。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国要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实现高质量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来激励创新。
  《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促进科技创新、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方面作用日益彰显。
  近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12月,“三星与华为涉通信标准必要专利系列案”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虽然本案承办法官已经拟好了一份6万字的判决,但法官认为,针对此类案件,一纸判决并不是最优解。通过连续近一个月对于标准专利技术内容等的审理,搭建起双方深度高效参与的沟通平台,最终促成当事人就全球范围内的专利诉讼达成和解,并签署专利交叉许可框架性协议。该案的妥善解决推动了相关行业就4G专利许可费率达成共识,对促进全球通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了解到,近年来,该院围绕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四个中心”“两区”建设等首都中心工作,努力贡献司法智慧。通过精细化审判管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高质量审结了17000余件事关国家科技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的案件,其中包括一批体现国内高水准审判质量、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
  例如,涉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荷兰皇家KPN电信集团诉小米、TCL等公司系列案,通过适用权利要求解释的相关原则,判定小米、TCL等公司生产销售涉案手机产品不侵权,其裁判结果及确立的裁判规则为相关厂商应用3GPP技术避免了大量不必要支出,促进了相关产业良性发展。
  涉医药领域,泰拉科斯萨伯专利授权案通过明确补充实验数据的接收条件,使得专利申请人为开发原研药投入的巨额成本转化为专利保护,对充分保护原研药企的合法权益、充分激发医药行业的创新热情具有指引意义。
  涉互联网领域,神马诉奇虎专利确权案,是国内首例适用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实体授权规则的案件,为图形用户界面这一互联网新兴业务增长点的开发及专利申请作出规则指引。
  此外,该院通过“玛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蛋鸡配套系培育方法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艾地骨化醇软胶囊药品专利链接首案”等一系列重点领域高价值专利案件的高效审理,树立了相关裁判规则,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十大典型案例和北京法院参阅案例。
  据了解,2023年上半年,全国法院新收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2万件,同比增长33.4%,审结9916件,同比增长18.4%。在139个案件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最高惩罚金额达2000万元,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力度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进一步凸显。
  2023年上半年,全国多地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知识产权法律监督体系建设,总结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全面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效和经验,在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快构建科技强国中贡献检察力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在全球科技集群100强排名中,“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连续三年排名全球第二位。围绕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定位,粤港澳大湾区正努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区域创新环境优化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新型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保障力度,成功办理了一批新型、疑难复杂且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22年度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显示,广东省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高价值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突出对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的保护。广州、深圳、佛山检察机关分别成功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通过严惩离职员工侵犯原企业商业秘密的犯罪,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东莞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一批侵犯苹果、华为、VIVO、OPPO、微软等知名品牌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
  此外,为营造大湾区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广东检察机关将知识产权保护触角延伸至创新最前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动计划》,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浙江,为助力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高质效改革先行省、高能级开放之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助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法惩处侵犯数字经济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依法审慎办理涉科技创新领域和高科技人才案件,探索保护科技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助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探索商业秘密保护和科技人员保护新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改革,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打造符合浙江实际的知识产权检察区域特色品牌矩阵等。
  在福建,检察机关聚焦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所需所盼,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鞋服、陶瓷、建盏、白酒等行业商标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惩治窃取、使用企业高价值技术秘密犯罪,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坚定不移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质效,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更加有效地激发和保护全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
  
  提升司法服务质量 多元协同营造科技创新环境 
  “本次兼职技术调查官的选任渠道进一步拓宽,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整合全市技术人才资源,推荐不同领域、符合选任条件的61名业务骨干担任技术调查官;领域覆盖更全面,扩大药学、通信等领域的技术调查官选任;人员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调查官平均年龄41岁,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83%,博士以上学历占比40%,从事相关领域技术研究工作平均年限15年。”2月15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行的第四批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有115名来自机械、化学、医药、材料、通信、电学等各个技术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技术调查官“入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在直接关系国家创新成果质量和高精尖前沿技术的案件中,辅助法官破解技术难题,为高质量护航创新发展注入“外脑”力量。该院曾先后选任三批技术调查官183人,参与了3281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辅助法官有效审理了一批所涉领域迭代较快、技术方案晦涩难懂、案件事实精深复杂的案件。
  此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成立了由14名两院院士组成的创新保护专家委员会,推动形成“院士导航、专家引领、技术调查官支持、专业陪审员参审”的全方位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智力支持,逐步实现了与专家咨询、专家辅助人、专业陪审员、鉴定人等制度的有效衔接。
  近年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了“技术调查官+技术顾问+咨询专家”的工作模式,80%普遍通用的技术问题由法院技术调查官协助解决,超出技术调查官专业领域且难度不大的技术问题通过技术顾问帮助作出分析判断,少量高精尖新技术问题则通过咨询行业专家来帮助化解。据了解,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建成全国法院首家技术调查实验室,实验室包括机械电子、医药化工、信息通信三大实验专区,涵盖了该院知识产权技术类民事纠纷案件的主要专业领域,配备了相关技术硬件设备。例如,无人机可对占地面积广、高空危险等大型物证进行拍摄取证,避免法官、当事人徒手攀爬勘验,成为提升技术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重要帮手。
  除了借助“外脑”力量服务科技创新,检察院、法院也注重发挥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作用,为科技创新构建起大保护格局。
  湖南省检察机关注重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健全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并与省知识产权局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与专业技术审查的有机衔接和优势互补。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联合会签《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落实沪苏浙皖办案协作机制,探索推进跨行政区划知识产权检察机制建设;与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主动摸排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线索。
  河南省检察院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会签《关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充分发挥司法在保障和服务科技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