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为基础研究保驾护航

  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2023年2月21日,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基础研究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基础研究纳入科技工作重要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基础研究实现高质量发展。
  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对国家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作出了系统规定。该法将基础研究单列为第二章,共7条815字,从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加强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反映了我国科技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战略需求,为强化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提供了法治保障。

  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施行后,在基础研究领域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改变?让我们一起来看。


  健全基础研究支持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基础研究工作。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研究取得了重大成就。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学科交叉融合不断发展,科学研究范式发生深刻变革,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基础研究转化周期明显缩短,国际科技竞争向基础前沿前移。应对国际科技竞争、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基础研究,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根据《202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全国基础研究经费20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基础研究经费所占比重为6.57%,比上年提升0.07个百分点。
  在1993年制定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基础研究被提及18次。2007年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首次提出国家遵循科学技术活动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的原则,超前部署和发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持续、稳定发展。同时,首次在农业科学技术这一特定领域,强调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我国著名科技政策、知识产权与企业技术创新专家段瑞春亲历了几次《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他表示,基础研究在《科学技术进步法》中的位置越来越突出、靠前,本身就是基础研究重要性的映照。
  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提出构建和强化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段瑞春表示:“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条文,增强质和量两方面的规范,既有纲领性,又有政策高度和执行力度。”他回忆,追根溯源,《科学技术进步法》中的“进步”二字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与时俱进,不断加速科技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肖尤丹则撰文指出,2021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将“基础研究”单列成章并置于第二章的位置,并不是简单地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按照线性的创新链分割开,也并不是从技术逻辑上片面地强调基础研究的重要性,而是彰显科技立法整体思路从“以技术为主”回归“以人为本”的制度视角,从“服务科技促进发展”回归“保障科技创新的源头和根本动力”。
  可以说,2007年修订时单独设立“企业技术进步”并置于第三章的位置,以体现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那么2021年的修订单独设立“基础研究”章节并置于更前的位置,则是体现了创新以人为本的法律地位。该章分别规定了“国家设立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基础研究,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国家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对基础研究人才的稳定支持,提高基础研究人才队伍质量和水平”“鼓励和吸引优秀科学技术人员投身基础研究”,以及“国家支持高等学校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和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等人才制度。
  《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实施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要,推动了科技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在《食品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疫苗管理法》《农业法》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过程中,将基础研究入法入规,通过立法解决我国基础研究发展不全面、基础研究人才不足以及相关评价、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更好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更好促进科技自立自强。
  
  推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
  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的前身,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黄昆先生在北京大学创办的“五校联合半导体专门化”,是我国半导体科学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发源地。
  近年来,北京大学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推动我国集成电路学科发展,于1970年建立半导体专业,1978年建立微电子专业,2020年设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科,2021年成立集成电路学院。
  《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原始创新”“国家支持高等学校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和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增强基础研究自主布局能力,推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
  北京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院长蔡一茂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表示,《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以后,在构建创新实验室体系、有组织科研、绩效评价体制机制改革以及为科研人员减负放权等方面,感受到很大的变化和进步。
  蔡一茂说:“为科研人员减负放权,我认为这是《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的主要目的之一。通过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手续,可以为科研人员创造更加宽松的研究环境,让他们更好地进行探索和创新。”
  蔡一茂告诉记者,在他们所在的实验室,过去经常会有各种繁琐的手续和审批流程,这让科研人员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应对。自从《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以后,这些流程得到精简,实验室也得到更多自主权,这使得研究工作变得更加高效和顺畅。
  本次《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进一步突出科研机构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核心载体的战略地位,这对集成电路前沿技术研究意义重大。
  蔡一茂所从事的集成电路技术研究属于国家重大战略和高精尖领域,相关研发和人才培养投入大、所需的平台先进性高。靠各个高校相关院所单打独斗、自由探索,难以适应集成电路研究和人才培养需求,迫切需要新时期顶层设计和有组织科研。
  而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规定:“国家在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创新领域建设国家实验室,建立健全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实验室体系,完善稳定支持机制。”同时也拓展了科研机构应享有的权利,增加了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职称评审、科技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岗位设置等权利内容,并且肯定了新型研发机构在投入、管理、运行和用人等方面的创新实践,赋予其新型创新主体的法律地位,解决了制约新型研发机构后续发展“身份”问题。
  蔡一茂还告诉记者,《科学技术进步法》强调的建立健全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实验室体系以及有关新型研发机构的内容,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集成电路前沿技术的协同攻关和人才培养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比如,北京大学在2019年获批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的基础上,集成电路学科坚持科技攻关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围绕微纳电子器件、集成电路设计、微机电系统与微系统等关键核心项目,组织科技攻关和人才培养,联合国内头部企业获批微纳电子器件与集成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集成电路高精尖创新中心,与北京集成电路龙头企业开展全方位协同技术研发,探索新型合作机制,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联合创新实验室。
  这些举措也是《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建立健全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实验室体系”规定的重要实践。北京大学正是通过“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市创新研究院+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方式,构建技术先进、创新链长、覆盖面广、资源互补性强的创新实验室体系,与兄弟高校和企业协同开展自主可控集成电路前沿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
  蔡一茂向记者介绍,集成电路学院依托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以及微纳电子器件与集成、微米纳米加工技术两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北京市集成电路创新中心等基地,在多个方面取得了系列国际重大学术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的同时,也通过国际标准、技术转化、孵化公司等进行应用推广,比如研制半导体器件测试表征仪器,与某上市公司合作推广,为我国工业部门重点装备研制提供微纳加工技术支撑,与杭州、无锡地方政府合作,成立两家产业创新研究院,等等。
  蔡一茂对记者坦言:“科技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才和创新环境。只有拥有更多的人才和创新环境,才能产生更多的创新和发明。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培养和引进人才,营造一个良好的创新环境,鼓励人们去探索和创造。同时,也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技术和方法,保持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强化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26.8万亩的土地,繁育出全国70%以上的新品种——南繁基地,“中国种子”的摇篮。2021年5月12日揭牌成立的海南省崖州湾种子实验室,是海南省为支撑国家“南繁硅谷”战略和种业发展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是各地不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的写照。
  2018年、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赴南繁考察。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三亚市崖州湾种子实验室考察时强调:“只有用自己的手攥紧中国种子,才能端稳中国饭碗,才能实现粮食安全。”   
  在崖州湾种子实验室,《科学技术进步法》在基础研究方面发挥了明显的推动作用。《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尊重科学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强化项目、人才、基地系统布局,为基础研究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和有力的制度保障。”《科学技术进步法》拓展了科研机构应享有的权利,增加了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职称评审、科技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岗位设置等权利内容。
  据了解,该实验室探索构建新型研发机构式的组织管理模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在内部组织框架、岗位设置、人员聘任、职称评定、研究方向、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在科研任务组织方面,实行“揭榜挂帅”和“军令状”等项目实施模式。经费投入与管理将由海南省政府专门安排经费保障实验室运行。
  自2021年11月以来,崖州湾种子实验室已经联合企业开展了3期“揭榜挂帅”活动,累计推出103个课题项目,吸引来自国内76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业科研团队。实验室聚焦种子创新中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打造种业领域全产业链科技创新平台,为现代种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两年来,崖州湾种子实验室发展迅速。如今已拥有了17.2万平方米物理空间,配套科研设备7200余台(套),大型仪器公共服务中心、核心种质资源库、人工气候室等12个开放共享平台及科研设施已投入使用,20位院士在这里启动了院士创新团队筹建工作。
  在崖州湾科技城,立法对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还体现在很多方面,如授权科技城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城实施和深化极简审批改革,探索在具有强制性标准领域建立“标准制+承诺制”的投资制度……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之源,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开关”。面向未来,广大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昂扬的精神状态,切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