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

  国家安全是治国安邦的重要基石,法治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战略部署。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国家安全法学学科建设。2023年5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推动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更加注重协同高效、法治思维、科技赋能、基层基础”“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党和国家关于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一系列要求,为我国国家安全法学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认识国家安全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要持续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我国国家安全法律从单一化向体系化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具体领域专门性立法+散布于各部门法或单行法中有关国家安全的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保障。在全面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背景下,应当注重协调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具体领域专门性立法以及有关国家安全规定之间的关系,推动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民行刑衔接更加有效,加快形成内容完备、体系联通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体系的整体功效;妥善处理法律法规稳定性与变动性、前瞻性与阶段性的关系,推动国家安全情报、国家安全审查、国家安全教育等国家安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完善,健全地方性国家安全规范性文件,补齐国家安全重点环节短板和空白;结合维护国家安全形势需要,注重国家安全人员、经费、培训、管理等法律保障研究,完善国家安全调查等程序性立法,不断推动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二是要加快培养国家安全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不断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高素质国家安全法治人才。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培养胸怀祖国、胸怀人民、胸怀国家安全事业的法治人才,培养时刻关心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时刻关心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国家安全专业人才;要以学科建设“一盘棋”为方向,在招生规模、师资、经费、就业等方面支持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建设,推动国家安全法学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供给;要以交叉学科为依托,将总体国家安全观所蕴含的国家治理宝贵经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关于国家安全的内容以及外国国家安全法治有益经验融入国家安全法学课程体系,打造国家安全法学一流课程;要以服务实践为目标,充分发挥国家安全有关部门的作用,将国家安全法治实践经验和案例带入学校、融入课堂,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实训实践。
  三是要不断推动国家安全法学创新发展。国家安全体系具有开放性和动态性等特征,总体国家安全观所涉及的领域由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安全”,向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等16个“安全”,再向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粮食安全、金融安全等20个“安全”拓展。要不断丰富国家安全法学的研究领域,国家安全领域延伸至哪里、国家安全风险出现在哪里,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就应当跟进到哪里。要紧跟海外利益变化趋势,重视数据跨境流动、领事保护等国家安全涉外法治研究,为推进全球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方案;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法律风险前瞻研究,为塑造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围绕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新兴安全领域,持续推动不同知识集群融合化、法治化研究,不断开拓国家安全法学建设的新领域。
  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为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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