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遏制排污数据造假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4件依法严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力,在拓展线索来源、提升打击治理实效、做实做细行刑衔接等方面深化执法司法联动,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重点行业领域环境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合力守护好绿水青山。
  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安装排污自动监测设备,与监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说,排污监测数据,不仅关乎民众的知情权,也是反映环境真实状况的晴雨表,是相关部门管理决策的基本依据。近年来,在环保治理的高压下,很多地方和企业的排污情况已得到了明显改善。然而,也有一些地方和企业依然以消极态度应付环保监管,甚至不惜伪造、篡改监测数据,干扰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此,一些非法排污行为被悄悄掩盖,逃脱了监管法眼,这不仅阻碍了环境治理的有效推进,也使得治理成效打了折扣。
  排污监测数据造假,乃是挑战环境正义的不可容忍之痛。也正因此,近年来监管部门高度关注,频频出击,公布了一批批追责案例。然而,一些地方和企业依然心怀侥幸,铤而走险。从此次公布的4件最新案例看,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的手段正在不断翻新,可谓触目惊心。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造假案为例,涉案企业使用“屏蔽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其手法极为隐蔽。再有,一些第三方环保企业不仅没有守土尽责,反而充当排污企业的帮凶,帮助其安装干扰装置,最终导致排污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这些最新的典型案例警示人们,打击排污数据造假,决不能有丝毫松懈,而是必须“零容忍”,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的各种处罚方式。对于造假的排污企业,尚不构成犯罪的,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决不能养虎为患。对于涉嫌犯罪的造假排污企业,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可以罚代刑,导致造假的收益远远高于其成本。而对于协助造假的第三方环保企业,除了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需要通过黑名单等机制,将违法人员和企业驱逐出环保业务市场。
  更应看到,治理排污监测数据造假,不仅需要高压打击,还需要多管齐下,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从而在源头上阻断造假。
  比如,一些排污企业之所以胆敢数据造假,很大程度源于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管不足。因而,监管部门不可一味轻信监测仪器的数据,而是应当通过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现场采集污染数据,与监测数据比对,以甄别其真伪。此外,监管还可以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收集和排查数据异常。数字赋能、智慧监管,将对打击数据造假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
  再比如,在不少排污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背后,存在着相互勾结的利益共同体。要打破这些利益共同体,不妨强化重奖和保护机制,破解内部人不敢讲、不愿讲、不想讲的困境,鼓励“吹哨人”的出现,让“吹哨人”在“第一现场”,发现“第一证据”,做出“第一反应”。为“吹哨人”撑腰鼓劲,才能让更多隐秘的造假个案浮出水面。
  另外,排污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的屡有出现,往往存在着深层次的原因。比如,检测机构、咨询机构等第三方环保企业数量庞大,竞争激烈,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站住脚,一些第三方环保企业不惜违背专业伦理,无原则、无底线地满足排污企业的不合法要求。因而,对于第三方环保企业不仅需要加大监管力度,更需改进相关的机制,打破其对于排污企业的依赖和盲从。
  总之,确保排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需要采取更多标本兼治的手段,最大限度杜绝弄虚作假的空间。如此,才能倒逼各相关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环保治理上下“真功夫”。
  ●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