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明确出台司法解释、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以及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等纠正机制等举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防范化解风险,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一是严格保护民营企业产权。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工作职能,严格落实产权司法保护制度要求,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树牢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强制措施,用好用活“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执行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去年以来,南通中院在1.2万件案件中,以执行和解方式“放水养鱼”、实现双赢,避免“办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建立并升级“涉诉双免保”机制,在23件案件中适用免保措施,免保金额1.72亿元,帮助企业解决资产被保全引发的经营困境。近日,南通中院民二庭制定《关于在财产保全中落实包容审慎理念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以独立保函置换财产保全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高效与灵活审慎相协调,做到“应保尽保”与“该保才保”相统一,更好发挥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中的制度价值,真正解决企业财产保全带来的经营难题,将助企纾困解难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助力“万事好通”南通营商环境品牌建设。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优化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机制,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建立律师驻点调解工作室,研发电子质证、智慧物证系统,通过要素式审判模式促进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减少15.6天,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侵权成本低、企业家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发挥破产拯救功能,对于暂时陷入困境但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解决债务危机,帮助企业涅槃重生。从去年开始,南通中院在全市法院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程”,细化落实“万事好通”新“66条”任务举措。狠抓司法评价指标提升,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和救治机制,推动3654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2022年,通过预重整、重整、和解程序挽救企业34家,引进投资11.3亿元,“办理破产”指标评价全省第一,南通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破产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2022年,南通中院出台“保障统一大市场建设22条”实施意见,通过鲜明的工作导向,维护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环境。依法妥善审理一批涉及行政许可、公平竞争权的行政案件,通过裁判规则明确政府管理与市场配置的关系,为市场主体释放最大的公平竞争空间。南通中院在审理一起政府采购印章刻制服务案件中,认定行政机关“圈定”特定企业为所有新开办企业提供印章刻制服务的行为,变相剥夺了其他市场主体竞争交易的机会,判决确认了政府采购合同无效。该案通过裁判引领,保障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受到中国印章协会和广大印章从业企业的广泛好评。
  三是推动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南通中院以“诉源治理减量工程”为抓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拓展南通“大调解”机制,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与地方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平台、机制、力量有效对接,深入开展诉前调解等工作。加强一站式解纷“门诊部”建设,强化调解员队伍选任培育。紧扣前端源头预防、中端实质解纷、末端关口把控三个重点环节,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向基层、向社会、向网上、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不断健全非诉在前、诉讼断后、分层过滤的非诉解纷体系,落实落细“抓前端、治未病”。南通中院联合有关部门,建立“法律明白人”“三联”工作机制,会同市司法局等部门择优选聘1000名“法律明白人”担任基层法院特邀调解员,充实壮大基层解纷力量,让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夯实治理根基,规定人民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数量不得低于基层法院院本部的55%,建立至少2个审判团队,配备2名以上的驻庭调解员,推动将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做大做强为重点,强化类型化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处理中心,设立金融纠纷、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成功调解纠纷328件,涉及标的25.1亿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460余万元。诉源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法院诉前调解分流率由2020年不到60%到今年突破80%,跃居全省第二,民事一审案件增幅持续保持全省低位,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连续两年全省最低。
  四是高效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去年以来,南通中院共执结民营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7100余件,执行到位24.55亿元,执行平均用时66天,让民营企业的胜诉权益兑换成更多的真金白银,切实增强了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法治氛围。依托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定期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政府推送,重点治理拖欠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债务等案件,17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执行到位4366.53万元。南通中院依靠信息化手段提高涉企案件执行效率,研发“365”全流程执行无纸化办案系统,显著提升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权益实现进程,执行案件结案用时同比缩短11.3天,系统的建设运行成效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省高院在南通召开现场会向全省进行推广。畅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渠道,探索失信宽限期、信用修复证明等制度,帮助企业尽快甩掉失信“包袱”,轻装上阵。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帮助3396家民营企业退出失信名单,新增失信企业同比下降55.23%。
  五是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内部治理。针对当前建筑业面临的风险,南通中院走访全市500家建筑企业,量身定制7大类26项行业风险提示,今年又出台助力纾困解难8条举措,委派专人进驻建筑业服务中心,通过法律体检、编制合规指导清单等方式,帮助建筑企业预警经营风险,促进防范风险平稳发展。针对民营企业在设立、经营、管理、诉讼等环节常见的法律风险,南通中院联合市工商联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详细列举了民营企业治理、经营、用工、知识产权保护、融资借贷、建筑施工企业、执行等8个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并结合司法实践,给出100条具体意见建议,帮助企业防范风险。针对当前知识产权纠纷易发高发的态势,南通中院在分析研判大量案件的基础上,向中小微企业提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建议20条、家纺市场风险提示12条,从源头预防减少知识产权纠纷,更好释放创新活力。坚持能动司法,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手段。通过办案关注、思考类案的成因,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推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变“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在审结一起醉酒乘客被网约车司机弃于路边并意外溺亡案件后,向网约车平台公司发出修改《驾驶员无责取消规则》、强化对驾驶员培训以及优化司乘救助的司法建议。涉案平台公司接到司法建议后,认真研究后给予回复:已将司机一键任意取消改为严格限制取消,如遇司机放任醉酒乘客处于危险境地的,将对其最严处以永久停止服务的处理。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近500份,8份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南通中院将高标准落实新“66条”重点任务,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序时进度,精准聚焦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