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妻子 争夺遗产谁是赢家?

   一名男子有了外遇,休了结发妻子解除了婚姻关系,扶正了“小三”又没有进行登记,让两个女人都失去了法律上的名分。谁知,男子因工死亡,留下了巨额赔偿款,也让上位的“小三”留下了遗腹子。一个遗腹子,是否亲骨肉?巨额赔偿款,应当如何分配?上位的“小三”生下孩子后,两个“妻子”携幼子展开了你争我夺,由此引发了一起让人唏嘘不已的财产争夺官司。


婚外寻情 两个女人皆失法律名分

   现年31岁的黄怡馨,是江苏省徐州市的一名农家女,情感之路十分坎坷,结婚没几年就离了婚,儿子归前夫抚养,自己一个人生活,日子不但过得清贫节俭,更是孤独寂寞。除了忙活农田,每天只能靠上网聊天打发难熬的时光。
   2013年1月底的一天晚上,十分苦闷的黄怡馨吃过晚饭后,像往常一样又上了网。突然,有一个人闯进了黄怡馨的QQ里。刚开始,黄怡馨并没有搭理这个人。可是,对方却十分诚恳,连续发来几个玫瑰花的QQ表情,并恳请道:“世界那么大,能够搜到你,这就是缘分,希望能做个朋友。”
   出于礼貌,黄怡馨就给对方回了一个问候。两人有礼貌地相互问候后,便开始聊了起来。黄怡馨刚离婚不久,又临近春节,想到自己将要一个人孤单地过年,心情十分低落,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将自己的经历及离婚的情况都毫不隐瞒地告诉了对方。
   从对方的口中,黄怡馨得知了他叫吕忠义,比自己年长10岁,也是铜山县人,在邻近的城市工作,但住在离自己家不远的镇上,只有在工作比较忙时需住单位加班,平时可以常常回家。更让黄怡馨没有想到的是,吕忠义说他也离婚了。同病相怜,感叹各自的人生经历都十分坎坷,同是天涯沦落人,倾诉着惺惺相惜之情,两人越聊越投缘,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不几日,两个人就相约在离家不远的公路上见面了。
   吕忠义高大帅气,风趣幽默,一下子就抓住了黄怡馨的芳心。黄怡馨年轻漂亮,体态柔美,也让吕忠义着了迷。两人当日就来到县城一家宾馆开了房。
   之后,只要有机会,黄怡馨就会在家做好饭,约吕忠义一起来吃。吕忠义也像大哥哥一样对黄怡馨格外疼爱,每次从外地前来,都要给黄怡馨带些礼物和吃的,处处细心地呵护着黄怡馨。两人相互吸引,彼此欣赏,关系越来越密切。
   可是,随着交往的深入,黄怡馨发现吕忠义的行为有些怪异,常常背着她接些电话,有时接完电话就匆匆离去,让黄怡馨满腹狐疑,便暗中注意并了解吕忠义的情况,竟然发现他并没有离婚,老婆孩子都过得好好的。
   吕忠义的妻子叫孔欣玫,现年40岁,15年前嫁到吕忠义家,与吕忠义育有一个儿子,如今已经上初中了,虽说日子过得不十分富有,但却和和美美,幸福美满。
   见吕忠义欺骗了自己,黄怡馨很生气,就提出了分手。可是,两人闹了一段时间后,最终并没有分手。对此,黄怡馨解释说:“当我知道吕忠义没有离婚的时候,我就想和他分手。可是,吕忠义说如果我要离开他,他也不想活了,就把我爸妈和我儿子全部杀了,和我同归于尽。当时,我很害怕,怕他真的走上那种极端的道路;另一方面,感觉他对我挺好的,这样就跟他在一起了。”
   原本以为好日子到了,没想到却莫名其妙成为了吕忠义的“小三”,这让黄怡馨心中有些不甘。可是,黄怡馨又没有办法改变现状,这又让她十分苦恼。巧的是,黄怡馨发现自己怀孕了,她觉得这是个机会,决定力争“小三”上位,成为正牌。
   俗话说: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的胃。黄怡馨很聪明,只要吕忠义回来,她就拖着身孕,变着花样为吕忠义做好吃的,让吕忠义十分感动。每到亲热的时候,黄怡馨又极尽温柔之能事,让吕忠义欲罢不能。当黄怡馨坚信吕忠义心中的天平已经全部倾斜到自己这一方后,她就没有了任何的顾忌,只要吕忠义回到家中,她就挑吃饭、休息的时间动不动给吕忠义打去电话。吕忠义明知是黄怡馨来的电话,也不避讳妻子孔欣玫,甚至在妻子面前在电话中与黄怡馨调情。只要黄怡馨一声召唤,吕忠义就丢下妻儿跑到黄怡馨的住处。
   黄怡馨这么一叫板,孔欣玫不但知道了丈夫有了外遇,而且知道丈夫的情人就是黄怡馨。黄怡馨这个名字,对于孔欣玫来说,就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恶梦,让她的家庭乱成了一锅粥。
   丈夫有了外遇,孔欣玫本来就感到十分尴尬,可是,黄怡馨毫不忌讳,还公然向自己发起了挑战,跟自己争夺丈夫,让孔欣玫十分气愤。每每说到这件事,孔欣玫就气不打一处来:“都是黄怡馨勾引我丈夫。每次吃饭、休息的时候,她就给我丈夫打电话,说给我丈夫炖了鸡炖了鱼炖了这个炖了那个,把我丈夫勾走了。”
   后来,事情越来越糟糕,有时,黄怡馨竟然找上门来,不避嫌疑和吕忠义生活在一起。孔欣玫说:“有时我要回娘家住上几日,黄怡馨就偷偷跑到我家来和我的丈夫共同生活。”
   而让孔欣玫无法忍受的是,丈夫有了外遇不说,还常拿情人和自己对比,说情人怎么怎么对他好。这样的事,放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恐怕都是难以接受的。所以,那段时间,孔欣玫和丈夫的婚姻,几乎走到了尽头。
   为了家,为了孩子,孔欣玫忍辱负重,多次劝丈夫回心转意,和黄怡馨断绝来往。但是,让孔欣玫没有想到的是,丈夫不仅不听劝告,反而提出要和她离婚,这彻底伤透了孔欣玫的心。2013年5月2日,经法院调解,孔欣玫与吕忠义解除了婚姻关系。
   吕忠义离婚后,黄怡馨就搬到吕忠义的家中,与吕忠义生活在一起了。为了履行对黄怡馨的承诺,6月6日,吕忠义让黄怡馨穿上了婚纱,并租用了车队,雇用了乐队,邀请了左邻右舍,办了一个隆重的婚礼,吹吹打打,把黄怡馨迎进了家门。可是,因吕忠义比较忙,一拖再拖,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幸福来得如此之快、如此容易,让还没有走出离婚阴影的黄怡馨顿时感到无比的幸福和满足,决定将此生托付给吕忠义,好好与这个深爱自己的男人共度一生。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一场厄运正等着他们。


因工死亡 巨额赔款引发你争我夺

   吕忠义是一名铲车司机,在一家石料厂工作。2013年9月2日晚上,吕忠义在驾驶铲车作业过程中,铲车突然发生侧翻,吕忠义深受重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不幸于当晚离世。
   事发当天晚上,因吕忠义手机上存的老婆手机号码是黄怡馨的号码,警方通知黄怡馨到达医院,第一个见到了吕忠义的遗体。可是,在后来工伤赔偿解决的过程中,因黄怡馨没有结婚证,将黄怡馨排除在外。
   2013年10月22日,吕忠义工作的石料厂作为甲方与吕忠义的母亲张凤霞及亲属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载明:一、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44万元整。此事故双方一次性了结,无其他任何争议。二、张凤霞系吕忠义的母亲,全权代表乙方处理该事故,甲方将上述赔偿款直接打入张凤霞的银行账户,乙方亲属之间如因赔偿款分割的问题发生争执,乙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该协议是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签订,双方不得反悔和撤销。张凤霞及吕忠义的其他亲属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协议签订后,甲方将44万元赔偿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入被告张凤霞的银行账户。
   结婚才两个多月,吕忠义就遭遇不幸离世,黄怡馨无比悲痛,无法面对家中的一切,就拖着身孕悄然离开了吕家。考虑到儿子及吕忠义的母亲张凤霞没有人照顾,孔欣玫念及亲情与旧情,又回到了吕家,承担起抚育小孩赡养老人的责任。出于对孔欣玫的信任,张凤霞将赔偿款全部转交孔欣玫保管。
   吕忠义去世后,家里人劝黄怡馨把孩子打掉,以免影响日后的生活。但是,黄怡馨不听,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黄怡馨说:“吕忠义生前为我付出的太多,况且这个孩子也是一条生命,我虽然也想到过流产,但如果我把孩子打掉,我就对不起他,他生前对我说过就希望我为他生一个孩子。现在他死了,我唯一能为他做的事就是把孩子生下来。这样我才能对得起他,才能心安理得。”
   在吕忠义去世3个月后,也就是2013年12月13日,黄怡馨生下一个儿子,取名黄炜全。由于没有工作,一个人抚养孩子十分困难,既然吕忠义有遗产,黄怡馨就想给孩子要点生活费。于是,黄怡馨抱着尚在襁褓中的儿子,来到了吕家表明了来意,希望孔欣玫能够看在儿子是吕忠义血脉的份儿上,把属于儿子的那份赔偿款给儿子。
   “如果这个孩子是吕忠义的儿子,我们不会少他一分钱。”孔欣玫与黄怡馨虽然不在一个镇上,但彼此离得不是太远,很多事情都能打听到。黄怡馨在跟吕忠义之前结过婚,并且有个孩子。由于孔欣玫听到了有关黄怡馨的一些风言风语,所以,她坚持认为这个孩子不是吕忠义的。于是,孔欣玫话锋一转,紧问道:“你说这个孩子是吕忠义的儿子,就是吕忠义的儿子?你有什么证据?说不定这个孩子是谁的呢?”
   由于孔欣玫根本就不认黄怡馨的儿子是黄怡馨和吕忠义所生,自然也就拒绝了黄怡馨的要求。为此,在一位亲戚的帮助下,黄怡馨找了一个法律工作者,于2014年3月3日来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以年仅1岁的儿子黄炜全的名义,一纸民事诉状,将吕忠义的母亲张凤霞及孔欣玫的儿子吕骏一同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黄怡馨以黄炜全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出庭参加诉讼,当庭提出,吕忠义与黄怡馨于2013年6月6日举行婚礼仪式,在没有举行仪式前双方已同居生活,两人所生儿子黄炜全于2013年12月13日出生。吕忠义于2013年9月2日在工作中操作机械时发生事故死亡,经协商厂方与张凤霞、吕骏达成44万元的赔偿协议,并一次性支付给了张凤霞,并由他们占有至今。张凤霞、吕骏应按赔偿项目范围支付黄炜全应得份额及抚养费,现张凤霞、吕骏拒不支付。为维护黄炜全的合法权益,特起诉,请求依法判令张凤霞、吕骏返还所领取黄炜全父亲死亡赔偿款中黄炜全应继承份额计19.5万元。
   法庭上,张凤霞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处理。而孔欣玫以儿子吕骏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出庭应诉,并当庭表示不承认黄炜全是死者吕忠义的儿子,黄炜全不应该来分割吕忠义的赔偿款。
   看来,黄怡馨要为儿子争回属于儿子的那份钱,首先就要证明儿子与吕忠义的血缘关系。这事其实简单,做个亲子鉴定就完事了。然而,做亲子鉴定,需要血液毛发等检材。可是,吕忠义已经火化,并没有留下血液毛发等检材,这可怎么办呢?
   对此,黄怡馨的诉讼代理人提出,黄炜全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就是孔欣玫的儿子吕骏。只要吕骏能够提供检材,根据现在的医学水平,是完全可以鉴定出黄炜全是不是吕忠义的儿子。如果孔欣玫不予配合,法院就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推定黄炜全与吕忠义具有亲子关系。然而,吕骏是未成年人,亲子鉴定不得强制,要从吕骏身上取得检材,又必须得到吕骏的母亲孔欣玫的同意。但孔欣玫对此明确表示拒绝。
   对方不配合,鉴定不能做,遗腹子身份如何确定?庆幸的是,黄怡馨和吕忠义结婚时,对婚礼全程进行了录像。于是,黄怡馨向法庭提交了录像资料。同时,黄怡馨还向法庭提交了村委会的证明,证明黄怡馨与吕忠义按农村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


法律撑腰 遗腹子讨回合法权益

   徐州市铜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既包括死者生前实际扶养的人,也应当包括由死者抚养但因其死亡尚未抚养的子女。
   吕骏辩称,黄炜全并非吕忠义之子,对此本院认为,黄炜全之母黄怡馨与吕忠义于2013年6月6日举行婚礼,此前已同居生活,黄怡馨也已怀有身孕,结合黄怡馨提供的其他证据及本案查明的事实,本院可以认定黄炜全系吕忠义之子,吕骏的抗辩意见缺乏相关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黄炜全是吕忠义应当抚养的人,因吕忠义的相关赔偿款已支付给张凤霞、吕骏,在黄炜全出生后,其向张凤霞、吕骏主张赔偿,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2014年8月14日,铜山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凤霞、吕骏给付黄炜全181565.15元。
   一审判决后,张凤霞、吕骏没有提出上诉,黄怡馨的官司算是打赢了。可是,黄怡馨并没有能如愿拿到应该得到的赔偿款。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了黄怡馨的执行申请后,也遇到难题。被执行的对象张凤霞、吕骏,一个是七十多岁的年迈老人,一个是尚未成年的孩子,在法律上采取强制措施都有障碍。通过查询,法院也没有查询到张凤霞、吕骏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是,如果不执行,黄怡馨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实现,还会有损法律的尊严。
   法院把这件棘手的执行案件交到一位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手上。执行法官邀请了吕家家族中比较有声望的一位亲属参与调解。执行法官多次到孔欣玫家摆事实、讲道理,然而,经过好几个月的调解,效果不佳。
   2015年春节前,法院再次召集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劝解工作。从上午9点到下午3点,经过整整6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孔欣玫同意给付黄怡馨的儿子黄炜全人民币14万元,一周之内付清。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呼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