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从江:“无案村”的基层社会治理解码

  从江县位于贵州东南部黔桂两省(区)交界处,是贵州通往“两广”的南大门,素有“黔南门户、桂北要津”之称。全县辖20个乡镇(街道)234村(社区),总人口39万,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94%。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江县始终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基本无重特大刑事案件发生,很多村寨多年无刑事案件甚至无治安案件发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极高。据统计,目前,该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其中占里村等4个村74年来无一起刑事案件发生,不仅为平安从江建设树立了典范,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思考与借鉴。


  “天人合一”——占里村
  占里村是从江县高增乡一个侗族村寨,距县城15公里,全村共有8个村民小组180户762人,坐落在原始森林环抱之中,群山环绕、依山傍水,环境十分优美。这个锁在深山数百年的侗族村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创造了“人口自然增长率几近为零”和“刑事案件发案率为零”的两项奇迹。也因此,引起了许多国内外专家学者前来考察采风。
  在该村鼓楼旁,有一排10余米长的古铜色展板,详细介绍了该村寨规、族规的来历及其组织、宣传和执行方式。归纳起来共有六大方面,即人口文化、生态环境、严禁偷盗抢杀、严禁赌博卖淫嫖娼、消防安全、反腐倡廉。
  “崽多无田种,女多无银两。一棵树上一窝雀,多了一窝就挨饿。”这是占里村自古流传下来的歌训;“家庭首先要稳定和谐,要和睦相处。一对夫妇如有50担稻田的可以养两个孩子,有30担稻田的只准养一个孩子。”这是该村很早以前立下的寨规,对着展板,该村村主任吴永福向我们一一介绍。
  从歌训和寨规内容可以看出,占里人认为人口发展过快,村里土地有限,如此下去,人多了就会闹饥荒,就会出现“贫穷起盗心”等不文明、不安定现象。同时,在保护生态环境上,他们自古就秉承“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理念,敬惜自然,保护生态,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他们认为,天地万物,大至山川河流,小至于一树一石无不有自己的生命,无不有自己的欢乐和忧愁,人的生活离不开自然资源,而自然资源也是有限的,不是无止境的,人的祸福与自然资源息息相关。因此,占里人始终按照他们自己的生活规律和生活方式生息繁衍,不因外界变幻而变化,过着丰衣足食与世无争的淳朴生活,这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样本。
  
  “德法共治”——伦洞村
  “我们村自解放以来,一直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群众不赌博、家中无赌具,即使现在,我们村仍可昼不上锁、夜不闭户,村寨哪家财物夜里在外放置也无须担心发生偷盗事件。”伦洞村党总支书记吴家银说道。
  伦洞村是位于该县洛香镇的一个侗族村寨,坐落在黔桂交界的大山山脚,距县城60公里,全村216户人家,950余人。从解放至今,已连续74年无一起刑事案件发生。一个村寨,一个隐匿在大山深处的少数民族村寨,居然可以做到昼不上锁、夜不闭户,这为基层社会治理带来诸多思考。
  据了解,伦洞村之所以如此平安和谐数十年,其实是有原因的。在传统习俗管理方面,该村除严格家训和村规民约外,还将优良传统融入歌曲、锁呐、芦笙等民族文化之中,如:侗歌《嘎香娃》,即从仁、智、礼、信等方面传唱。还有锁呐、琵琶、芦笙等民间乐曲,均将遵规守矩、互敬互爱、和睦相处等内容纳入其中,让子孙后代时刻受到教育,时刻牢记祖训,秉承优良传统,养成良好品德。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村民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法治理念渐渐融入生活。如今,每年春节、“七月半”、开秧门、吃新节等节日时都会举办活动,不但村里男女老幼悉数参加,还会邀请近邻村寨和亲朋好友前来庆贺。村两委往往会瞅准了这个平台,“老瓶装新酒”,编写新词,用侗歌侗戏方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自觉遵纪守法、孝悌诚信。尤其近年来,伦侗村把文化教育放在首位,把文化教育作为培养子孙后代的重要理念,长辈让子女懂得“尊师重教”“教书育人”的道理,族人以“子女读书为荣、不读书为耻”,推动全村上下逐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守规百年”——加模村
  加模村是从江县西部加勉乡的一个苗族村寨,距县城124公里,辖2个自然寨、10个村民小组,有248户1035人。长期以来,该村之所以和谐共处,其背后有着400年历史传承的苗族“耶规”文化影响。
  “几百年来,即使有些矛盾或纠纷,按‘七百岩’耶规处理,大家都心服口服,相安无事,也能和睦相处。”加模村61岁的吴智专老人说。
  “七百岩”其实是一块石碑,无碑文,纯系苗族地区古老“埋岩”形式保存下来的,其权威性和约束力来自埋岩时的盟誓、喝血酒、口头约定等形式。据介绍,“七百岩”隶属原加鸠乡“能秋囊尝”总岩,明朝万历44年(1616年)间,“能秋囊尝”总岩分离出来的第七块岩碑,至今已有400余年,它领辖加勉乡的18个村寨。“七百岩”耶规先后经历了3次修改,最后一次修订是1796年嘉庆年间部落首领梁三衡率辖区18寨苗族同胞共同商定的,较为完善,一直沿用至今。
  据了解,“耶规”是苗族支系特有的社会组织形式。自古以来,在月亮山区的苗族,为维护当地社会秩序和民族团结,抵抗压迫和外来侵扰,在“能秋党尝”埋岩制定“耶规”,凝聚族人。后因人口不断增多,区域不断扩大,为便于管理,明朝万历44年,“能秋囊尝”埋岩组织将能秋岩碑分发给部落共八处,其中加勉乡党扭埋岩属第七个,而加模村隶属原百岩乡,习惯上称为“七百岩”。在这样一个典型少数民族世居的边远山村,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滞后,民间社会管理一直以来都是靠“耶规”来维系,其职能和作用,在过去对外主要是抵御外侮和侵扰;对内是管理族内社会秩序、解决纠纷、制定和执行俗定规约、维护本族的生存和发展。即使在今天,这里苗族人民对“耶规”仍然十分敬畏,发挥着村民自治、自我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和作用,也因此,加模村始终遵守“耶规”而创造了解放以来“无刑事案件”的平安建设奇迹。
  
  “古今融治”——党略村
  “在我们村,一有矛盾纠纷,过错方按照情节轻重,在群众大会上当面自我检讨,让犯错的人在村里失去‘面子’、丢信誉”。党略村支部书记王绍东说道。
  党略村是停洞镇一个苗族村寨,共8个村民小组、5个自然寨。该村很早以前就十分注重家族管理,尤其强调家庭教育,要求子孙后代遵守族规,不能做偷牛盗马之事,更不能抢夺烧杀,违者轻则面对百姓道歉,重则逐出村寨。这一传统习俗维持了该村上百年的社会秩序,创造了“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的奇迹。
  近20年来,村“两委”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在传统习俗教育基础上,与法治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保持了良好的社会治安基础。尤其近年来该村提出矛盾化解“双防线”做法,为平安建设探索了新的途径。第一道防线“村级调解”,即在发生矛盾纠纷的第一时间,村“两委”迅速组织党员寨佬召开群众大会,对矛盾事件进行公开处理,分析矛盾缘由,按照是非曲直划清责任、讲清事理,消弭矛盾,让群众看是非对错,使群众做到遵规守纪、自我约束;第二道防线党委政府针对村级调解未成功的矛盾纠纷,提级到乡镇司法所再次调解。若仍然不能调解成功的,则由司法所为其撰写诉状,引导走法律程序,确保矛盾不激化、不升级,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 责任编辑:吴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