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牵引 全面提升平安中山建设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广东省委政法委在汕尾召开全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现场会,要求以建立“1+6+N”工作体系为重要抓手,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全力建设和发展广东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山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广东省委的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系统化部署、规范化发展、网格化改革、多元化解纷、项目化创建、立体化防控“六维一体”,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平安中山建设水平。
一、系统化部署,高位推进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一是统筹谋划推动。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将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写入市委十五届六次全会报告,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纳入中山市进一步落实省“百千万工程”2023年重点工作中,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出台《中山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构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实施方案》,围绕“村镇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目标定位,明确具体工作举措,逐一细化分解任务,推动工作落实见效。三是强化资金保障。下拨专项资金,扶持“平安卫士”群防志愿服务、“榕树头”普法、婚姻家庭调解员素质提升计划等11个创新实践项目,开展机制汇编、特色经验、实践项目推介推广,营造“互学共促、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规范化发展,全面加强阵地建设
按照“做实、做强、做优、做细”的思路,推动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提质升级,不断增强综治中心枢纽作用。目前,全市23个镇(街)和287个村(居)建成综治中心。一是“做实”市级综治中心。推进市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明确中心职能、人员编制、岗位职责等,加强对基层综治中心建设的统筹、指导、支持和考核。二是“做强”镇街综治中心。制定出台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统一设置群众接待厅、矛盾纠纷调处室、网格化工作室、社会心理服务室、监控研判室、部门进驻工作室等“五室一厅”,完善“首问负责制”“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等配套机制,按照“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标准,把镇街综治中心打造为纵横贯通的“治理中枢”。三是“做优”村居综治中心。加强村(社区)综治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的功能衔接,优化村居综治中心功能设置,以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等形式,推动多部门多主体在基层一线“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帮扶”。四是“做细”综治中心规范。制定《中山市镇街综治中心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工作指引》,从“建设要求、外观形象、内务规范、服务礼仪、办公应用”5个板块,细化“外墙立面、场景功能、人员着装”等35方面规划,推动各级综治中心统一外观、统一内设、统一形象,实现综治中心规范化运作。
三、网格化管理,着力夯实治理根基
深化综合网格改革,建设智能化信息平台,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通、有效衔接、高效运转的网格管理体系,实现“一张网”管理“一座城”。一是推进综合网格改革。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综合网格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意见、入格事项审批管理工作指引等机制性文件,推动综合网格“一个平台、一支队伍、一套机制、一张网格、一份清单”“五个一”改革任务落地。全市23个镇街均成立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科学划分综合网格,聘专兼职请网格员,延伸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二是加强网格智能应用。建成综合网格调度指挥系统,推动网格事项处理和分析管理,初步实现问题处置、指挥调度、跟踪问效、绩效考核和数据共享一体化。推进省“粤平安”综合网格标准版落地,实现数据对接转换,有效加强对各类要素的动态掌握,提升预警预防能力。出台数据采集专项工作方案,围绕网格内“人、地、房、组织”等要素,加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推动标准化、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提高网格化服务工作效能。三是推动综治力量下沉。依托“庭所共建”“法官驻村”“检察官入企”“警员入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形式,推行“三官两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心理咨询师)入网格,实现法官挂点联络村(社区)、社区民警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全覆盖,为群众提供矛盾化解、巡回审判、宣传普法等法律服务。
四、多元化解纷,不断拓宽调解途径
充分挖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潜力,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联调解纷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解纷需求。一是强化“专业调解”。注重特色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市基层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的100多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成“横栏陈炎连调解工作室(花木行业)”等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1个,实现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全覆盖,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精准性、专业性。二是实施“联动调解”。建立“医调、访调、公调、诉调、复调、援调”六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综治主体力量,畅通衔接机制,推动调解从单兵作战向协同攻坚转变,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911宗。探索“4+X”调解模式,在东区街道试点设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搭建以综治、人社、工会、行业协会为主,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为补充力量的行业调解平台,涉劳动争议仲裁调撤率达65%。三是推动“跨界调解”。针对中山市古镇镇与江门市外海镇联系紧密、跨市矛盾纠纷易发的特点,成立江中跨界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解决跨市边界群众矛盾纠纷120余宗。探索建立涉港澳纠纷调解机制,在坦洲、三乡成立涉港澳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与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联动,协助化解辖区涉港澳居民纠纷100余宗。四是创新“商会调解”。加大商事商会调解组织培育力度,搭建涉企涉商多元解纷服务平台,发挥异地商会乡情浓、乡贤多、平台宽、资源广的优势,有效调处涉企涉商矛盾纠纷。目前,全市成立31家商会调解组织,成功调处涉企纠纷800多起。
五、项目化创建,全力打造品牌特色
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突出亮点特色,强化品牌创建,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山模式。一是擦亮“调解超市”品牌。固化拓展全国首创“两级三家法院”集约诉讼服务模式,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门诊式”调解超市,建立律师专业引导、心理咨询疏导、特聘调解员调解、法院司法确认“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电话调解、现场调解、“粤公正”线上调解平台等多样化的诉前调解模式,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二是开展“同心网”试点。组织市第一法院、东区街道、坦洲镇开展“同心网”诉源治理项目试点,通过成立商住小区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等措施,延伸诉源治理“毛细血管”,健全“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多元共治、分层递进解纷新格局。试点以来,市第一法院民商事一审收案同比下降9.4%;东区金融机构信用卡案件同比下降18.1%;坦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同比下降62%。三是激发“善治联盟”活力。开发上线“善智社区·善治联盟”小程序,通过“随手拍”“平安积分兑换”形式,激活“民情前哨”“公益使者”积极性,促进邻里守望相助、城市博爱包容、社会讲信修睦。
六、立体化防控,切实提升治理成效
扎实做好基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加快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筑牢基层治理第一防线。一是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紧盯房地产、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建立健全风险“日清日结”、闭环管理、包案化解等机制,做到将苗头发现在早、将问题化解在小。认真做好重点人员服务管理,落实社矫人员、社会救助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的日常管控、滚动排查、重点稳控、失控查找等工作机制,做好重点对象、重点事件、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排查,未发生重点人员“脱管漏管”和个人极端案事件。二是依法解决群众信访诉求。以《信访工作条例》为准则,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化解制度,出台《中山市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积极引导“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三是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利益关切的治安问题,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突出问题治理,扎实推进打击防范严重暴力犯罪、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整治涉摩电违法犯罪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社会治安巡防管控体系,组建万人规模的“香山义警”队伍,织牢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2023年以来,全市接报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4.05%,盗抢摩电警情数同比下降34.18%。
(作者系广东省中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