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来到“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指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是法学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法治实践平台。从2019年11月在广西梧州开展试点到全国推广,从中国法学会印发指导意见到制度不断完善,从北京香山会议到广西南宁会议,从推动化解典型案件到在县级法学会落实落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助决策、防风险、调矛盾、化积案中发挥出强大效能,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展现出广阔发展前景。

  在探索中笃定前行,在发展中焕发生机。实践中,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会诊、首席把脉、公众参与”的“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创新了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与“中立法律服务社”“法律诊所”等平台有机结合等经验做法。目前,全国有2160个县级法学会开展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建立了903个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共有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3000余人,为6600多件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实践充分表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具有法学会特色、符合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的好制度,有力推动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提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发点是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作为法学会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必须始终以百姓心为心,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要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围绕“保交楼”、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又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咨询论证,引导和服务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破解县级法学会履职难题的一把“金钥匙”。要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工作机制,结合各地综治中心、调解中心、会员之家等阵地建设,设立和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积极探索在县域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联系点,推动更多优质法治资源向最基层倾斜,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冲在前、干在先,是我们党走向成功的关键。地方各级法学会主要负责同志是抓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遵循首要负责人带队、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领衔、聚焦当地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首先必须解决的法律问题这一“三首”原则,坚持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各学科各领域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三跨”原则,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勇于挑最重的胆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要案件亲自跟进、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形成一级抓一级、共同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天下大同、协和万邦,天下无讼、以和为贵,成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独特的精神标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充分运用当地宝贵文化资源,使社会治理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彰显文化自信的强大力量。前进道路上,要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满腔热情地做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使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作出新的贡献。

  ● 责任编辑:虞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