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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审判实务与法律教学 “双赢”的新篇章
2015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与巡回区内七所高校的法学院院长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书》,这标志着第二巡回法庭与东三省各法学院校之间正式建立了双向交流的合作机制,开创了审判实务与法律教学“双赢”的新篇章。
目前一些法院向高校提供的实习岗位,仅仅是停留在短时期的、临时性的、松散型的、非制度保障的实习模式上,无论是实习的学生,还是接收实习生的法院,都很难达到任何实质性的效果,实现有效双赢有待制度化的保证。第二巡回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每个审判团队既要负责办理案件又要时刻研究司法改革的先行先试问题,较重的办案、改革以及调研任务令人感到精力和人员的明显不足,而在当前审判团队编制有限、财政经费保障有限的现实情形下,经反复研究最终确定与高校联合,建立与实习形似而实则不同的“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机制,努力探索既满足审判实践需求,又满足法律教学需要“双赢”的新路径。
“实习助理”与以往“实习生”存在明显的区别:首先,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有严格的人数定额。第二,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均有着明确的条件限制。第三,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均有着标准的推荐和遴选程序。第四,实习助理由主审法官最终遴选。第五,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将有真正的实践平台。第六,对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均有着规范的考核制度。
当日,在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各审判团队的实习助理已全部到位,并收到了来自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亲自颁发的聘书。
创建实习助理机制
第二巡回法庭自在沈阳成立以来已经受理各类案件423件、接待来访群众两万余人次,除了肩负繁重的办案和接访任务以外,还要探索司法改革和开展调查研究以及深入基层开展对下指导,法庭对审判辅助人员的需求逐渐明显。为此,第二巡回法庭在此次合作交流中率先与辽宁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的法学院系合作建立了实习助理制度,根据法学院系的推荐,在已取得法学本科学历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秀在校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中聘任实习助理,进入各审判团队协助处理与案件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和调研性工作。目前一些法院向高校提供的实习岗位,仅仅是停留在短时期的、临时性的、松散型的、非制度保障的实习模式上,无论是实习的学生,还是接收实习生的法院,都很难达到任何实质性的效果,实现有效双赢有待制度化的保证。第二巡回法庭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每个审判团队既要负责办理案件又要时刻研究司法改革的先行先试问题,较重的办案、改革以及调研任务令人感到精力和人员的明显不足,而在当前审判团队编制有限、财政经费保障有限的现实情形下,经反复研究最终确定与高校联合,建立与实习形似而实则不同的“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机制,努力探索既满足审判实践需求,又满足法律教学需要“双赢”的新路径。
“实习助理”与以往“实习生”存在明显的区别:首先,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有严格的人数定额。第二,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均有着明确的条件限制。第三,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均有着标准的推荐和遴选程序。第四,实习助理由主审法官最终遴选。第五,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将有真正的实践平台。第六,对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均有着规范的考核制度。
当日,在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各审判团队的实习助理已全部到位,并收到了来自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亲自颁发的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