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艰难生存 缺陷成长》专题报道之三

拿什么拯救你,留守儿童

-- ——专访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
   佟丽华,中共十八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长期担任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新闻1+1》等多个栏目的点评专家。
   1999年,佟丽华创办了我国第一家儿童保护专门机构,被媒体称为“中国未成年人维权第一人”,他被誉为中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最主要的推动者,是中国儿童保护领域最权威的专家。佟丽华创建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是中国唯一在儿童领域具有联合国特别咨商地位的社会组织。
   关于留守儿童保护问题,佟丽华一直非常重视,如何让伤害儿童的行为得以遏制,是佟丽华时常思考的问题。留守儿童已然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如何看待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本社记者对佟丽华主任进行了专访。
    记者:您怎么看待留守儿童事故频发的现象?
   佟丽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和管理方面的问题是一个共同现象,对于儿童教育管理没有跟上,儿童权利更容易受到伤害,例如性侵伤害、溺水事故。
   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劳动力出去打工导致留守儿童问题,孩子在家庭得不到父母的教育和保护,父母的教育和管理跟不上,导致他们更容易受到伤害,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员子女是一个问题的两面,据全国妇联前几年的数据,留守儿童有6000万人,流动人员子女有4000万人,留守问题和流动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的特殊困境,是中国儿童保护领域里最难啃的问题。
   2006年,国家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外出打工,要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人照顾,但实际上,留守儿童跟着年迈体弱的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的监护能力不够,法律成为一纸空文。
   记者:您认为留守儿童问题该怎么解决?
   佟丽华:留守儿童问题虽然短期内不能从根本上得到完善解决,但我们看到改善的可能性,而不是对这个问题无能为力。最核心的问题是谁来保护这些留守儿童。让农村青年人不外出打工并不可能,农村人口去城市打工在一定时期内是难以改变的现实,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要采取积极措施改善留守儿童的境况。
   我认为可行的方法应是在农村发展人才,专门做留守儿童工作。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一十百千”工程:在所有县成立一个专职做儿童工作的社会组织;至少培养10名专职的社工、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人员在内的专业人员,专职做儿童的保护工作的人才;至少培养一百名政府支付一定报酬的志愿者;培养一千名爱心志愿者。
   现今,民政部门官员没有一个专职做未成年保护工作的。通过引发舆论热议的毕节儿童自杀事件可以看出,县里很少有专业保护儿童权利的部门,政府民政部门的官员偶尔去贫困留守儿童家里看看,但没有专职照顾的人员,实际上也管不过来。
   我在河南洛宁调研时发现洛宁县试行“儿童福利主任”项目,聘请当地的乡村教师、村干部做保护留守儿童的爱心志愿者,政府每个月补贴450元,一年也就5千多块钱。正是这些儿童福利主任对留守儿童的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中央财政为农村地区投资了大量基础设施、项目设施,支付了很多钱,一些地方建的学校,学校里很少有孩子,一些地方建的救助机构实际上起不到什么作用。    
   我认为应该改变观念,不是要建立很多留守儿童的关护中心,建立很多漂亮的房子,而是需要财政能改变思路,转化为购买服务,培养人才,10名专业人士和一百名爱心志愿者应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核心力量。
   只有为农村注入人才和力量,才能弥补农村外出父母给孩子带来的影响。
   记者:对于留守儿童,您认为政府的责任和家庭的责任该怎样平衡?
   佟丽华:留守儿童保护比其他儿童保护更甚,应该在三个维度上强化家庭作用。
   一、监护人作用。在一些地方父母双方外出,把孩子扔给无能为力的老人,有的是父亲外出打工,母亲跟别人跑了;有的是父亲外出打工,母亲跟随外出。但不论什么原因,父母在外出时都要把留守儿童的生活安顿好,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人代为照管,明显不负责任的应该追究父母应该承担的责任。
   二、政府作用。如果父母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担任责任的,需要政府帮助。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政府的力量要跟上,关爱留守儿童不仅仅是过年过节送点米、送点钱,也不是官员偶尔去慰问下,政府承担责任应体现在搭建一个社会广泛参与的能整合社会资源实质帮助留守儿童的平台,既要愿意出钱,还要推动政策发展。
   三、法律作用。主观上有恶意的父母必须受到惩罚。父母明显遗弃儿童、家暴,父母放任孩子无人照顾,从政府的角度,一方面要帮扶这些孩子,另一方面要对主观上有恶意的父母法律要追究责任。法律应该发挥威慑作用,才能督促父母更好地保障儿童的权益。
   2014年12月,最高法、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指出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必要时要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记者:您曾经说过对留守儿童的救助主要依靠三支力量:村干部、城市志愿者、乡村幼儿教师,您认为谁是真正可以帮助留守儿童的主力军?
   佟丽华:我认为,乡村幼儿园教师和乡村中小学教师是乡村里有情怀、有知识的知识分子,是政府最可依赖的照顾留守儿童的主要力量。然而当下,乡村幼儿教育不仅面临招不到好教师的难题,而且遭遇好教师得不到继续深造的困境。经济的拮据以及地域的限制让许多已经投身于乡村幼儿教育事业的乡村幼儿教师难以获得培训提升的机会,虽然满怀教育理想和对孩子的爱心,但他们的发展之路步履维艰。
   因此,从去年开始,我领导的中致社会发展促进中心开始进行“乡村幼儿教师公益培训计划”,公开招募乡村幼儿教师进行培训。去年我们培训了两期共100名乡村幼儿教师。  
   “乡村幼儿教师公益培训计划”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培训乡村幼师,向他们灌输全新的教育理念,改变教育的观念。第二部分是对乡村幼师回学校后的行为进行评估,看他们是否践行了在培训时学到的教育理念。第三部分是乡村幼儿园发展服务支持计划,对于评估做得到位的乡村教师会向其所在的幼儿园捐赠爱心发展包,主要是电子教学设备电脑、投影仪、幕布等,让乡村教育与外界与世界连通起来。这些爱心发展包是公益项目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和单位直接对接捐赠给幼儿园。这个项目去年取得很好的效果,今年计划要培训300名乡村幼儿教师。
   在项目培训中,专门加入一个内容,鼓励乡村教师建立“留守儿童爱之家”,鼓励他们帮助留守儿童。具体内容有建立学校和家长联系的QQ群、微信群、安全隐患排查、开家长会、对留守儿童家庭情况摸底等。
   其实,如果把乡村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动员起来,他们会形成一支巨大的力量。政府一方面要激发他们的爱心和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如果乡村教师在业余时间花了大量心力在帮扶留守儿童方面,就应该给予他们相应的报酬。
   记者:根据媒体报道,在校园频发的暴力事件中,很多施暴者都是留守儿童,您怎么看待留守儿童发生的暴力事件?
   佟丽华:留守儿童犯罪是由于父母不在他们身边、父母教育管理跟不上,导致他们出轨走上暴力甚至犯罪的道路。农村留守儿童的暴力犯罪,一般是伤害、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比一般儿童面临的犯罪更多,由于父母教育管理没有跟上来,犯罪可能性更大。
   当14岁以下的孩子犯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的法律缺少一套有效的制度来矫正他们的错误行为。缺少有效的制度来应对儿童犯罪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预防儿童犯罪的办法,我认为要尽快修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现在的法律条文过于笼统,是原则性的条文,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儿童缺少应对措施。比如13岁的儿童杀人了怎么办?怎么预防他再去犯罪,在现在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再比如工读教育,过去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儿童,送到专门学校去实行工读教育。2006年工读教育改为专门教育,针对这些问题儿童实行特别教育,因材施教。但是实行工读教育有一个前提,需要家长、孩子、学校三方同意才能送进来。因此工读教育很难实行。
   因此,我认为应该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孩子甚至是刑事犯罪的孩子,在有些情况下,应该要强制他们接受专门教育,而不是目前需要三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