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正义:检务规范基层行》专题报道之四

“当代宋慈”用刀笔诠释公平正义

-- ——访漳州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副主任法医师刘龙清
   电视剧《大宋提刑官》里宋慈“断案如神,洗雪冤屈”的形象早已经深入人心。
   在历史中,宋慈确有其人,他是南宋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如今,有一位被媒体誉为“当代宋慈”的检察法医,正在用自己手中的刀和笔,诠释着一名法医尤其是检察院法医应有的职责与担当。
他就是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正科级检察员、副主任法医师、福建省检察业务专家刘龙清。
   从事法医工作17年来,刘龙清解剖尸体268具,依法审查、鉴定各类案件13579件,发现并纠正错误鉴定397件,且全部被法院采纳,无一错案。
   2015年4月28日,刘龙清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党和国家最高规格的表彰。同时,通过全国评选,他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名法医捍卫事实真相的职业操守,看到了一名检察官执法为民的忠诚本色。”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中坚对于刘龙清如此评价。


初为法医遭遇去留考验

   1996年,刘龙清从福建医科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医院当上了医生。因为讲医德、态度好,为病人着想,年轻的刘龙清在患者中有了好口碑。
   “我曾经是一名医生,工作待遇也不错。但当法医一直是我的梦想。我曾读过《洗冤集录》,宋慈用精湛的法医技术为民伸张正义的壮举,深深震撼了我。我意识到,医生的职责是守护人的身体健康。而法医的职责,则是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刘龙清说。
   正是因为这种法医情怀,刘龙清于1997年考入了漳州市检察院,成为了一名法医。然而谁都没有想到的是,初为法医不久,刘龙清就面临了一场去与留的考验。
   1998年,犯罪嫌疑人吴九王和同村村民吴福来因琐事发生争执,吴九王将吴福来推倒致后者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偏重,吴九王被捕。家属无法理解,怎么轻轻一推就导致了轻伤偏重,他们认为吴福来伪造伤情、诬告陷害。
   控告书被送至漳州市检察院,转至刘龙清的手里。这时的刘龙清刚考进检察院不久,再加上犯罪嫌疑人吴九王已经被关押了一个多月,这个案件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时的我也顾不上想太多,只想用事实真相向家属和领导交代。”刘龙清说。
   通过认真了解案情、查阅相关材料后,刘龙清调取了公安法医鉴定所依据的伤者颅脑CT,又详细调查证人、反复勘查现场和比对送检材料,经过分析讨论查阅资料和咨询专家,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当事双方笔录都显示,吴福来是被吴九王面对面推倒,吴福来枕部着地,从损伤检验来看,伤者的后枕一处头皮血肿,在CT片上却没有体现,其他处未见异常。案情明朗了,伤者枕部着地,不可能引起额骨骨折,与原鉴定所采纳的CT片不符。
   据此,刘龙清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判断:CT片不是伤者本人的。检察院因此依法撤销了对吴九王的逮捕。
   重新鉴定让吴九王得到了公正的处理,却给刘龙清带来了麻烦。那名负责原鉴定的资深法医坚信自己的鉴定没有错,认为检察院徇私舞弊,于是向省人大常委会实名举报。
   许多同事都为刘龙清捏了把汗,但他自己坚信公正的事实真相经得起检验。
   没多久,省里调查组的结果证实,原CT片确系某医院CT室医生利用电脑高科技手段,在接受被害人好处后采取调取别人CT片复制并涂改姓名后送给法医鉴定的。
   此后他又连续发现并纠正了11起采取偷梁换柱、冒名顶替等造假案件。刘龙清及时总结经验,向漳州市政法委上报关于打击伤情造假的报告,受到高度重视,市政法委随即部署在全市开展打击伤情造假专项行动。
   “多名涉案当事人、医生被追究责任。”刘龙清说,此后的十几年中,漳州市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伪造CT片案件。


做好真相的转述者

   刘龙清长相清秀,文质彬彬,走在大街上,谁都不会把他与整天和尸体打交道的法医联系在一起。但实际上,就是这么一个人,整天与尸体腐肉、刀疤伤口、残肢断臂打交道的职业,而且一干就是17年,始终无怨无悔。
   刘龙清的工作地点,不仅在办公室,还在荒郊野外、在血腥的命案现场、在阴森恐怖的停尸房。“尸体解剖是我的战场,找出真相是我的使命,尸体在哪里,我的战场就在哪里。”刘龙清说。
   2010年7月,南靖县船场镇一名农村妇女被发现死在家中,现场一堆呕吐物。因为死者前一天到南靖县中医院看腰痛,所以家属就认定是吃了医院开的药才中毒死的。但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认定,排除中毒、他杀和自杀可能。
   刘龙清奉命赶到现场时,上百个亲属情绪非常激动,围着他要求查明死因,追究医生责任。
   当时正值盛夏,天气炎热,而尸体并没有冰冻,放在棺材里好几天,早已高度腐败。随着盖板的打开,刺鼻的恶臭瞬间袭来,围观的人们一一散开,成群的苍蝇扎堆在眼前飞来飞去,一会儿停在尸体上,一会儿落在刘龙清的脸上。
   刘龙清忍住胃里一阵又一阵的翻腾,用手拨开密密麻麻蠕动的蛆虫,一边安抚死者家属情绪一边进行解剖工作。
   心肺肝胆胰脾双肾检查完毕后,未发现问题,而从医院开的药剂分析,也不会引起过敏性休克,更不可能引起中毒死亡。
   此时他想起华裔鉴识专家李昌钰说过的一句名言:“要相信自己的眼睛,物证有时也会说谎。”会不会有其他可能?
   刘龙清顺着思路,先用剪刀剪开尸体胃壁,然后摘下口罩,把鼻子贴近尸体胃部,一股农药味迅速闯入。“敌敌畏!”他叫了一声,同时连忙喊来死者家属都来辨别气味。
   “十几分钟后,几十只落到死者胃里的苍蝇都死了,很明显死者是服毒自杀的,不是医疗事故,也不是他杀。”刘龙清说。
   水落石出的案情结果让家属消除了敌对情绪,增添了几分敬意。当时穿着不透气解剖衣的他,经过两个多小时紧张的解剖,全身内外都湿透了,还坚持为死者清洗干净、缝合整齐、整容穿衣,让逝者有尊严。而按照农村风俗给死者穿衣、整容,可要花上千元。
   家属都被感动了,一场一触即发的纠纷就这样被平息了。
   “每次解剖完一具尸体,几天内闻什么好像都是一股尸臭味。吃饭时,再香的饭菜也吃不出味道来。但是这些只有自己默默承受,我不敢告诉家人,怕他们承担过多的精神压力。”刘龙清说。


刀笔书写正义与温情

   法官用公正的审判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作为一名检察法医,刘龙清则在用自己手中的刀和笔来书写公平正义。
   “一刀一笔,指的是法医鉴定时的明察秋毫与谨慎,法医解剖不经意的一刀可能导致案件永远查不清,书写鉴定时疏忽的一笔可能导致冤假错案。每次接到案件我都会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生怕因为自己的工作疏忽而造成错案。”刘龙清说。
   2011年5月,龙海市白水镇陈明花被人踹伤肋部。原鉴定机关认为陈明花身上肋骨骨折都是旧伤,与这次伤害没有关系,因此鉴定为轻微伤。
   陈明花坚决不服,拿着公安机关的鉴定委托书,来到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要求重新鉴定。她愤愤地说:“如果你们用机器检查不出来,那就剖开我的胸,一根根肋骨来验,否则我就要到北京上访。”
   这件案子接还是不接?原鉴定已经聘请了影像专家会诊,自己能发现问题吗?接了办不好就成了被上访人,不接就等于逃避责任。但是最终,刘龙清还是接下了这起案子。
   经过进行CT检查、反复比对送检CT片,并咨询专家意见,刘龙清认定陈明花原旧伤的第5至9肋骨的骨痂正在消退,而第11、12肋骨的骨痂却连续生长,且明显比第5至9肋骨部位的血运丰富,说明第11、12肋骨骨折是新伤。这个诊断意见得到原会诊专家的一致认同。于是,他将陈明花的伤情鉴定更正为轻伤。最后,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受害人陈明花也拿到了伤害赔偿款8万元。
   在坚持公平与正义的同时,刘龙清一直秉持着“以服务群众为己任,替群众说话,为群众办事”的信念。
   2013年10月,厦漳专线客车司机翁伯达因驱赶小偷被捅伤胸肺,原伤情鉴定为轻伤。案发后,全国不少媒体对十几年来从不载小偷的“正气司机”翁伯达师傅给予高度关注,警方也在案发10天后抓获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逮捕。
   刘龙清在文证审查中发现原鉴定为轻伤显然不当。经重新鉴定,他认定翁伯达被锐器刺伤右胸部,其损伤程度应属重伤,并构成九级伤残。
   当他得知翁师傅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十分困难,还有4万多医药费至今无处报销,就不厌其烦、想方设法帮助联系保险公司,多次奔跑保险公司协调,让保险公司赔偿了医药费连同伤残、护理、误工等费用共计13.5万元。
   据了解,17年来,刘龙清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免费鉴定1586件,节省了鉴定费127多万元;他义务承担起法医学最疑难的医疗纠纷解剖鉴定,帮助解剖118件,为群众节省鉴定费用近500万元,并及时查明患者死因,分清医患责任,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他为求助的患者提供医疗咨询并联系专家,帮助治疗疑难杂症6000多人次。


法医工作与时俱进

   17年的法医工作,让刘龙清认识到,检察技术的成功运用会对检察工作带来重要的推进作用,这也坚定了他钻研检察技术的信心和决心。他凭着过硬的学习和创新能力,成功告破了多起疑难案件。
   2013年8月,刘龙清接到一起故意伤害致人肝破裂大出血死亡案,伤者是在争打后“轻松”回家后8个小时突然死亡。由于公安机关无法认定死者究竟是被打死还是在家中摔死,导致该案不能移送起诉。
   刘龙清在审查中发现病理诊断的描述“肝破裂处见到大量中性粒细胞”。职业敏感性让他立刻意识到这与肝破裂时间有关系。他仔细查阅文献并询问法医病理专家,证实死者肝破裂时间已达8至10小时,刚好与死者被打时间相吻合,从而打开了案件的突破口。
   随后他又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原鉴定人等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使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由于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2007年,刘龙清取得副主任法医师高级职称,是全省检察系统最年轻的副主任法医师。2012年,刘龙清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近年来,他在全国各类刊物发表论文21篇,撰写的《4例伪造CT片的法医学分析》被多所高等院校作为法医学教材伪伤、诈伤的典型案例,引起全国法医界的重视和警醒;撰写的《脑震荡的鉴定》提出脑震荡不宜鉴定为轻伤的观点,得到全市法医界的认可和采纳。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废除脑震荡的伤情鉴定标准,也吸纳了他的观点。他牵头在两级检察院公诉、侦查监督及监所检察部门建立文证审查机制的做法被全省、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2013年8月,漳州市检察院成立了以刘龙清名字命名的“刘龙清劳模(鉴定)工作室”。同年9月,刘龙清还被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聘为兼职教授。
   据了解,近年来,刘龙清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检察技术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荣誉不仅仅属于我个人,它是漳州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努力奋斗的结果。有钱不可任性,有功更不可任性。荣誉是压力也是动力,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刘龙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