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基本经济制度的辩证关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能就民主谈民主,必须深刻把握其与各方面制度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民主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特定的经济制度基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深刻把握其与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辩证关系,始终做到同向而行、同步推动、同频共振,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经济制度特别是所有制和分配方式决定了民主制度的性质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党领导人民创造性地构建起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确保人民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都具有主体地位,确保国家权力和经济命脉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始终服从并服务于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民主有着鲜明的人民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性。资产阶级民主最大的局限性,就是以同一尺度去衡量实际情况各不相同的人,于是就产生了形式上平等而实际上不平等的结果。从形式上看,所有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可以参加国家事务管理,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存在着严重的阶级对立和贫富两极分化,这就使每个人实际享有的民主权利出现了天壤之别。习近平总书记就如何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进行了深刻阐释,提出“八个能否”的衡量标准、“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审视尺度,是对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重要发展,具有深远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以公有制、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决定着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要求以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为依据分配个人收入,多劳多得,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了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始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任何重大决策都始终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从而将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反观资本主义民主,不论用何种形式包装,其实质仍然是追求特殊利益,是极少数人的民主。人民形式上有权、实质上无权,根本无法有效参与国家治理,更不可能真正左右国家政局。
  
  二、经济制度与民主制度同步发展、相互促进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独特优势和重要经验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经济制度和民主制度本质上都是人民在经济、政治等领域真实地位的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多年、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只要两者保持一致、同频共振,就可以更好地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实行土地革命,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为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经济基础。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兵代表苏维埃,从抗日战争时期的“三三制”参议会到解放战争后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普遍召开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这些伟大探索确立了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形式。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人民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建构在土地等重要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的所有制基础之上,有着坚实的经济基础。回顾从建党到建国光荣而艰巨的伟大历程,正是由于亿万农民在经济上、政治上同步获得了解放,迸发出难以估量的革命热情,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持和强大精神力量。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为建立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确保国家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打下了坚实基础。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通过自身经济地位、政治地位的深刻变化,切身感受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自己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极大提升。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投身中国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的热气腾腾的社会主义建设,在不长的时间里,在一个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实现了中国经济的历史性跨越,有效维护了国家主权和安全,为中国经济独立自主、持续发展提供了根本前提,为中国发展富强、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鲜明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在这个伟大历程中,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关系更加紧密、互动更加频繁、影响更加直接。一方面,党和国家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中启动了改革,从人民群众的首创中推进了改革,以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评价改革,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为改革开放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注入了强劲动力。另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将人民群众从僵化封闭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极大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建设、开创美好未来的热情,使整个社会焕发出无限活力,不仅提高了生产力,改善了人民生活,而且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凝聚了广泛社会共识。
  新时代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逐步成熟和定型,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更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历史性成就,成为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标志性成果。
  
  三、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很多体制改革的进度,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密相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经济制度基础。
  一是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这直接决定了我国政治制度的性质。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是国体、政体问题。国体讲的是国家的性质,也就是由谁掌握国家权力;政体讲的是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也就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怎样掌握国家权力。国体与政体密不可分,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的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性质。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规定深刻揭示了我们国家国家权力的源泉,明确了人民掌握国家权力、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即国家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只有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才能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夯实经济基础,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的新需求新期待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真正做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二是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直接影响到我国政治制度的活力。我国有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多人口、56个民族,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需要建造一个能够将全体人民都容纳进来的民主体系,充分激发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各种分配方式以及劳动者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中国奇迹作出了重要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重大文件,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方面围绕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进一步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还要走向更广阔的舞台。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高度重视民营经济这个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充分信任民营经济这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要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积极鼓励和推荐优秀的民营企业家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民营企业家依法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有效凝聚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各阶层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及时回应、高效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各类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更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三是要高度警惕并切实防止资本和金钱对民主的腐蚀,这直接影响到我国政治制度的安全。在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决定一切,能够左右政治,左右人们的民主权利。各个资产阶级垄断集团为了掌控国家政权,利用金钱收买选票,操纵媒体,推介自己的候选人。整个竞选活动实际上是资本集团的财力比拼,是资本操纵下的政治游戏。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存在着资本。在我国,正是由于党领导人民成功驾驭了资本,所以中国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让全体人民都能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并分享成果,而且有效避免了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从而侵蚀民主,真正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参与行使国家权力。要历史地、发展地、辩证地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存在的各类资本及其作用,在经济领域要对资本设立“红绿灯”,加以规范、约束和引导,在政治领域要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严肃查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等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充分体现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有力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坚决防止了资本和金钱对民主的侵蚀,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支持,对于确保国家制度安全、政权安全意义重大。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主任)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