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

  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随着法治社会建设日益深入,群众法律意识逐步提高,法院审判工作迎来机遇期和转型期。当法院受案数量及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时,如何提升司法效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现资源配置模式转型升级,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重大课题。
  为缓解法院日益严峻的案件压力,增强司法服务的协同性和实效性,2019年12月,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服务中心正式成立,92.2%的民商事案件通过审判辅助服务中心送达,大幅提高了司法审判效率,“送达难”问题得到很大缓解。经过多年摸索,为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提升法院司法能力、深化司法改革以及落实司法效果的有效路径,2023年4月,按照改革要求对审判辅助事务实施制度化剥离进行集约化管理,审判辅助集约化中心正式成立,在深度整合资源、优化辅助事务办理力量,依托“数智赋能”、提升辅助事务办理速度,着力优化监管、保障辅助事务办理效果三个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
  
  整合审判辅助事务办理力量,实现全流程协同作战
  加强统筹管理,将分散在民事、行政(综合)、立案部门的书记员全部纳入辅助事务团队,书记员角色由辅助事务团队统一担任。这既便于辅助事务规范化标准化办理,也解决了书记员队伍存在的流动性大、忙闲不均、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有效推动辅助人员从“全科”向“专人专事专岗”到“专家式精通”的转变。
  为更好整合审判辅助事务办理力量,审判辅助集约化中心由此诞生。在审判辅助集约化中心内设立审前事务中心、审中事务中心和审后事务中心,实现了审判辅助事务全流程的整合协同作战。其中,审前事务中心坚持繁简分流原则,处理诉前调解、诉前保全、鉴定评估和上诉四个方面工作。如若调解成功,则能结案,这大大缩短了诉讼时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负累,释放了法官的办案精力;另外三个方面,集中处理包含材料转移、诉后答疑、息诉服判的效果,在服务群众,减少诉讼负累方面起到了突出作用。自设立审前事务中心以来,适用相关民商法成功调解结案占同期结案48.3%,真正做到了第一时间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目的。同时,审前事务中心在诉前保全、鉴定评估、上诉方面较未集约化之前,案均由7个工作日缩短到4个工作日。而审中事务中心着重解决“审+助+书”模式下,书记员流动性大、审判团队精力不集中的问题,开设了庭审组和送达组,专程对书记员队伍进行了整合。庭审组实现了“专人专庭卷宗专管”,自中心运行以来,在驻庭书记员和案件归档员紧密衔接配合下,在材料接收、预订法庭、法庭记录和卷宗整理、庭审录像刻录等方面实现了高效衔接。驻庭书记员共开展庭审记录380件次,整理案件材料并归档440件,无一超期归档。送达组以减少公告案件数量、提升办案质量、提高结案数量为主要任务,实现“内勤查询”和送达的有效衔接,疏通了流程上的梗阻,提升了工作质效。对移送的材料实现分类管理,采用集中、精准、高效的送达方式,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实现了节约警力、精准高效的工作目标。成立至今接收民商事案件(含诉前调解)287件,送达(含委托送达)310件次,各类查询1058件次,移送上诉、鉴定案件33件。审后事务中心,以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为主要目的,在材料接收、电子卷宗生成、编目、归目、评查等方面建立严格工作制度和落实体系。实行每个环节的操作流程不超过一日,卷宗总归档时间不超五日的工作流程。因此,通过集约化管理,实现案件效果材料的当日流转和挂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自成立以来,生成电子卷宗900件,生成诉前调解书29件。
  
  依托现有数字平台,提升辅助事务办理速度
  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重塑审判辅助事务办理模式,推动集约化改革走上“快车道”。依托现有数字平台,疏通“梗阻”问题。
  一是增强线上应用的推进。将全部辅助事项内置在办案系统中,及时准确生成电子卷宗,法官及辅助事务各节点经办人可利用电子卷宗同时开展工作,辅助事项无需书面交接,流转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是运用好联动平台。建立多方联动平台,与公安局户籍窗口、房产局档案窗口建立了绿色通道,能够及时获取当事人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对未联系到的当事人进行身份轨迹、行程动态查询,辅以走访街道、社区等工作,实现对当事人的精准定位。例如,在某案件中因未能联系到当事人,通过号码查询平台、轨迹查询等手段,确定当事人具体活动城市,在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与当地社区、派出所联络,查找到当事人并进行送达。
  三是运用好数字化送达手段。充分利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号码查询审批平台系统,申请查询当事人联系电话;强化数字赋能,运用好短信、微信等电子化送达方式,推进事务办理的流程进展,提升工作质效。例如,对居住在省外地区的当事人,不方便前来法院签收法律文书,或因无准确居住地的当事人,通过微信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着力强化数据库建设,发挥“储、智”作用。案件信息的收集整理,能够全方位反映案件办理过程,为法官裁判提供相应判别依据;通过智慧法院建设,向数字技术借力,释放审判、执行“生产力”,为服务保障大局、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深化司法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储”,即全方位数据库建设。在审判辅助集约化中心建立查询信息库,对法官申请查询的当事人信息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电子留档,记录查询内容、查询日期、查询人及反馈情况等,为后续查找当事人提供司法辅助,助力审判的高效、便捷;建立案件交接登记数据库,对各业务庭转送到集约化中心的案件进行登记,记录送案时间、案号、当事人姓名,记录送达时间、送达人及转出日期,对每一个案件全程记录,确保卷宗安全、完整地交至法官手中;建立送达信息图文库,对送达案件的过程中拍摄的图片、视频及文字信息集中整合,及时推送给办案法官,为案件办理提供一定辅助。“智”,即建设和发挥好互联网和移动化应用。院外,通过互联网和移动应用,实现诉讼信息公开、在线预约办案、在线支付、在线沟通等功能,提高司法公开度和服务效率;院内,依托实体诉讼服务大厅,通过各数据库及归口管理平台,对各类诉讼服务事项的收集、办理、跟踪,实现“全域诉讼服务”,使诉讼当事人享受到快速、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建立可视化监管路径,将辅助事项纳入办案系统中的“事项监管”模块,推动法官与集约中心相互监督,即法官对辅助事务办理效率、质量等进行监督,集约化中心通过控制流程节点的推进速度,协助法官掌握好办案节奏。同时,院庭长、督察室可通过电子卷宗进行静默式督察,实现了全过程的可视化、便捷化和精准化。
  
  破除掣肘性因素,推进辅助事务集约化深层次变革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并非一蹴而就,经过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在实践中还面临着改革推进不平衡、进度慢,数据隐私保护、技术安全及保证数据质量等诸多挑战。因此,加强相关研究和实践,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优化布局,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和规范,破除阻碍改革顺利推进的掣肘性因素,是推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深入发展的关键。
  审判辅助集约化中心自成立以来,实现了由全业务系统的“粗放式掌握”到审判辅助事务的“专家式精通”的角色转变。集约化中心深度整合审判资源,使集约涵盖全案件周期的辅助事务,实现集约更全面、服务更精准、流程更高效的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新模式,推动传统审判辅助事务向管理深层次变革,逐步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有效缓解司法供需矛盾。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龙井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审判辅助工作更加规范、精准、高效,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赋能。
  ● 责任编辑:吴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