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多方赋能,助力“小城”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用好理论学习,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做到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结合主题教育,把政治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方面,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各类安排部署作为政治理论重点学习,依托学习强国、新疆网络干部学院等各类学习平台开展常态化学习;另一方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认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动构建多元化法律监督体系,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断强化全院干警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千万工程以及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注入了新的精神力量和知识力量。”周末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今后的检察工作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各项工作的要求,在工作中形成过硬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不断在“以检服务群众”上下功夫。
  
  抓好业务强检,提升为民办案成效
  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用责任和感情做实群众信访,力求“件件有回复”。持续提升群众信访工作质效,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保持100%达成。一是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二是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当事人的救助,持续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三是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协同妇联组织,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对困难妇女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四是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以维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依法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检察职能。
  “近几年,我们坚持司法救助及时、有效,对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当事人积极给予帮助。对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困难人群和存在‘因案返贫’风险人群,我们不能眼看着不管。”和硕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办案中了解到一起交通肇事案,因原告家中有重病和慢性病老人赡养,自己一人在外打工,家中经济来源不稳定,而被告短期内也无法落实赔偿金的支付。经过对上述情况的全面了解,和硕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通过司法救助政策向上级院提出申请,经巴州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委员会决议,按照分级救助原则给予了原告方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三年间,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5件5人,救助金额达12万余元。
  
  做好党建固基,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和硕县人民检察院着力探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突出党员干部检察担当,设置检察官党员示范岗,将党建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中,通过党建内炼精神、执法办案外强筋骨,打好融合“组合拳”,着力推进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院党组更加注重在特殊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红色教育,注重加强与乡镇、社区、村等党组织开展党建共驻共建工作,党支部书记到社区讲党课,积极与社区进行结对帮扶,领取社区微心愿,组织全体党员捐款,慰问社区困难党员。加强日常工作开展中促进党建与普法、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工作的有机结合,抓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首先,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大力发扬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促进工作长足发展。其次,发挥新媒体网络作用,以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党建工作渠道,在形式载体上力求丰富多彩,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利用网络平台直观、形象、易于接受的特点,搞好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党员教育和培训中产生双向互动和寓教于乐的效果。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等线上平台,反映组织生活,传播党建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同时,不断挖掘、树立、宣传身边典型,积极开展“说身边检察故事,讲身边典型事迹”等活动,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
  
  护好革命文物,司法助力红色文化不断发展
  和硕县人民检察院以典型案例为参照,对红色革命历史遗迹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规范。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等多种方式,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推动与军事、铁路等检察院开展跨区域协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整改,加强红色资源保护。
  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的“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对马兰红山军博园中革命文物的受损状况,结合行政机关不同履职情况,采用磋商、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发挥听证程序作用,对部分文物保护标志说明牌位置不醒目、字迹不清晰,缺少相应保护措施标识,影响其整体红色教育价值的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红色文物保护,并及时向和硕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案引起和硕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积极与马兰部队进行对接,由地方、军队共筹保护资金,由马兰部队针对马兰红山军博园进行实景式景观园建设,申请资金1.4亿元,目前正在建设中。该项目以实景再现的形式,重现“甘做隐形埋名人,勇干惊天动地事”的峥嵘岁月,大力弘扬“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勇于登攀”的“两弹一星”精神。对和硕县红色历史文化传播,发展红色旅游事业再上一个台阶,起到了良好的助力效果。
  
  讲好检察故事,打造新时代检察事业新形象
  “检察新闻既要注重平时积累,‘人无我有,人有我精’;还要善于挖掘案件的亮点,注重新闻题材的提炼。通过结合本职工作、普法宣传、入户讲法等,吃透上情,进行有针对性的写作。”通过对公文和通讯简报的学习,干警们纷纷表示,要结合平时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及最终解决方案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多撰稿、多写稿,提炼其中的精华,推动法治宣传走进群众,服务群众。和硕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自学自教等办法,培训助推干警写作水平提升。“请进来”,即通过邀请上级院相关领导或写作的行家里手来院辅导,开展专题培训和指导,有针对性传授写作技巧和方法;“走出去”,即把院内干警输送到对口援疆地及其他地方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班,学习交流,借鉴优秀写作经验。2020年以来,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0余次,参训达30余人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如何更好地开展宣传活动,按照“形式多样、按需施教”的原则,创新培训方式,灵活学习方法,激发学习兴趣,让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组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利用内部各类平台进行专题讲座,为检察干警“充电蓄能”,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深、熟练掌握信息交流技术手段的年轻干警队伍。
  ● 责任编辑:吴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