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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履职守护美好生活
-- ——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不变初心和奋斗目标,围绕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民生福祉的重点领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注重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作为首个全国生态日检察宣传的一项重点内容,8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对于公众关注的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外卖食品安全等问题,均一一作出回应。
狠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更好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2020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更好守护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殷殷嘱托,将“守护美好生活”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践行为民宗旨,分阶段持续谋划,抓重点深入推进,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了一些损害公益的问题,促进了有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系统治理。
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展示了一组数据——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5万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7万件,提起诉讼2.5万件。其中,聚焦专项活动划定的违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案19.8万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6万件,提起诉讼1.5万件。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检察机关狠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服务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张雪樵介绍说。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检察机关加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利用,紧盯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及地下水体的水污染、水生态以及饮用水安全问题,重点强化对大江大河大湖跨流域、跨区划水污染及城乡黑臭水体等的办案力度。
最高检对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直接立案,统一了工矿废水排放标准、生态养殖渔业要求、湖区生活污水处理标准、船舶污染治理标准,从源头上解决涉及4省8市3万多平方公里、53条河流及1266平方公里核心湖区的污染物控制问题。
万峰湖专案取得显著成效,共督促拆除非法养殖网箱54.19万平方米。目前,湖区水体恢复到十多年前的一类水标准,涉湖5县市联合开展生态渔业,努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样本。
最高检牵头11省市519县市区检察机关,再度运用“大兵团作战”模式,办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努力守护4亿百姓的“饮用水缸”,主动服务长江“十年禁渔”。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黄河千里大巡查活动”,加大对非法采砂、矿山治理、违法养殖等问题的办案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我国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不断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已成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最重要的领域,办案数量最多、案件类型最丰富、覆盖面最广、社会影响最大,制度价值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同。
据了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数占全部公益诉讼办案数的比重始终保持在50%左右。而这一领域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往往存在跨地区、跨部门管辖的特点。张雪樵对此回应:“跨地区、跨部门的协同保护,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绕不开的‘刚需’问题,也是一个避不开的难点。”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全国性专项整治协同,聚焦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要持续加大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自办公益诉讼案件力度,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从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推动跨区划生态环境问题治理。
“总结推广全流域、跨区划生态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检察模式,助推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库保护治理。深化办案机制建设,完善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体系,强化检察一体履职,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协作机制建设。继续巩固深化多方协同,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法治合力。”张雪樵说。
紧盯食品药品安全,切实守护百姓“菜篮子”“米袋子”“药箱子”
民之所想,政之所向。近年来,检察机关着眼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用药安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切实守护好百姓“菜篮子”“米袋子”“药箱子”。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介绍,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聚焦专项活动划定的重点食药领域,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万件,发出检察建议2.8万份,提起诉讼4100多件。其中,立案办理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食品违法案件1.9万件,网络食品违法案件5800多件,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督,从线下生产销售到网络交易、直播带货的多业态监管,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多层次治理。
“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向纵深发展,共立案办理生产销售假药类公益诉讼案件2300多件。”徐全兵介绍,除了传统的药品外,各地检察机关还开展了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监督、违规医疗美容专项监督,办案领域由传统药品安全向医疗服务和用药安全等更深层次迈进。
专项监督活动还发现了保健品违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数据显示,三年来,共立案办理保健食品违法案件5500多件。主要表现为部分保健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保健品具有治疗功能,甚至违法添加明令禁止添加的成分,以欺诈销售达到牟取暴利目的。
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也是检察机关办理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之一。“检察机关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共提起食药安全公益诉讼4100多件。”徐全兵介绍说,特别是对主观恶性大、公益损害后果严重的违法主体,依法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提高违法成本,对潜在违法者形成震慑。
对于公众颇为关心的外卖食品安全问题,这次发布会予以回应。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之初,最高检就把“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作为六个重点领域之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针对网络餐饮平台无证、超范围经营、配送餐品保管不善、强制“二选一”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情形,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行动。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网络食品违法类案件5800多件,依法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公益诉讼案件。
在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的同时,检察机关还注重诉源治理,系统整治涉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在办理网络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注重从个案办理中发现行业监管中的普遍性问题,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实现从个案办理到全面治理。”邱景辉说。
比如,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发现个别商家针对外卖封装不合规问题,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推动其对此类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约谈各大外卖平台负责人,督促相关经营者对外卖食品进行规范包装,保障外卖食品安全。
检察机关在加强司法办案的同时,还持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引导帮助网络平台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餐饮企业准入制度和日常监管。具体举措包括:推动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全面审核、日常监测、信息披露、消费维权等制度机制;严把入口关,防止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强化审核监管,提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意识;重视食品行业组织和消费者监督评价信息的有效反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邱景辉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网络直播营销”专项监督活动,助推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
创新机制引领保护提质增效,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者”
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以制度机制建设为保障,依托专项监督活动,创新履职方式,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以高质量办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张雪樵介绍了检察机关坚持创新驱动引领专项活动保护提质增效的相关情况。在优化工作机制方面,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对影响大、可能存在阻力的案件,构建上下一体、同步跟进、专人指导的办案模式。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能力。
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尾矿治理、固废处置等问题,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发现案件线索200余条,为办案提供有力支撑。此外,大力推广公开听证制度,重大案件做到“应听尽听”,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创新履职方式方面,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此外,还探索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领域惩罚性赔偿案件,推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落地落实。
在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方面,最高检先后与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部委建立协作机制,与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在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
“各地检察机关利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凝聚专业志愿者智慧优势,为公益治理提供专业咨询,介入检察听证、现场核实等办案过程。目前,全国志愿者已发展到10万人。”张雪樵介绍说。
此外,对于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障碍,徐全兵坦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面临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健全完善、队伍素质能力不适应等问题。
“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往往是造成严重后果后才被发现。目前,检察机关办案线索大多来自自行发现,社会举报高价值线索比较少。”徐全兵介绍,在调查取证方面,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案件专业性强,损害复杂多样,但检察机关调查手段不充分,保障措施不足,鉴定机构少、鉴定周期长、鉴定费用高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还比较突出。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徐全兵谈到,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健全办案机制,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契机,总结生态环境检察新理念、新机制、新成效,推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围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益诉讼办案中的重点难点,出台工作指引,健全完善公益诉讼业务框架体系。
此次发布的12件典型案例作为优秀案件代表,也为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提供了指引,其中涵盖了一些新类型案件。
“面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公益损害新问题、新业态中的公益损害问题等,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办理新类型案件。”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说。
其中,包括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督促整治风力发电噪声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全面扎实调查取证,确保噪声强度监测结果准确可靠,通过召开“圆桌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情况,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耳边的宁静”。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院针对食品盲盒销售中未公示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重要信息、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且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依法督促行政主管机关全面排查下架违规食品盲盒,规范盲盒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助推食品经营新业态规范发展。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价值追求,持之以恒守护“碧水蓝天”、捍卫“舌尖安全”,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一如既往地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者”。
●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