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系列报道之二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

  加快法学学科推陈出新、迭代更新、交叉创新的步伐,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是当代中国法学学科发展的时代主题。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座谈会上指出,“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不够完善;社会亟需的新兴学科开设不足,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还不够,知识容量需要扩充;有的学科理论建设滞后于实践,不能回答和解释现实问题;有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缺乏鉴别批判,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等等。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有的放矢的判断,切中中国法学学科发展的问题要害。
  法学学科体系在法学教育体系中起着基础性、支撑性的作用。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四个方面,对法学教育体系完善发展作出了战略计划和系统部署,其中,对法学学科体系的优化“方案”进行了明确的梳理。
  
  优化法学学科体系的重点任务
  2023年8月12日,“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论坛上,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对《意见》作了深度解读。
  他表示,《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科学分析为指引,在充分吸收专家学者研究成果和咨询意见的基础上,把学科体系划分为基础和主干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三类,分别提出改革发展的意见。第一,推进法理学、法律史等基础学科以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等主干学科更新学科内涵,更好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第二,大力加强和积极发展立法学、纪检监察学、党内法规学、国家安全法学、涉外法学、区际法学、社会治理法学、文化法学、教育法学、科技法学、数字法学、生物安全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等新兴学科建设。第三,有力推进交叉学科创新发展,特别是推进法学和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管理学、人类学、网络工程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扩充知识容量、培植学科增长点,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同时,数字法学、生物安全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等新兴学科也是典型的交叉学科。
  针对基础和主干学科,张文显专门发表文章进行了进一步解读:法理学、法史学等基础学科和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传统学科,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智识资源,持续不断地为法治建设提供着智力支持,但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创新实践相比,还存在理论滞后于实际、概念和命题老化、研究方法陈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推动基础学科和传统学科立足实践、创新方法、转型升级,指引它们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凝练新概念、新命题、新理论。尤其是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和民法学,它们在法学学科体系当中体量大、内容多、辐射广,必须以研究和解决中国问题、凸显中国特色为导向,更加注重立足国情和本土资源,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并将其贯穿于法学研究和教学全过程,逐渐摆脱对西方法学知识体系的依赖,使我国的基础学科和传统学科坚持法治的中国道路、凝聚法治的中国经验、彰显法治的中国精神。
  新兴学科方面,他认为要推动新兴学科的原始创新。面对社会发展和法治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和新需求,发展新兴学科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当务之急。新兴学科是在实践需求的呼唤中产生的,也必然要在解决实践问题的经验和反思中成长,从实际出发、从问题入手的原始创新,是发展新兴学科的唯一选择。
  交叉学科方面,他认为要推动交叉学科加快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各环节中的诸多问题,不是仅靠法学一个学科就可以独立解决的,而是需要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网络工程学、生物科学、数学等学科的共同发力,需要文理工医等学科的协同攻关。加快发展法学交叉学科,关键是要增强交叉学科的范畴研究,以概念共享推进理论共通、方法共融。概念共享是建设交叉学科的前提,也是衡量交叉学科发展水平的标尺。近几年来,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法政治学、法伦理学、比较法文化、法律方法论、法律与科技、法律与文学、法律与艺术研究等,正是在范畴研究和共享概念的沃土上蓬勃发展起来的。
  
  建设文理、法科融合的开放式法学学科体系
  数字技术的发展模糊了传统知识以及学科边界,传统法学学科划分一定程度上已经无法对应层出不穷的新领域、新业态、新问题。对此,有不少学者认为,不应再固守传统学科划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龙卫球认为,应当顺应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生长点,建设文理、法科融合的开放式法学学科体系。
  然而,受制于数字治理实践和发展阶段,交叉学科目前面临研究思路发散、知识储备薄弱、基础理论缺位等问题。对此,龙卫球认为,在保持开放的同时,法学院应当综合本土实践需求、高校突出优势以及学院发展特色等条件,立足国际视野,适当参考国外优秀法学院法律与科技交叉融合的教学课程、学科竞赛以及科研项目建设成果,科学合理地设置交叉学科,并且就相应学科研究对象等构成要素谋求广泛共识,筑牢学科建设的教研团队基础,建设符合学科发展规律的新学科。最终通过吸纳新兴交叉学科,完善法学学科体系,促使法学与科技实现互动增益发展,为法学教育发展和法学理论创新提供不竭动力。
  至于法学与科技两个不同的学科如何融合,龙卫球认为,要先确定“法学+科技”交叉学科在现有法学学科体系中能否占有一席之地,进而“合理确定学科名称”“精准界定学科特征”“清晰划定学科范畴”。
  “统一学科名称,是建立国家正式认可的二级学科所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龙卫球认为,现阶段国内法学院校使用的学科名称并不统一,如网络法学、计算法学、数据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直接影响到该学科在国内外能否得到认可与接受、能否继续发展与转化等系列问题。
  龙卫球介绍说:“精准界定学科特征的目的,是能帮助在现有法学学科基础上打造出‘法学底色、科技特色’的新学科体系。毕竟‘法律+科技’交叉学科既需要打通文、理、工以实现各领域有机整合,又需要结合理论与实践以凝练发展经验,同时需要进行国内外切磋交流以凝集全球智识。清晰划定学科范畴,在于成为独立学科需拥有科学合理、结构严谨的理论体系,‘法律+科技’交叉学科同样需要厘清基础理论,建构自成一体的学科研究范畴。”
  
  打造各具特色的法学教学体系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屈文生表示,优化法学学科体系,人才是关键、科研是核心、培养出拔尖创新人才是检验标准,要发挥重点政法院校在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屈文生介绍,与全国600余所法学培养院系相似的是,华东政法大学也在试图寻找自己的特色。在拥有比较全面的传统法学二级学科基础上,华东政法大学在交叉学科、新兴学科方面发展迅速。如,党内法规学已经招收六届学生,今年就招了16名博士生。除此以外,设置数字与传媒文化产业智能法学、教育法学、刑事司法学、传播法学、卫生健康法学、纪检监察法学、法治文化、国家安全法学、法律语言、涉外法治等相关的二级交叉学科,是一个探索。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进杰教授也表示,在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要思考传递给学生实际的教育教学导向是什么。他认为,必修课体系占用了学生学习的大部分时间,留给他们自由的学习时间很有限,这也会导致高度同质化,这种同质化也会阻碍打造特色的教学教育体系。未来是否有可能600多家法学院校分流分类特色发展,如一家法学院专门围绕某一领域开展培养,还需我们接下来慢慢去探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同样认为,总体而言,目前法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的容量已经较为饱和,课时和学分安排空间并不大,因此不宜增加专业必修课程。他认为,更新完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应当考虑增加法学专业的本科方向,并根据不同方向安排课程模块,将新型课程纳入不同的模块。
  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为例,设有法学(不分方向)和民商法、涉外法治、政府法治、刑事司法、社会治理六个方向,还设有知识产权、纪检监察、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国际法实验班、法学(国际班)、法学/经济学(双学位班)、法学(国际学生)等专业或方向。不同方向的课程体系用不同的模块来设置,侧重有所不同,但都在必修课之外设置选修课程模块。这样,既可以容纳大量的新型课程,又可以尊重学生对课程的自由选择。
  
  加快建设体现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成就的法学课程体系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化,新兴学科蓬勃发展,逐渐进入法学本科课程体系,应当成为更新完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主要考虑方向。
  陈柏峰认为,适时更新完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加快建设党内法规学、监察法学、社会治理法学等体现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成就的课程,开拓设置“领域法学”课程,设置多元专业方向模块来容纳大量新型课程。
  党内法规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内法规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依规治党得到历史性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同时,自上而下建立起党内法规工作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专门工作队伍,党内法规规划、制定、解释、清理、备案审查、评估工作同步推进。一些高校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独立的党内法规学二级学科,中央“马工程”重点教材《党内法规学》出版,党内法规学课程在很多法学院开设。
  监察法学。我国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了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纪检监察体系已经建立起来,党的监督活动与国家监察活动融贯合一,纪检监察活动达到了历史新高度。监察权成为与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平行的国家权力。监察法学已经成为法学专业课程,并作为法学二级学科设置,纪检监察学更作为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设置。
  社会治理法学。随着国家和社会治理广泛纳入全面依法治国范畴,社会治理作为带有政治性、政策性的法治实践领域,已经从过去社会管制发展到维稳导向的社会管理,进而发展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其经验不断被总结,并反映到学科和课程建设方面。社会治理法学涉及公共服务、纠纷调解、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多方面事务的法律规制,已经在一些法学院开设本科课程。
  数字法学。随着互联网、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今社会已经步入数字化时代。数据的收集、存储、加工、使用、处理、垄断和竞争等都与法律息息相关,数据关系本身也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法律作为维系社会运行的重要制度,亦不可避免地受到数字化浪潮的冲击。法学在多个维度上与推动社会数字化发展的各种技术相互交织,数字法学成为回应数字时代的学科和课程增长点。
  与此同时,数字技术革命引发了依法治国的场景、范式、路径的重大变革,例如个人信息数据泄露、精准电信网络诈骗、自动驾驶等已有现实问题,叠加数字技术衍生的新型犯罪加剧了人们对数据与算法隐患的担忧。法学界已有不少学者呼吁建立数字法学学科,探索建立数权和算责体系的法律制度。
  除此以外,陈柏峰表示,“领域法学”逐渐成为未来法学学科发展和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也应当成为法律院校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开设的新课程。由于部门法划分的局限,以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为划分标准的部门法学科体系日益受到挑战。
  同时,我国很多立法基于行业领域实践,承载行业领域体现“诸法合一”。他认为,这些都是“领域立法”兴起的有利因素。领域法学以问题为导向,以特定经济社会领域与法律有关的现象为研究对象,融合不同部门法学的研究方法,可以建立交叉性、开放性、整合性的分支学科体系。另外,通过经验研究方法观察行业领域的实质利益关系、社会要素,还可以与部门法学的规范研究方法互补。文化法学、教育法学、国家安全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财税法学、金融法学、会计法学、卫生法学、计量法学、传媒法学等,都可能成为重要的领域法学学科和课程。目前,已有一些行业特色院校设有相关课程。他认为,未来应当加快发展,让“领域法学”成为更新完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重要着力点。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