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

  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 编者按
  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依法治军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盘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军作出重要部署,中央军委专门制定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经过这些年不懈努力,依法治军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军事治理同改革和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深化军事立法工作,强化法规制度实施和执行监督,发挥好改革的推动作用,用好法治这个基本方式,更好推进军事治理各项工作。这是党中央把握新时代建军治军特点规律、从强军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
  本期专题聚焦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刊发《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新时代扎实推进军事司法建设》《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的成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切实做好新时代军事设施权益维护工作》等四篇文章。 
  
  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我们党治军理念和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战略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习近平主席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军事治理同改革和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巩固拓展国防和军队改革成果,深化军事立法工作,强化法规制度实施和执行监督,发挥好改革的推动作用,用好法治这个基本方式,更好推进军事治理各项工作。法治是军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以法治赋能军事治理,运用法治方式提高治理质效,对于进一步提升军事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军事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内涵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场变局不限于一时一事、一国一域,而是深刻而宏阔的时代之变。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强军梦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习主席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命题,深刻揭示了法治与现代化之间的必然联系。法治是一种理性的、现代化的治国方略和治理工具,法治是对治理功能的释放,通过法治可以创造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并提升国家的治理能力。习主席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法治,是一支现代化军队的鲜明特征,也是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必由之路。法治有利于校准军事治理思维、引导军事治理路径、规范军事治理运行、解决军事治理难题,使我军在历史前进的洪流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
  党的二十大把全面加强军事治理上升为党的意志,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布局来推进,体现了新时代党对建军治军规律的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重要保障。因此,法治既是军事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基本要求,更是通过军事治理现代化所要达成的愿景。法治化是军事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衡量军事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主要标准。只有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才能有效推进军事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军事治理现代化的法治逻辑
  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军兴,法治强则军强,军事治理现代化须臾离不开法治。法治为军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为武装力量现代化提供了鲜明路径,为军事治理贡献了智慧力量。依托法治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必须遵循其内在逻辑。
  (一)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根本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是人民军队的建军之本、强军之魂。国防法第二十一条以国家基本法律的形式,对我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作出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既是人民军队建设和发展的最高政治原则,也是我国法律所确定的一项基本军事法律制度。只有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军事治理现代化全过程,才能充分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抓落实的政治优势,体现法律正义性原则要求,确保军事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科学的轨道前行。
  (二)依法治军战略是指引
  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党在新时代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从治国理政的宏大战略思考谋划依法治军,从法治国家的谋篇布局对依法治军作出战略擘画,科学总结强军普遍规律,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鲜明揭示了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法治密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依法治国,则国昌盛。依法治军,则军生威。军事治理现代化需要依法治军的指引和规范,只有牢牢把握依法治军的法治维度,才能跳出旧体制下的思维定势、固有模式、路径依赖,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确保军事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是基础
  习主席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体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是建设法治军队的精神基石,是奠定军事治理现代化的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反复强调法治思维对治国理政的重要意义,要求全军自觉培养和强化法治思维。强化官兵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是实现军队“三个根本性转变”的前提和首要环节。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方方面面。在加强各领域治理、全链路治理、各层级治理中,需要注重将单项强制性的管理转向多项包容性的协作沟通治理,需要设计规范、精细、标准、畅通的军事治理措施,这些都离不开法治信仰、法治思维的科学引导与保障。
  
  三、完善军事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路径
  习主席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在领导推进强军事业的进程中,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积极推进军事治理探索实践,特别是通过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推进依法治军、加强和改进军队战略管理等,形成一系列全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有力促进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加快法治军队的建设步伐,夯实法治基础,不断探索完善法治路径,全面加强军事治理,以高水平治理推动我军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军事立法工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军事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立法先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习主席指出:“要深化军事立法工作,打好政策制度改革攻坚战,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近年来,我军不断规范立法权限,完善立法机制、注重改革与立法相衔接协调,制定完善联合作战、军事训练、纪检监察等方面法律法规,国防法、武警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制定修改,释放军事活力、保障军人权益的一批政策制度相继落地,为强军兴军提供科学完备的法规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大对军事治理提出新要求,推动军事立法工作,需要加强军事治理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能打仗、打胜仗这个聚焦点,紧盯部队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问题,力争在国防和军队改革关键领域和急需项目上取得一批立法成果,确保改革各环节各领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始终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治框架和制度体系下进行。
  (二)做好军事法规制度实施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军事治理现代化,要求不断推进军队运行机制法治化,按照法治要求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在全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具体而言,强化军事法规制度实施,需要明确军事法规执行责任和程序,细化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维护军事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我军建设规划计划刚性约束,依据作战条令规范联合指挥、联合作战、联合保障,依据军事训练法规落实训练人员、训练时间、训练内容、训练质量,依据部队管理法规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化依法治训、按纲施训,严格依法加强部队管理。
  (三)强化军事法规制度执行监督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习主席强调“要强化制度执行,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要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立好了规矩就要守好,定好了规矩就要执行。“职分而民不探,次定而序不乱。”要强化军事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工作,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职能明晰、权力制约原则,明确军事法规执行主体和评估标准,增强军事法规制度执行力。要着力推进领导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法治化,强化号令意识,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整肃军纪,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军事法规制度落地见效,使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成为铁律。要及时发现军事法规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坚持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扩大监督的震慑力,推动全军上下将军事法规制度记在心里、抓在手上、贯彻到行动中。
  (四)提升法治素养与能力
  实现军事治理向法治化迈进,必须把法治精神植入强军思想,教育广大官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法治意识成为官兵自觉。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是军事治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也是示范者、引领者、保障者,必须带头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做法律明白人,增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本领;要从习惯运用行政思维和行政手段,转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部队建设;要善于用法治眼观审视问题、用法治手段破解难题,坚决做到权为兵所用、情为兵所系、利为兵所谋,依法依规办事。广大官兵是军队建设的主体力量,要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在军事治理法治化道路中充分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激发广大官兵参与军事治理积极性主动性,调动官兵投身军事治理法治建设的热情与激情,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通过教育引导、任职培训和岗位实践等方式,加强法治素养提升和法治技能培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官兵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推动全军官兵共筑法治之基、共行法治之力、共积法治之势,汇聚强大法治合力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
  (作者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
  ●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