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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领悟践行“浦江经验”的新时代使命
“浦江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亲自倡导,并带头下访接访群众所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了浦江从“信访大县”转变为全国信访工作先进县。它是坚持人民至上的典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赢得万千民心、加强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具有中国式现代化的首创性和鲜明的实践伟力。在“浦江经验”20周年的重要时点,习近平总书记对传承弘扬“浦江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充分彰显了人民领袖的为民情怀和“浦江经验”的时代价值,也为我们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浦江经验”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性力量
当2003年9月19日的《浙江日报》头版刊登《习近平深入基层接待群众来访 认认真真听反映 实实在在解难题》千余字报道时,大家对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9月18日到浦江县亲自接待群众来访的“新鲜事”都充满了好奇。一个省的“一把手”,亲自下沉到基层、主动开展下访接访,这在当时可谓破天荒的头一回,极富原创意味和首创价值。
众所周知,原创性是理论的精气神、科学的最高价值,其实质和核心是“从无到有”的首创性。“浦江经验”开省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的先河,通过首创性实践回应时代要求、适应现实需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气质。作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创新举措,“浦江经验”植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沃土”,创造性地将信访这项“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融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倡导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信访、带头搞下访,不仅有助于改善优化党群干群关系,更具有应运而生的深刻时代背景和鲜明中国特色。
“浦江经验”的生成逻辑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萌发发展高度契合,同样是在习近平总书记长期领导和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实践的执着探索与深邃思考中形成和发展的。这就决定了“浦江经验”必定会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从“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国”,从区域性的先行实践升级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以更全面的良法善治,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下访,为矛盾化解提供更多资源和力量,更好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实现人民福祉。
二、“浦江经验”丰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性价值
任何一种理论的产生与发展都必然以指导实践为指向,并通过“理论指导实践”的应用路径产生实践性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历史和实际相贯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在新时代呈现出一个系统全面、内涵丰富、不断完善的理论创新体系,也构建起一整套以人为本、公正公开、程序正当的实践创新机制。
早在“浦江经验”形成初期,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亲自倡导和推动下,浙江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信访、带头搞下访,连续多年带队到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县(市、区),采取提前公告的形式下访。这种变“坐堂等访”为主动下访的全新工作模式,牢牢抓住了“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反映问题的关键层级”,直接推动《浙江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出台和“五级大接访”机制的推行,成为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基层治理、规范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
“浦江经验”的上述工作机制,核心在于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党委政府工作的短板与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从而更好地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这种自上而下、主动出击、直面群众、现场应考,重在为群众破解难题的工作模式,尤其考验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法治素养以及处理复杂问题的大局意识与协调能力。实际工作中,内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和介入影响,群众信访诉求愈发复杂多样,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也不断面临新问题新情况,对党委政府的履职能力和领导干部的处事应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浦江经验”正是立足于解决这些新的实际问题的需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与系统思维方法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地“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在创造性实践中推动形成“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初始、息访在县域”的信访生态,也在非比寻常的下访接访中培养了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思想作风以及把握全局、推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三、“浦江经验”诠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追求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了以人民为中心、以公正为生命线的价值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立场体现在维护人民利益、关心民生疾苦、解决实际问题上,也即“依靠法治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加快转型,一方面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吃饱穿暖以外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及个人发展等方面要求日益增长。由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地在基层治理能力上客观存在的不均衡或不匹配问题,催生出许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直接表现为信访量的激增和一些“信访不信法”的怪象发生。当年习近平同志亲自倡导并带头下访,零距离接触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真心诚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现场解决了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和民生难题。“浦江经验”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和首创实践中应运而生,坚持把人民立场作为下访的根本立场,把人民至上作为下访的价值追求,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法治思维、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急所盼的群众工作方法,也是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实践例证。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浦江经验”,从诞生到发展的20年来,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变“群众访我”为“我访群众”,始终坚持“领导多下去、群众少上来”的群众路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解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种深入群众、直奔基层,直面群众、直击矛盾,群众有信访诉求,领导干部就扑下身子去排忧、去解难、去帮困、去解决的真切行动,切实履行了中国共产党“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庄严承诺,也有力诠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的人民性要求,集中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史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史观。
四、“浦江经验”激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关键性要义
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务艰巨,其中的“中国式现代化”并不是像西方许多国家那样历经几百年逐步实现现代化,而是要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现代化进程决定了法治现代化、治理现代化的进程,都不是单单依靠社会的自生秩序来自然演进,而是具有明显的自上而下政策带动模式的特点。这对广大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科学决策、坚持依法办事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让我们愈加清醒地认识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而“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关键内容,深刻阐释了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的重要责任,只有各级领导干部严守法治原则,一切依法办事,才能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交出人民群众认可的答卷。由此可见,当正确的大政方针确定之后,领导干部就是成事的关键性因素,依法治国就是事业成功的合法性保障。因此,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决定着一项工作的成效好坏甚至成败,必须着力推动领导干部这个群体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牢固树立“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理念,在各项治理决策、指令任务的形成过程中坚持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浦江经验”的成功秘诀之一,正是在于激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中的“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眼于领导干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关键地位和主导作用,特别强调领导干部多到基层困难大、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坚持自上而下、直面群众、现场应考。领导干部下访不仅有利于检查指导基层工作,还有利于促进基层工作的开展与落实;不仅有利于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还有利于培养干部执政为民的思想作风;不仅有利于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还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仅有利于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有利于培养干部把握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习近平同志当年确定把浦江作为下访接访第一站,正是因为浦江信访问题多、矛盾集中,群众意见比较大。通过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示范带动真下真访民情、实心实意办事,引导广大领导干部要有担当、敢作为,下访就要迎难而上,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敢钻“矛盾窝”,敢办“棘手事”。领导干部只有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同围一张桌子,倾心交谈、认真记录,深刻剖析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才能切实做到精准施策。人民群众看到领导来了,心就踏实了一半,我们的工作也就推进了一半。
五、“浦江经验”回应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时代使命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而产生的重大战略思想,着眼于针对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之道。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专章论述、专门部署,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式现代化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体现了党中央抓关键、补短板、防风险的战略考量,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新图景,也为“浦江经验”和新时代的信访工作法治化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
事实上,信访工作自始就是一项法律制度,必须在法治框架下开展。有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指导,随着“浦江经验”的破题、实践和推广,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以来,信访工作迎来了全面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浦江经验”在方法路径上也不断迭代完善,从业务流程上更强化突出了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依法处理各类信访事件,对人民反映愿望、主张权利有了更多法治保障。法治实践嵌入工作大局,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瞻远瞩和深远立意,也赋予“浦江经验”极为丰富的法治基因,使其能够始终满足人民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
今天的“浦江经验”正在经历经济新常态、现代风险社会以及矛盾纠纷集中显现期等多重考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和未知性风险不断涌现。因此,尤其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注重从源头查找矛盾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这不仅是“坚持实事求是”与“大兴调查研究”的内在要求,也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妥善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维权与维稳”“打击与保护”“局部与全局”等多重关系,努力推动全社会达成“在法律框架内调处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和解决社会问题共识”的时代性回应与具体化应用,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依法执政和为民造福的历史主动精神。“浦江经验”于过去、当下和将来,都是“一举多得的有益创举”,也是我们一直在做、将来还要继续做深做实的重要工作。我们将始终沿着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和方向坚定前行,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好弘扬好践行好“浦江经验”,着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 责任编辑:虞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