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广安政法工作现代化

  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法治实践中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制定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五大首次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以“十一个坚持”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进方向。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首次用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深远战略考虑。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类风险挑战的重要保障,需要持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深刻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和阐释,为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准绳。新时代十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实现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历史性飞跃,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是党的领导的生动体现。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全过程。
  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制度机制,坚持法治广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建、协同推动的工作格局,汇聚全面依法治市强大合力。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生力军作用,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行动坚决,旗帜鲜明与西方“宪政”“三权鼎力”“司法独立”等错误观念作斗争。二是把握丰富内涵。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轮训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组建四川省广安市“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组”,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研究,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三是建强法治队伍。围绕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和纪律修养、职业道德水准,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二、深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鲜明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鲜明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依靠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以人民为中心是政法机关的根本宗旨和优良传统,彻底的人民性是其鲜明的特征。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全面的法治供给,不断做实做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篇大文章。
  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职能定位,持续深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地方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好“有限”地方立法权,积极服务城市提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结合政法机关职能,畅通立法选题征集渠道,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传递人民真实声音,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做到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严格公正司法。推动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持续深化“三统三分七集中”执行管理、“情指勤舆”一体化等改革,持续提升公信力、战斗力。四是推进全民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一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抓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深刻把握维护安全稳定这一重大责任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70年来的伟大成就概括为“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这与我们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用专章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战略部署,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会面临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扛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一重大责任,持续巩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良好局面。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健全风险预警预测预防体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加快完善安全发展体制机制,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建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二是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以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牵引,实体化运行市县两级“风控办”,健全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坚决做好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三是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挖掘发扬“让水”等本土调解文化,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利益诉求重点群体有关问题,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四是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深化道路交通、住建、化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五是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打好意识形态领域主动仗,加快建设广安政法融媒体中心,上线运行政法舆情监测预警平台,推动政法机关与平安建设成员单位数据共享,协同防范化解重大网络舆情,严防各类风险通过网络聚集放大、蔓延升级,保卫网络空间安全。
  
  四、深刻把握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和长远发展,作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部署,四川省委将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总牵引,广安市委将同城融圈作为“首位战略”推进实施,合力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公平正义的环境。
  立足政法机关职能定位,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找准位置、发挥优势,多建可用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多出破题之招。一是优化政法公共服务。围绕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推动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重点产业法治保障专题研究。聚焦新时期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完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定期分析研判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着力防范金融领域风险,动态跟踪解决市场主体面临的难题。二是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推动行政机关优化柔性监管方式,持续深化行政执法靠前监督,防范市场监管领域各类风险,推动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刑民交叉案件甄别处理机制,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行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发展利益。三是深化渝广政法交流。抓好《广安市实施同城融圈首位战略打造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实施,推动川渝高竹新区“法治共同体”提质,持续深化两地执法联动、司法协作、服务协同,打造川渝执法司法一体化样板,探索建立重庆都市圈市域社会治理联盟,推动平安联创、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风险联评,为建设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增添法治动能。
  
  五、深刻把握政法工作现代化这一时代主题
  政法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聚焦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主题,提出了“四个进一步”奋斗目标,阐述了工作理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现代化具体内涵,是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顶层设计,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其中工作理念现代化要求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工作体系现代化要求着力构建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体系,工作能力现代化要求提升法律运用能力。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是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推进良法善治,努力将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纳入依法治理轨道。
  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政法工作始终,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作表率,纵深推进法治广安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加快法治思维养成。善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用好年度“述法”这一制度和末位约谈这一手段,推广“法治驾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等创新做法,深入推进法治示范创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治,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持续优化法治供给。大兴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市场主体法治需求,以法治手段激发经济活力,为市场主体稳预期、增信心,畅通市场主体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探索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企业认可度为关键指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助力高质量发展释放更多“法治红利”。三是提升法律运用能力。加强对新技术新业态领域立法、法律实务工作的研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坚决守住不发生冤错案底线,推进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推动“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用心用情彰显法治温度,努力让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作者系四川省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