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化解医疗纠纷的眉山经验

  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19—2021)》主要内容及十大典型经验、在线调解案例。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眉山中院”)构建“保调赔防诉”机制入选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据悉,该项机制此前还荣获首届“四川法院改革创新奖”。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化解医疗纠纷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眉山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全面开展诉源治理。针对当地医疗纠纷化解难度大、赔付不及时、诉讼时间长等痛点堵点问题,积极推进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司法保障的预防化解医疗纠纷“保调赔防诉”工作法,实现医疗纠纷的源头有效预防和全过程一站式化解。
  
  眉山化解医疗纠纷的“五步诀”
  医疗纠纷专业性强、诉赔金额高、化解难度大。而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往往需要司法鉴定作出判断,法院审理时间较长。以前,解决好一起医疗纠纷,对医院、患方及家属来说,可能都是“脑壳痛”的事。
  眉山中院诉讼辅导室主任樊俊说:“过去,影视作品中在医院门口摆灵堂的荒唐场面,就曾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过,医患双方的矛盾难以调和,场面一度失控。”
  “但现在,在我们眉山,在‘保调赔防诉’机制下,发生医疗纠纷后,纠纷现场能够第一时间从医院转移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使医院得以恢复正常医疗秩序。”他说。
  2019年底,在眉山市委政法委主导下,眉山中院、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眉山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相结合机制的方案》,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司法保障的预防调处化解医疗纠纷的“保调赔防诉”机制。
  所谓“保”,即全市统保。公开遴选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全市医疗责任险统保工作的保险经济顾问,通过竞争方式选定承保公司组成全市医疗责任保险的共保联合体,鼓励全市医疗机构积极投保医疗责任险。据眉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树明介绍,目前,全市85%的公立医疗机构和46%的民营医疗机构已投保。医疗责任险共保体为全市198家医疗机构累计提供超过14.95亿元风险保障。
  所谓“调”,即专业调解。保险经纪公司以保险佣金设立市医调委,保障工作运行。市医调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设立法官联络、警务、评估、调解、保险理赔等功能室,并配备10名专业调解员、医学专家和法学专家,为医患双方免费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的一站式调解。
  所谓“赔”,即及时赔付。医疗纠纷调解成功后,以调解结果为依据,由参与统保的保险公司快速理赔。三年多来,保险公司累计为全市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责任险理赔款1236万余元。
  所谓“防”,即防控风险。定期组织医学专家分析研究医疗纠纷原因,形成医疗行为风险点和问题清单并及时反馈。
  所谓“诉”,即诉调对接。设立法官工作站,建立法官联络制度,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辅导和纠纷解决引导服务,对市医调委开展的调解业务进行指导。建立医疗纠纷委派、委托、邀请调解制度;通过司法确认加强调解成果的司法保护;建立医疗纠纷巡回审判制度。
  
  从“老大难”到“一站式解纷”
  如同樊俊所说,“保调赔防诉”机制运行以来,切实有效解决了医疗纠纷化解难题,医疗纠纷、医患矛盾大幅减少,“医闹”行为在眉山销声匿迹。
  更难得的是,患方及家属只需进市医调委的“一扇门”、找专业调解员“一个人”,就能快速“一站式”完成纠纷调解、责任鉴定、保险赔付、司法确认或诉讼等全过程。
  2022年5月,90岁的肖老伯因为咳嗽许久也不见好,便到医院就医问诊。拍胸片时,由于护工过失使老伯不慎摔倒,次日抢救无效死亡。面对突如其来的噩耗,老伯家属悲痛万分,情绪非常激动。医调委接到该案后,主动介入,试图稳住家属情绪。老伯家属在不明情况下,质疑调解员“和稀泥”“为医院跑腿”。
  “您放心,我并不是医院的工作人员,跟他们也没有行政、利益上的关联。对于老人的离世,我深表惋惜,我一定会为这事讨个说法。”“达成调解协议,可当即在市医调委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保证法律效力。”调解员王绍明通过耐心的劝解引导,给肖老伯亲属服下“定心丸”。
  随后,王绍明找到医调委的联络法官,结合评估结果和法官指导,向亲属释明赔付标准。最终,医院和老伯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相关费用。双方共同向东坡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纠纷至此化解。
  眉山市医调委主任杨德荣向记者介绍,医疗纠纷发生后,医调委第一时间介入,引导医患双方进入人民调解渠道,把医护人员从医闹、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恢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换句话说,一件医疗纠纷的调解,全程均可在市医调委完成。当事人进了市医调委大门,认准案件的调解员即可。”调解开始后,医调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并会同赔处中心对调查材料进行分析,形成初步的调解处理意见。调解达成协议后,即进入保险理赔程序。如调解不成的,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市医调委在仁寿、洪雅两个较为偏远的县设立市医调委工作站,各驻守两名专职调解员,负责当地或相邻区县医疗纠纷调处,确保医疗纠纷调解服务实现全域覆盖。
  市医调委成立至今,共接受咨询549件,现场转移纠纷132次,转移成功率100%;受理(协助调解)纠纷244件,调解成功207件,调解成功率84.84%,医患双方满意率达到100%;调解场次3577次,评估场次209场,获医患双方赠送锦旗40面。
  可能有人会问:调解人员调解专业不一定就代表医学领域专业技能过硬,怎么能保证给出的调解协议是最科学、最合理的呢?的确,患者及家属对医院产生不信任情绪,往往是由于医疗纠纷专业性强、双方在信息上存在一定的不对称,因此当患者感觉诊疗效果没有达到预期或者反而造成了身体损害,会想当然认为是医疗机构存在过失。
  自眉山有了专业评估保障,极大减轻了患者焦虑情绪。针对过去医疗纠纷“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乱象,以及过去一些地方调解医疗纠纷时“和稀泥”的不当做法,医调委以五方评估结论或司法鉴定结论为调处纠纷依据,分清责任有无、大小,公开透明调处医疗纠纷。
  同时,建立专业的医学专家库和法学专家库,以“自愿、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合情”为原则,按程序实施医疗技术评估和专家合议,为医患双方免费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的责任评估。
  另外,为了使调解协议约定的赔偿及时兑现,“保调赔防诉”创新机制还实施“调赔结合”,以调解结果为依据,由参与统保的保险公司快速理赔,有效防止纠纷久拖不决。
  调处赔偿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对进入简易程序的,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通过自行评估定责,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对进入一般程序的,由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医调委、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等开展医疗损害评估,对医疗纠纷实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评估的,则引导其进行司法鉴定,坚决杜绝“无依据调解”和“无依据结案”。
  据统计,保险公司累计已为全市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责任险理赔款1236.7万元,赔付率达63.7%。2020年、2021年、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的一审医疗纠纷案件分别仅为19件、13件、16件,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该机制运行三年来,全市涉医警情下降73.5%,涉访案件下降85.7%,有力维护了良好的医疗卫生秩序。
  
  完善诉调对接的制度保障
  调解工作得到医患双方认可,很大程度是因为根据医调委出具的调解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充分保证了法律效力。这要归功于眉山市在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上实行一盘棋布局、统筹推进,确保了部门协同的顺畅性。
  李树明表示,没有党委领导,各种化解矛盾纠纷的力量就难以形成合力,无法最大程度地发挥其效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实践告诉我们,唯有在党委领导下,才能统一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科学规划,从广度、深度上充分整合各类预防和解决纠纷的资源,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在“保调赔防诉”工作机制建设中,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工作规则,主动协调各项工作,组织各部门共同推进,成功构建医调机制。
  为保障诉调对接的无缝衔接,很多好制度也被充分地运用。首先是建立法官联络制度。眉山中院和东坡区法院在医调委设立法官工作站,各选派1名优秀员额法官担任联络法官,积极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辅导和纠纷解决方式引导服务,对市医调委开展调解业务指导。同时,对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法院与医调委出现的工作衔接不足、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及时进行协调。
  其次是建立委派委托和邀请调解制度。对未经医调委调解、当事人直接诉至法院的医疗纠纷,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诉讼辅导后采取委派方式将纠纷移送至医调委进行诉前调解;对已立案的医疗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市医调委进行调解;法院在办理医疗纠纷案件中,需要市医调委调解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协助的,通过邀请调解的方式参与。同时,加强调解成果的司法保护,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及时固定调解协议效力。
  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委派委托调解医疗纠纷33件,调解成功17件,成功率51.5%。医调委接受法院委派调解成功和接受当事人直接申请调解成功的案件中,有24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全部裁定确认其效力,确认率100%。
  最后是建立医疗纠纷巡回审判制度。眉山中院和东坡区法院分别在市医调委设立巡回审判庭和巡回法庭,对个别具有典型意义的医疗纠纷到医调委进行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对当事人及群众起到宣传教育作用;以案代训,通过现场旁听观摩,就地提升医调委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纠纷化解能力。
  近三年,全市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仅为48件,实现了医疗纠纷诉源治理的良好效果,切实减轻了法院的审理执行压力。
  除了深化诉调对接,切实保障医疗纠纷化解效力,记者发现在“防控风险、源头减少医疗机构医疗过错行为”方面,“保调赔防诉”机制也有亮眼举措。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针对复杂疑难的医疗纠纷,组织医学专家分析研究医疗纠纷原因,梳理医疗机构在制度管理、技术操作、服务流程、医患沟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使医疗行为风险点和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相关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机构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建立术前见证制度。对于“高危、疑难、复杂”三、四级手术的术前谈话,开展第三方见证,由医调委介入并见证重大手术的术前医患谈话,释明相关医疗风险,让患方充分认识手术风险及并发症、后遗症等问题,避免事后引发医患纠纷。医调委作为见证人,在相关谈话材料上签字。
  开展风险防范培训。医调委定期组织全市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医疗风险防范培训,不断提升医疗机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水平,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医疗纠纷发生。杨德荣介绍,三年来,眉山市医调委到重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风险防范培训36场6978人次,向医疗机构发送风险提示函130份,开展术前谈话第三方见证134场次。开展了术前见证谈话的手术未发生过一起医疗纠纷。通过风险防控,全市医疗纠纷逐年减少,2019年全市发生医疗纠纷355件,到2022年已减少到153件,下降56.9%。该机制让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繁重的接访、调解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精力投入业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保调赔防诉”工作机制上,记者看到了“三苏”法治文化在当代眉山的传承和发扬,看到了眉山人为达到“畅通群众维权渠道,确保案结事了人和”所下的决心和努力,值得我们点赞。
  ●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