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前海经验

  深圳前海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高水平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建设“前海样本”,不仅充分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也充分论证了前海的模式是可行的,可以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更多前海经验。
  
  一、战略布局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
  2012年1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首次离京考察,第一站来到深圳前海,强调要将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2017年4月,前海出台了全国首份自贸区法治建设专项系统规划——《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规划纲要(2017-2020)》,提出了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的奋斗目标、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和40项具体举措。2018年10月24日,在中国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前海,同前海建设者和见证者代表同话沧桑巨变,嘱托深圳“要扎实推进前海建设,拿出更多务实创新的改革举措,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化深港合作,相互借助、相得益彰,在共建‘一带一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强化前海合作发展引擎,特别强调前海要加强法律事务合作,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2021年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地方探索在前海落地生根,为“前海样本”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契机。前海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和嘱托,大胆试、大胆闯,法治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前海改革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前海始终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思想理念。前海站在“改革再出发”的历史新起点上,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推进改革,坚持顶层设计和立法引领,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重大改革创新。
  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三项关于前海的重要条例。这三大条例的通过,鲜活演绎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和法治的精准论述,“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前海三大条例的通过,是对前海开发开放取得的重要成果的巩固,进一步擦亮了前海的法治名片,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指明方向,也为前海大胆创新、敢闯敢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有助于营造前海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保证建设国际化城市新中心,在前海打造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城市范例。
  目前,《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和《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前海已经形成了“三条例两办法”的基础性立法格局。同时,立足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会展、海洋等产业的政策创新和开放,出台了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外商投资管理、前海总部企业扶持、金融业扶持、境外高端人才扶持、港澳青年人才扶持等60多项具有前海特色的产业扶持政策和规范指引,形成了“条例+办法+指引”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前海特色规则体系。
  
  三、坚持系统观念谋划前海法治建设全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根据新的实践需要,形成一系列新布局和新方略,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这个过程中,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从系统观念出发加以谋划和解决,全面协调推动各领域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系统观念及系统思维是其鲜明的科学方法。前海秉持法治改革的系统观念与系统思维,严格把握系统观念的精髓,注重运用系统思维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各方面的法治创新举措多管齐下,实现改革效益的最大化,也因此形成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法治建设成果。
  (一)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核心作用,加强对前海法治建设示范区的全局性谋划
  深圳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要“着力打造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率先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深圳市委六届七次会议提出,要“高水平打造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着力建设公平公正安定有序的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要“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前海法治建设探索的全面开花正是有赖于深圳市委的坚强领导与全局谋划,真正发挥出党的领导在前海法治建设事业中的核心作用。
  (二)精准把脉前海的区域优势,加快制定实施针对性战略布局
  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是深圳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抓手。在“双区”驱动背景下,前海法治建设又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因此,前海法治建设的战略布局要始终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努力成为率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排头兵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先行地,形成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巨大优越性的精彩样本。
  (三)深刻把握前海法治建设的重大机遇,整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
  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
  1.统筹推进法治前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一是始终以“创新、先导、引领和示范”为己任。坚持把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作为贯彻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率先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一流法治城区的核心任务。二是紧紧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中心目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学习借鉴香港经验的基础上,前海创新行政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与国际规则相适应的法治化区域治理体系,探索法定机构区域治理模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前海要“按照精简高效、机制灵活的原则成立管理机构,探索完善法定机构运作模式,负责前海管理、开发工作”,确认了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经过10年的探索,前海逐步构建了以法定机构为主导的法治化市场化政府治理格局,即“政府职能+前海法定机构+蛇口企业机构+咨委会社会机构”。三是构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在事中事后监管中起到“全景视窗”作用,提倡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夯实法治社会的道德基础,推动地方法治与国家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的双向奔赴。四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构建全国独一无二、层级完备的司法保障体系。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入驻前海,司法终审权在前海落地;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金融法庭在前海挂牌成立,在科技创新、金融创新方面,为前海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广州海事法院在前海设立巡回法庭;前海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综合性司法体制改革示范法院;前海蛇口检察院是全国首家自贸试验区检察院。截至目前,前海形成了全国独一无二的集商事、知识产权、海事等门类齐全的专业审判机构布局。
  2.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提出要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打造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一流国际法律服务高地。《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在前海合作区内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前海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要求,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在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上,前海正努力构建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体系,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知识产权保护强国建设高地,建立粤港澳区际司法交流与协作新机制。
  ● 责任编辑:虞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