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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借题发挥的客户经理
一名移动公司客户经理利用客户想投资移动公司手机业务,通过故意夸大既有投资项目或编造各种子虚乌有的投资项目的方法,欺骗客户投资,并将巨额投资款项占为己有,最终东窗事发。
倒贴话费的玄机
一般而言,客户到中国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都是公事公办,业务员帮客户办完业务后,双方彼此便再无联系。然而,本文两名主角却不太一样,客户找业务经理办理业务后,双方觉得谈得来,便相互留下联系方式。彼此熟络后,客户还会偶尔请业务经理吃吃饭,顺便了解一些移动公司的投资项目。
这名客户名叫杨俊琦,江苏省常州市人,手头有些闲钱,希望通过投资赚钱。而这名业务经理叫王某梅,原系中国移动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常州营业部员工,手头正好缺钱。在结识杨俊琦且了解到他有投资移动公司项目的意愿后,便借题发挥,通过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的方式,在假意接受对方委托代为运作投资项目的同时,将投资款占为己有。
2017年5、6月份的时候,王某梅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吾悦广场某移动宽带站(以下简称某宽带站)做客户经理。杨俊琦之所以在办完业务后继续与王某梅联系,是看中她手中的资源,希望通过她在移动公司做一些投资,赚点钱。
王某梅也很爽快,对杨俊琦的请托总是有求必应,而且还一度让杨俊琦尝到了通过投资赚钱的甜头。2017年下半年,移动公司推出充话费送话费的业务,杨俊琦获悉后,便请托王某梅帮其运作相关业务,王某梅爽快地答应了,杨俊琦也因此赚了一笔。
几个月后,移动公司停止了这项业务,但杨俊琦因为前期赚到了钱,就向王某梅表达了想加大投资力度的意思。按说,王某梅应当告知杨俊琦业务停办的实情,但为了骗取杨俊琦的投资费用,其竟隐瞒相关事实,继续让杨俊琦投资。王某梅甚至不惜自掏腰包为其赠送话费。
夸大的手机靓号业务
2017年年底,杨俊琦又听说移动公司推出了“手机靓号”业务,便询问王某梅有没有该业务可以投资的渠道。王某梅回复说,当时正好有移动公司198的新号段出来,表示投资这些“靓号”可以马上升值,杨俊琦遂同意进行投资。
相关证据显示,移动公司当时确实推出过“手机靓号”业务,是移动公司提供的一种特殊号码服务,属于号码定制业务的一种。手机号码中某些数字组合以及数字的连续性、重复性等特征被视为“靓号”,号码档次高低主要由号码位数、连续度、数字特殊性、含义等因素综合决定。“靓号”的规则与售价因地区而异,通常由各地中国移动分公司制定,正常情况下会比普通号码贵出数倍。
据业内人士介绍,特别优质的号码确实可以投资,但是很难拿到。事实上,王某梅对杨俊琦所称的“靓号”业务并非特别优质的号码,而是一些所谓“幸运数字”的组合,但这些号码在市场同样具有吸引力,一旦联系买家,也会有人愿意加价购买。所以,这就为其帮助杨俊琦投资提供了利润空间。
2018年1月2日起,杨俊琦在王某梅的帮助下开始投资“手机靓号”业务,第一次投资该业务,杨俊琦就转账给王某梅数千元,不久后,王某梅便将上万元的投资收益汇给了杨俊琦。杨俊琦看到投资收益来得这么快,收益率又这么高,于是便要求追加资金投入,而王某梅则照单全收。
杨俊琦后来陆续追加投资,前后一共投入了四五十万元。但事实上,能用于投资的号码十分有限,根本不能满足杨俊琦投入这笔巨款的投资需求。王某梅之所以没有跟杨俊琦讲实情,而是全额收下投资款,原因是因为她当时正缺钱,正好可以把杨俊琦投入的多余投资款用于自己的生活消费。王某梅事后供述称,其当时在让杨俊琦投资的时候,并不确定是否能按杨俊琦提出的数量购买“靓号”,所以,当时就具有了非法占有超出实际投资部分投资款的故意。
王某梅在陆续收到上述款项后,也拿出了一部分钱用于购买“手机靓号”。其供述称,总共投入13万元用于购买“靓号”。王某梅用于购买所谓的“靓号”并非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而是通过号码贩子进行黑市交易。通过黑市交易自然会有风险,王某梅也遇到过花了“冤枉钱”的情况,甚至有时支付的款项直接被号码贩子“黑掉”。除了这13万元,杨俊琦投入的其他资金则成了王某梅那段时间的生活保障资金了。
卷宗显示,王某梅成功买到过几个“靓号”,转手后也确实赚了钱。王某梅供述称,其买到“靓号”后,直接帮杨俊琦联系客户购买,并将收益直接汇给杨俊琦,杨俊琦也因此赚了一些钱,从而坚定继续追加投资的决心,也在客观上成全了王某梅以投资之名行诈骗之实。
子虚乌有的营业厅投资业务
2018年4月4日,王某梅从某宽带站辞职,辞职后的她更加缺钱用了。此后不明就里的杨俊琦继续请托其代为办理移动公司投资业务时,王某梅并没有告诉其自己离职的情况,而继续以移动公司员工身份接受其委托,并继续占有杨俊琦投入的大额资金归自己使用。
2019年5月,王某梅从移动公司离职一年后,又接到了杨俊琦打来的要求做移动业务的电话。杨俊琦在电话里,询问王某梅投资移动公司什么项目可以赚钱,王某梅答复称投资移动营业厅、工号都可以赚钱。已经尝到过甜头的杨俊琦并不知道王某梅当时已经离开移动公司,也未对王某梅所称的业务进行调查核实,贸然相信了王某梅的话,决定继续投资,并表示具体事宜由王某梅代其办理,他只负责出资和收益。
在王某梅一手安排下,杨俊琦投资款先后被用于“投资”了武进区横林镇的两个移动营业厅和常州中源大厦及武进吾悦广场各一个移动营业厅。其中在商量投资武进吾悦广场营业厅(以下简称吾悦营业厅)时,王某梅向杨俊琦提议,先花40万元把吾悦营业厅盘下来,由王某梅自己经营。
杨俊琦问王某梅营业厅每天有多少收入,王某梅回答说一天2000元左右,并提议由杨俊琦投资30万元,自己投资10万元,并许诺杨俊琦一天可分得利润一到两千元。杨俊琦觉得这个利润可以接受,于是便投入30万元。
而后,王某梅又提议杨俊琦投资中源大厦营业厅,并称也可以通过投资获利分红。杨俊琦再次相信了王某梅的话,又投入40万元。
事实上,王某梅所称投资营业厅的业务都是她编造的骗局,她也没有实际经营吾悦营业厅。但为了维持骗局,王某梅刚开始的时候也一直按约定向杨俊琦支付分红款。杨俊琦证实称,王某梅当时每天会把分红款汇到他的银行卡。
过了一阵子,王某梅告诉杨俊琦,说横林镇又有两家营业厅空出来了,王某梅称投资款还需要30万元,询问杨俊琦要不要。杨俊琦当时手头已没有什么闲钱了,凑不足这笔投资款,就准备放弃。这时,王某梅提出了一个“变通”的办法,表示可用之前投入两家营业厅的分红折抵部分投资款,杨俊琦同意,并支付了数万元的差额投资款。
杨俊琦事后证实称,在此期间,王某梅还让其投资工号,一个工号是15000元,每月红利1650元,王某梅称从投资到账的下个月就可以分红,于是便开始陆续投资,其中2019年5月27日和28日两大笔投资各投入30万元。
东窗事发
2020年1月,杨俊琦通过王某梅的一个朋友侧面了解了王某梅的一些情况,才发现王某梅早已从移动公司离职,投资营业厅和工号都是她编造的骗局,事实上投资款未被用于上述投资,而是被王某梅挥霍了。而王某梅汇给自己的所谓分红款其实也是羊毛出自羊身上,就是用其支付的部分投资款来支付的,并非真正的分红。
2020年3月起,王某梅不再往杨俊琦银行卡上汇“分红款”了,杨俊琦遂与王某梅交涉,要求其返还投资款项。王某梅表示钱已被自己用掉了,并提议用其名下轿车抵债,而杨俊琦调查后才发现,王某梅准备用于抵债的汽车也不是她的,而是她租来的。
2020年10月12日,杨俊琦眼见索款无望,遂报警。王某梅两次被取保候审后,于2022年10月20日被逮捕。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梅犯诈骗罪,于2022年9月26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武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进法院)于2022年9月27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武进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2年1月间,王某梅利用曾经在移动营业厅工作的便利,以合伙投资移动营业厅、“手机靓号”等名义对被害人杨俊琦实施诈骗,通过自己贴钱帮杨俊琦及其朋友办理所谓的充话费送话费、部分支付事先承诺的收益、赠送购物卡、安排出国旅游等行为赢得杨俊琦信任,并陆续向其转账483.4万余元,实际骗取88.9万余元。其间,王某梅还通过卖车不交货以及买车不全额付款的方式,分别骗取另两名被害人22万元和21.3万元。
武进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某梅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22年12月3日,武进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一审宣判后,王某梅不服,提起上诉。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3年2月24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