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扎实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予以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明确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求“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这不仅指明了公正司法的重要意义,更强调了对司法活动制约监督的迫切需要,为各地各级党委政法委发挥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职能、指导和监督政法干部依法履职凝聚了信心和决心、增添了工作动能、提供了根本遵循。
  权无制约必生腐败,法无监督必失公允。构建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是党委政法委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直观掌握政法情况、直面解决政法疴疾的最有效方式。持续探索新形势下的执法司法监督路径,妥善解决不能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努力做到敢于监督、精于监督、善于监督,既是对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更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实践。近年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委政法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扛牢执法司法监督责任,创新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监督力量更加充实、监督内容更加广泛、监督成效更加显著。
  
  一、落实“三个强化”,务实监督保障
  (一)强化领导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压实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以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由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监督、执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政法单位有序开展内部监督,形成党委政法委统筹领导、政法单位支持配合的监督体系。
  (二)强化制度加压。探索由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当前执法司法监督工作的现状,提出总揽性意见方针、工作指导和保障要求。由县委政法委会同政法单位,同步制定《执法监督检查方案》《案件评查和法律监督方案》和《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方案》,对执法、司法及队伍作风建设落实有针对性的监督举措。由政法单位加快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严防“灯下黑”。通过实施“1+3+N”制度体系,构建出层级分明、条块结合的“大监督”整体格局。
  (三)强化队伍保障。紧盯监督工作中力量不专、队伍不强等问题,全面加强专业人才储备和打造。组建“一专库”。严格选拔政法系统内有担当、善作为、敢较真的骨干力量和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公职律师、法律专家,组建强有力的专家人才库。成立“三专班”。对照队伍建设、公正司法、执法办案三方面重点,细化组建政治督察、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三个专班,分别解决“骨子”里、“根子”上、“行动”中的问题。强化“五专训”。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和执法司法工作特点,开展普及式、针对式、点评式、换位式、延伸式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督、督必有效”。
  
  二、聚焦“三大重点”,创新监督手段
  (一)聚焦“执法不严”,创新“常态+进驻”式监督。始终把监督做在最前端、放在最细处、落到最要紧处。以“常态”提升整体。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监督检查,将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作为重点监督对象,落实接处警、受立案、处罚等环节全过程问效,用好法制审核、职责督查、回访当事人等手段,以办案规范促进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履职情况作为执法监督重要内容,全面整治规范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执法等突出问题,以政法监督之“严”助推全行业领域行政执法之“公”。以“进驻”把握关键。用好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以“专员监督”推动侦查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有效落实。建好检察机关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实现监督触角从机关向“两所一庭”延伸,推动监督制约由一地一所向全域拓展。探索建立巡回进驻检察组机制,采取指点打点的“点穴”监督和针对性的“滚动”监督,有效规范执法司法工作。
  (二)聚焦“司法不公”,创新“联办+交办”式监督。精准把握监督载体,构建以案件为主体的执法司法监督模式。以“联办”攻坚类案。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法律监督和政法系统案件质量评查,采取“随机+专项”的案件筛选模式,对重点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重点关注案件,敏感案件等统筹开展评查工作,积极总结共性瑕疵、挖掘个性问题。用好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实时检测预警超期办案、超期羁押等问题,实现同一案件、多头跟进,同类问题、相互督促。以“交办”解决个案。探索党委政法委交办政法单位开展内部案件评查监督、指定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对一般瑕疵案件点对点交办政法单位进行内部整改、限期销案,对涉法涉诉信访举报和上级交办督办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重点关注,对涉黑恶案件和涉稳案件开展介入研判、回看倒查。通过个案深挖病灶,以点带面整改提升。
  (三)聚焦“作风不正”,创新“顺向+逆向”式监督。纠作风是解决执法司法问题的最直接方式,也是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的最有效方式。以“顺向”把握主动。定期开展专项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对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政治制度执行、纪律作风评价等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队伍建设的隐患和作风不正的端倪。推动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与执法监督、案件评查和法律监督同步进行、有机结合,推动监督结果互认互用,使其进入常态、走向长效。以“逆向”突出针对。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和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已经查处的违纪案件,及时组织开展带案监督,倒查问责,深度剖析问题根源,重点挖掘制度、监督原因,在刚性执纪问责的同时,推动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全面规范。
  
  三、健全“三项机制”,提升监督实效
  (一)健全信息反馈机制,提升监督针对性。强化执法司法评价和不规范线索等信息收集,让监督有的放矢。畅通外部渠道。建立定期从“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信访、新闻媒体、法律从业者等渠道征求意见制度,探索召开执法司法监督征求意见座谈会、新闻发布会,充分了解执法司法工作社会面评价和群众意见,直观掌握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整合资源力量。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同人大法工委、政协法治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执法司法问题双向通报机制,固化沿袭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七种问题线索查纠方式,对政法单位领导干部、关键岗位采取定期函询,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执法司法问题线索。强化内部通报。建立执法司法问题内部通报机制,定期汇总梳理准确查实的政法单位执法司法问题和干警不规范行为,对社会评价、群众意见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既要在领导小组内部进行通报,又要及时提示、通报、交办给相关政法单位督促落实。
  (二)健全联席研判机制,提升监督精准性。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执法司法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形势,统一思想。每季度召开一次执法司法工作形势研判会议,通报季度执法司法工作总体情况,分析工作效果走向、评价走向和问题走向,重点研判整体形势、掌握总体情况,以便清晰定位、明确方向、统筹部署。协同研判个案,凝聚共识。对有影响、存争议、触敏感重特大案件,及时召开个案分析研判会议,邀请业务专家、相关部门协同研判,推动政法单位各司其职、依法履职,更好地统一思想、规范执法尺度、指导司法实践。集中研判问题,推动整改。对监督发现的突出执法司法程序问题、工作失误、纪律作风问题等,及时召开突出问题研判交办会议,既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又实行内部公开通报、会议集中约谈,通过当面警示、集中检讨,推动实打实整改。
  (三)健全督办问效机制,提升监督实效性。将监督结果的严格落实作为推动整改、规范管理、提升工作的重要手段。纳入清单管理,要效果。对执法司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限时销号制”予以推动整改,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建立总的问题清单,并点对点反馈至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回头看”。政法单位同步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及时反馈成效。纳入考核管理,要成绩。健全执法司法监督考核评价体系,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单位和政法单位领导干部考核框架,作为年度考评和述职重要内容。将监督结果同政法单位和干警评先评优、绩效评价相挂钩,不断提升考核比重。纳入档案管理,要依据。在党委政法委建立政法干警廉洁、履职档案,将监督发现的干警问题以及干警所受处分严格记录在案,作为提拔任用、晋衔晋级重要参考。对开展监督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一并记入档案并予以通报表扬,切实营造接受监督、支持监督、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作者系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