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贡献力量

  近年来,四川省达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达州市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贡献法治力量。
  
  一、围绕“三个根本”,深悟“枫桥经验”丰富内涵
  一是准确把握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的根本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再次用事实证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能解难题、办大事,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进入转型期、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治理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不断交织、叠加呈现,社会治理的任务更加艰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好社会稳定。
  二是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是“枫桥经验”的根本立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党和国家最深厚的根基。社会治理必须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我们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自治力量,鼓励和支持群众与各行业、各组织开展多元合作和协同共治,共同应对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方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枫桥经验”的灵魂所系、本质所在。
  三是准确把握平安和谐是“枫桥经验”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所以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只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果,将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才能让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才能不断提升。
  
  二、抓实“三个着力”,夯实“枫桥经验”发展基础
  一是着力加强力量整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团结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工作指导。加快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把全市优秀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学法律专业学生、社会贤达等吸纳入会,并纳入达州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库管理;通过工作联络机制,有效整合市级政法单位、市委党校、市社科联、四川文理学院等力量;严把政治关,对不合格的法学会会员坚决予以清除,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把所有智慧和力量拧成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一股绳,共同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着力加强阵地建设。在全面覆盖“三级服务平台”“会员之家”基础上,达州市法学会根据群众需求、工作需要,大力打造法治实践基地等特色阵地。在市信访接待中心设立了“涉法涉诉服务台”,2022年接访133件,通过明理析法息访116件、分流17件。达川区法学会在社区建立法治实践基地2个,每年组织法治培训4场、课题调研1个、会员活动8场。宣汉县法学会在学校建立法治实践基地2个,每学期到校上法治课2场。
  三是着力加强能力提升。联合市委党校、四川文理学院等相关单位,采取集中培训、学术研讨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加强对法学会会员、法学法律工作者等培训;组织法学会干部赴工作先进的市(州)法学会考察学习,不断提升法学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加强对先进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表彰。按基层推荐、市法学会党组审核、媒体公示、市委政法委委务会研究确定的程序,每年加强对全市先进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表彰,名额向基层倾斜,激发起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近三年来,全市在市委党校举办6次集中培训,召开3次工作推进会,先后2次到市外考察学习。
  
  三、开展“三大服务”,推动“枫桥经验”落地见效
  一是开展矛盾化解服务。研究制定《达州市法学会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组织开展“法学会会员在年内参加一场法治宣讲、化解一件矛盾纠纷、开展一次社会调研、提出一条治理建议”活动,全市法学会会员在市法学会组织下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普法宣传、调处纠纷、评估风险等实践活动,特别是跨区域民间矛盾纠纷的化解。充分发挥阵地桥头堡作用,采取“谈心微互动促交流、贴心微服务促和谐、暖心微语言化纠纷、日常微体验顺民情”四微工作法收集情况、发现问题,运用“细心听取、真心了解、公心对待、恒心释疑、回访民心”五心调解法及时化解,做到抓早抓小,尽力将矛盾隐患化解在源头。2022年,全市法学会排查矛盾纠纷11075件,化解10976件,化解成功率99.11%。
  二是开展咨政建言服务。按照《达州市法学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围绕社会治理堵点难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每年设置调研课题20个,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积极梳理调研成果,以“成果要报”等形式报送党委政府、反馈基层组织。市法学会2021年度调研课题《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与思考——曹家梁社区“社会治理密码”解析》在四川省第八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文中获奖,课题提出“出台或审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改革、项目等事项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党建增强凝聚力、组织群众参与社区治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调动物管保安积极性”的建议,有效破解老旧院落“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难题,走出了一条城市社区治理的新路径。
  三是开展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服务。联合市司法局,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举办法治培训班,培养基层法律人才,以法律人才培养法律明白人,以法律明白人带动其他人,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力量、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目前,在全市2283个村(社区)培养了11672名法律明白人。
  
  四、用活“三大机制”,促进“枫桥经验”创新发展
  一是进一步健全矛盾化解机制。积极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学会会员、法学法律工作者等深入村(社区),调查摸底,提早“预访”。在法学会“三级服务平台”设立接访窗口,开门“纳访”。针对无法当场处理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报告相关单位,提出相关建议,接访人员主动“下访”,以“走访”回应民忧,促使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针对“走访”“下访”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或重大矛盾纠纷,县(市、区)法学会邀请相关部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联合“议访”,以“会访”汇聚民智。定期“回访”,以回访顺应民意,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和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达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法律七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组织法学会会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每年开展1次以上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等实践活动。以普法需求为导向,实施“订单式”普法,市法学会面向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收集普法订单,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学法律工作者等为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讲座。组织全市法学会会员单位开展“法治达州”一月一主题活动,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项目化、清单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作用,运用漫画说法、以案说法、权威解读等多种形式定期发布法治资讯。
  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联络机制。为整合力量、提升效率,更好地推动“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成立以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分管法学会工作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级政法单位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统筹、协商解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等;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法学会,负责收集信息、起草文稿、联络协调等工作,形成市委和市委政法委领导、市法学会主导、各单位协助、首席专家指导、个人会员参加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每一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为法学会参与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达州市政法单位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活动为抓手、以平安为目标,组织广大法学会会员、法学法律工作者等参与社会治理,奋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作出更多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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