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基层女法官的为民情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她从小就十分喜欢《少年壮志不言愁》这首歌,金色盾牌深深印在她幼小的心灵里,成了永远抹不去的记忆。她的夙愿是长大后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然而,最终她当上了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人民法官,她就是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闫各庄法庭庭长刘悦贤。
  
  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时间回溯到2005年5月,一个大雨滂沱的下午,刘悦贤第一次走进乐亭县法院的大楼,去参加人民陪审员的笔试、面试,结果她被录用了。人民陪审员是她最初进入法院的身份,接下来的职务是书记员、审判员,再到如今的员额法官、基层法庭庭长。她刚过不惑之年,但多个岗位的变换和历练,使她渐渐走向成熟、宽厚和深刻。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刘悦贤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她的父亲是乡村教师,母亲在乡镇工作几十年,良好的家庭教育,为刘悦贤人生路上铺就了第一块基石。长年累月,耳濡目染,她在基层和老百姓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缘。也正是这块基石辉映的最基本底色,使她不忘初心,用最真挚朴素的情怀,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在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正值花季少年的潘某在给戚某押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右下肢截肢,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133万余元。潘某因治疗和安装假肢,负债累累,生活特别困难,而事主仅支付了几万元。刘悦贤一面耐心细致地做原告的思想疏导工作,一面劝告被告戚某摆正态度,积极解决问题。起初被告不理解,对法院调解持反对态度。但刘悦贤不辞辛苦,白天当事人不在家,她就晚上找,一次调解不成,二次、三次……调解了五六次,终于双方情绪冷静下来。被告戚某表态就是四处讨借也要保证把赔偿款及时履行到位。很快,潘某得到了近84万元的赔偿款。一般来说,该案到此就已经基本结案,但潘某今后的生活却成了刘悦贤的牵挂。她通过朋友得知天津某残疾人篮球队招收队员,通过多方努力,联系到了该篮球队,介绍了潘某的状况。潘某顺利通过了各项考核,有幸成为该残疾人篮球队的队员。潘某专程来到法院表示感谢,灿烂的笑容和发光的眼神,使刘悦贤终于了却了那份心愿,平添了一份慰藉。
  2019年4月,乐亭县法院被确定为“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单位,由民一庭分管负责。刘悦贤时任该庭负责人,她通过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推行多部门“一站式”联合办公,积极打造“道交一体化调解平台”,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便捷化处理,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用和司法成本。截至2020年年底,通过“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处理案件301件,司法确认266件,涉案标的16544138.78元。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促进了道交纠纷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刘悦贤还总结了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1234”工作法,即:确定一个庭专门审理、加强与交警保险两个部门的协调联动、释明三方面法律、采取四个步骤调解,有效化解大量纠纷。这一做法,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
  
  司法形象决定营商环境
  刘悦贤习惯动脑筋,她认为,如今的审判工作不断面临许多新问题,必须创新探究,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复杂问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8年9月,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对国电乐亭风电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乐亭县人民法院审理。当全市这起首例执转破案件分到刘悦贤手上后,她日夜伏案充实理论知识,积极探索适用简化程序,积极参与制定严格的评分规则,扎实稳妥推进执转破工作顺利审结,赢得了破产企业上级公司——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的称赞并专门发来感谢信。信中指出:“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司法作风就是营商环境,乐亭县法院公正文明高效的破产审判工作,是以法治方式助力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乐亭县法院真正做到了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乐亭县委、县政府也给予高度评价,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乐亭县法院予以表扬。
  刘悦贤心细如发,这是她给很多人的印象。从她办理过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可见一斑。原告以被告欠13万元为由起诉到法院,并提供两张有被告签名的借条。在开庭时被告没有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在庭审调查时,她发现其中一张6万元的借条上写有车牌号的字样,当即询问原告。但原告略一犹豫,随即说该车牌号与被告欠钱无关。她没有凭书面证据草率定案,在宣布休庭后,她多方打听找到被告,得知被告已将该6万元的借款以借条上书写车牌号的车辆抵顶给原告。本案再次庭审时,原告面对事实,主动撤销了起诉被告6万元的诉请,最终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7万元。接到判决书后,原告心服口服,被告也为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而激动不已。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刘悦贤担任闫各庄法庭庭长以来,坚持把“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牢记心上,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工作中,积极加强与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乡镇综治中心的联系,注重引入各方力量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抚养、赡养等纠纷案件中,坚持传统文化宣扬,坚持做好传统美德的宣传引导,激发当事人明理、知信、崇德,以感化促调解。
  2021年3月,闫各庄法庭受理一起母女之间的赡养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积怨较深,调解意向不大。如果按照一般流程转入开庭,然后进行判决会简单很多,但刘悦贤认为,直接下判决很容易造成原被告双方矛盾激化,而且也不利于后续赡养费用的履行。随后,她积极同原被告就赡养费标准和履行时间进行沟通,在原告故意隐瞒事实的情况下,耐心同原告释理说法加强沟通,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最后一次从早上一上班一直到午后。最终,原被告就赡养费的给付标准和给付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从程序上讲,案件本身到这里就已经处理完毕,但刘悦贤本着案结事了的念头,继续就原被告母女感情问题进行劝解,为日后老人的赡养问题留出空间。最后,作为被告的女儿当场主动履行了部分赡养费用,并做出了对老人后续生活坚持照顾的表态。事情虽然不大,但却充分体现出刘悦贤杜绝机械办案、全心全意为民的司法情怀。2021年1至2月,她所带领的闫各庄法庭在唐山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基层法庭晾晒中各项指标名列全市第一。
  
  用奉献诠释为民情怀
  当所有的矛盾纠纷日复一日的纷至沓来,刘悦贤总是忘记了自己生活中也会有的悲喜,抛开了自己生活中也会有的身份,全身心地投入到每一个案件当中。面对不同的当事人,在法官的身份下层加着不同的角色,或是年老赡养者的孩子、或是离婚女性中的姐妹、或是抚养纠纷中孩子们的阿姨,感受着他们的喜怒哀乐,疏导着他们纷纭纠缠的情结,以“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初衷,坚守着自己的信仰:法律的天平不能倾斜。
  刘悦贤特别注重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努力做一名妇女权益的守护者。胥某和张某系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胥某称,婚后张某多次殴打自己,还不断威胁、恐吓胥某及胥某的父母。胥某向乐亭县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刘悦贤作为主办人,积极了解相关情况,审查相应材料,确认胥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第一时间依法作出了禁止女子的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及骚扰、跟踪该女子及其近亲属的裁定,并及时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地的派出所、村委会和妇联。
  2022年9月29日,刘悦贤作为乐亭县妇联推荐的代表参加河北省反家暴条例座谈会,对《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积极推动反家暴机制生根落地。她还积极对接县妇联工作,设立妇女“微家”网络平台,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22年9月,闫各庄法庭被唐山市妇联评为“唐山市优秀妇女微家”“唐山市优秀妇联阵地”。
  守义持正,巍如泰山;严肃执法,无愧天平。刘悦贤十几年如一日,立足平凡岗位,坚守自己的初心,从不叫苦,未曾喊累,用奉献诠释为民情怀,用汗水浇灌法治之花,用良知铸就公平正义,用一个个案件织就了人民法官朴素为民的隽美篇章。
  据统计,刘悦贤已审结案子3000余起,连续四年个人年均结案300余件。
  多年来的努力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社会的认可,刘悦贤曾先后被乐亭县委、县政府嘉奖;被评为乐亭县十大杰出青年,被唐山市委政法委评为“金牌法官”,被唐山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等。
  忠诚见行动,责任显担当,不问收获,但问耕耘,这就是一名基层女法官的为民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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