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20年”系列报道之二

社区矫正工作的北京实践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被确定为首批社区矫正试点省市。以此为起点,北京选择在东城、房山和密云等三个区县,开始了社区矫正的探索。
  20年来,北京社区矫正工作突出体制机制建设,成立专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工作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并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建立1个市级、17个区级、342个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发展形成了具有北京特色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力量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20年来,北京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符合北京实际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集中教育、矫正宣告、矫前调查等100余项相关工作制度,并围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修订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与公检法机关共同制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三个规定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工作规范,从源头上扎紧社区矫正执法的制度笼子,确保社区矫正每一项执法、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年来,北京市强化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行为“出重拳、零容忍”;强化教育帮扶,利用市级教育中心对全市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初始教育;依托各区社区矫正中心(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教育、解矫教育;依托司法所进行个别教育,逐步形成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正、思想教育与帮困扶助“四结合”的教育工作方法,发展形成了社区矫正初始、分类、个别、解矫教育相衔接的教育矫正工作模式。
  
  用联动化解
  ——宽严相济助回归社会
  北京市自2003年社区矫正试点之初,即建立了一支稳定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执法民警队伍,成为社区矫正“北京模式”的主要特征之一。同时,发挥司法社工和协管员等社会力量的辅助作用,辅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东城区自试点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落实“七包一”的社区矫正工作管控责任体系。由司法所所长、专职司助、监狱戒毒民警、社区公安民警、司法社工或协管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亲属组成的“七包一”教育管理责任小组,通过不同人员、不同途径、不同角度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帮助、教育工作。让他们感到温暖,帮助他们建立与社会良好的沟通,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说到李东(化名),东城区某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仍记忆犹新。社区矫正初期,为了逃避到司法所报到,李东发送了一个在京外120车上“被抢救”的视频给工作人员,称自己得了急性肺结核,没办法回京。消极抵触的态度,一下就被有多年工作经验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识破,他们通过与其妻子联系,用亲情的力量劝告李东立刻返京到司法所报到。
  “改变一个人很不容易!要靠制度、靠纪律,也要靠情感。”东城区司法局矫正民警陈警官说,“帮助一名矫正对象认识到错误,重返社会,需要多名工作人员的协同合作,才能保证不发生脱管漏管,才能真正帮助其走出人生的误区。” 
  据陈警官介绍,李东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经过教育劝导,李东按规定时间返京报到。可是,他仍旧不服管理,对矫正工作漫不经心,司法所将他列为重点关注对象。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李东自幼与父亲不合,其父亲不接纳他回家居住,“住在哪儿”成了燃眉之急。“如果不把这个问题先解决掉,接下来的矫正工作会很难进行。”陈警官赶忙与派出所管片民警和社区居委会调解主任沟通,为他找到了一处临时住所,并每天电话或当面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同时,也积极与李东父亲取得联系,想尽一切办法调解父子关系。李东逐渐对工作人员产生了信任和依赖,也慢慢愿意袒露心声,配合工作。
  2022年2月8日,大年初八,陈警官加完班刚进家门就接到了李东的电话,电话里他情绪激动、声嘶力竭。李东得知一直卧病在床的母亲突然去世,他第一时间给陈警官打来电话,表达因父亲不让回家,他没有与母亲见上最后一面的愤怒。陈警官接到电话后先是安抚他的情绪,随即向司法所所长汇报情况,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李东家中。陈警官一直守着李东,疏导他的情绪,以免悲愤交加做出极端举动。在狭窄的房间和楼道里,工作人员们费尽周折,帮助李东将其母亲的遗体抬下楼,并协助他妥善处理好母亲的后事。
  工作人员的这些举动,李东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顽劣的脾气秉性似乎在一点点地融化。李东痛哭流涕,动容地对在场的工作人员说:“从今以后,我配合司法所工作,绝不给各位找麻烦。”他还对一直守在身边、不管大事小事都能第一时间出面帮助他的陈警官说:“亲人也不过如此,今后你就是我的亲人!”
  李东的转变只是一个缩影,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背后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正是多方的联动,才能让他们不存侥幸心理,能真真切切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得到转变。
  社区矫正工作的20年,是社区矫正工作者以法为矩、启航新生的20年,也是这些社区矫正一线工作人员辛苦付出的20年。广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有关部门联动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确保了20年来北京社区矫正的安全稳定,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用教育改变
  ——分阶段、分类别内化于心
  “我的理想是希望自己的老母亲能健健康康活到100岁!母亲今年92岁,自己还能下地走路,作为儿子,能在监外服刑,能多尽几年孝心,我很知足!”
  “我希望自己能胜任新的岗位,工作顺利!”
  在海淀区阳光中途学院(以下简称“中途学院”)的课堂上,当学员们大声地说出自己的理想后,大家都报以热烈的掌声和由衷的祝福。这是堂心理健康系列教育课程的其中一讲。中途学院在日常教育管理中发现,一些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自卑、对抗、自暴自弃、不愿与人交流、不能融入社会等一些不良的心理问题。针对这些心理问题,中途学院专门设计了一系列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这堂“面向新生活之理想”的课程中,有一个环节是“学员谈理想”,教师请学员闭上眼睛,思考自己的理想是什么,如何实现愿望,并在大脑中描绘出实现愿望后的场景。鼓励大家从现在开始奔着自己的理想前进:“实现愿望的心情越迫切,自己越努力,实现的几率就会越大。”学员们在这节课上,收获的不是枯燥的知识,而是一次心灵之旅。
  海淀区社区矫正中心副主任闵亚坤向记者介绍,自2012年起,海淀区司法局充分利用区域教育资源聚集优势,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城市学院、首都师范大学5所高校合作创建了中途学院,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工作,充分体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后续,又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和北京林业大学建立合作关系。
  中途学院由70余名高校教师组建专家团,设计教育课程,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分阶段、分类别集中教育。根据矫正类别,开展了法治、心理、人文、社会适应性指导、就业与社会保障等课程;根据管控级别,针对高风险人群开展警示教育、社会形势教育、人际交往课程,针对低风险人群开展社区矫正认知、法律常识课程;为不同年龄段的社区矫正对象开设未成年抗逆力培养、青年职业技能培训、中年心理减压等课程。学院以集中讲授、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2013年,为探索针对性强、社区矫正对象乐于接受、教育效果好的社区矫正教育模式,海淀区司法局开发应用网络教育平台,方便社区矫正对象随时随地登录,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和学习需求来自由选课,大大提高了学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闵亚坤说,学员们由原来的“被动学”变成了现在的“主动学”,由原来的“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学院主要开设法律课程,辅以心理、人文、健康、社会保障、区情区史、民生政策等10个类别、100多门课程。
  闵亚坤介绍,中途学院将一个月设置为一个学习周期,根据课程受欢迎程度,及时调整。国庆节、全国两会这种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期,学院还会根据需要加大教育频次,增设情绪管理课程,邀请检察官开展警示教育课程,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的作用,实现以教代管、以教促管的目的。“即便是在疫情期间,暂停了面授教育,中途学院也及时采用了网络流媒体软件,开设了网络课堂,保障了社区矫正教育不间断、不松懈、不脱节。”闵亚坤说。
  截至2023年5月,海淀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各类集中教育近900期。通过教育,不仅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促进他们懂法、守法、用法,还强化了他们的人文素养,促进思想道德的提升,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此外,海淀区社区矫正中心以社区矫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改造,构建“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三大支撑体系、四个智慧化融合”的智慧矫正架构,借助北京社矫软件、电子监管腕表、设置电子围栏、定期人脸签到等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应用,实行网上、网下双重监管。
  海淀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配置自助矫正终端一体机,社区矫正对象首次报到接收时,可在自助终端采集录入社区矫正对象身份证件、相貌、指纹等信息,并根据菜单提示完成首接报到、日常报告,相关信息及报到报告记录将同时上传北京市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和存储。自助矫正终端的运用,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报到信息化,大大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报告的工作效率,有效避免代报告情况的发生。海淀区不断推进 “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智慧矫正”建设,大力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运用科技手段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率,为实现社区矫正“不脱管、不漏管、管得住、矫得好”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地区和谐稳定。
  
  用真心“浸润”
  ——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
  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正常生活,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这是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多年来总结出的宝贵经验。首都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将教育帮扶摆在与监督管理同样重要的位置,监督管理是基础,教育帮扶是核心。
  北京市西城区某街道司法所李警官第一次见到葛丰(化名)时,发现他神情木讷,存在着强烈的抵触戒备心理,对询问爱搭不理,有时仅是一两个字的简单回答。李警官向记者介绍,葛丰曾就读于北京市某职业院校,但没等到毕业便辍学在家。进入社会后,多次应聘工作都没有成功。求学和找工作的失败经历、异常的家庭关系以及畸形的成长环境,使葛丰开始仇视社会,产生了强烈的报复心理。2016年的一天,再次求职失败的他,点燃了某高档写字楼厕所的厕纸,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2017年9月,因犯放火罪被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李警官了解到,葛丰生活在一个特殊的家庭,父母在他成长过程中始终处于缺失状态。爷爷平时基本不让葛丰外出与他人交往,在情感交流和成长教育方面存在着很深的代沟和隔阂。在一次到司法所进行报到时,葛丰男扮女装,脑门上贴着“进口商品”四个字,这种怪异的行为引起了李警官的警觉。
  司法所立刻与葛丰的爷爷进行了沟通,建议带他到专门医院进行精神方面的病情检查。医院通过全面检查,初步判定葛丰确实患有精神疾病,建议立即住院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但葛丰的爷爷却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拒绝让其住院治疗。 “只要让孙子笑一笑,我就非常感谢你们了。”爷爷的一句话,让李警官感慨良多。这让他意识到,让葛丰告别封闭的内心尽快“走出来”,是其顺利度过矫正期并重塑人生的关键所在。
  李警官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迅速制定了一套针对性矫正方案,依法对葛丰开展教育帮扶工作。根据葛丰的实际情况,从心理咨询、疾病治疗、就业保障、个别教育等方面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从多方面入手,对他开展了教育帮扶工作。
  李警官向记者介绍,针对葛丰的个人成长环境导致的心理问题,司法所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每周对葛丰进行心理辅导。经过治疗,他的病态心理得到了很大缓解,能够主动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交流。司法所还与社区卫生防疫中心取得了联系,经过协调将社区精防医生纳入社区矫正小组当中,协助司法所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对葛丰进行专业的精神病防治指导教育,促使其本人和家人端正认知态度,放下思想包袱,主动配合医院积极进行精神病药物治疗和康复训练。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葛丰的病情得到了医治,情绪表现和行为状态逐渐恢复了正常。
  “针对不同的对象讲不同的内容。”李警官有针对性地对葛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引导其阅读人生励志、名人名言、红色经典等相关书籍,让他逐渐对自己的人生方向、家庭责任、社会道德有了清楚的认知。渐渐地,他看到了葛丰的改变:坐完椅子知道放回原处,用完印泥知道盖上盖子,打电话时也不是一声生硬的“喂”而变成了“您好,我是葛丰,我向您周报告……”李警官解释,这就是在潜移默化中对他的改变。此外,针对葛丰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他进行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等教育,促使葛丰能够认识到他的犯罪行为给自己、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我们都感觉这小伙子最近说话、做事变得越来越踏实了,精神头也足了,真的像变了一个人。”见到葛丰的邻居们都这样说。人开朗了,社会交往能力也逐渐提升,司法所经过研判,认为当务之急是帮他走出封闭的生活环境,使其尽快适应、融入社会,有能力养活自己。为此,司法所与街道居委会、社保所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和协调,在街道社区动漫室给葛丰安排了一份做模型的工作,生活上有了基本保障。葛丰的精神状态一天天的好转起来,工作态度也越来越认真。
  解除矫正后的葛丰,与当初判若两人,变成了一个脸上挂着笑、与周围人能够主动打招呼、懂得礼貌的小伙子,且凭借自己的能力在一家物业公司找到了工作。“真是感谢你们对我孙子的帮助教育,不仅挽救了我们这个残缺的家庭,更让我们重新看到了希望。”葛丰爷爷的肺腑之言,道出了社区矫正的目的所在。不仅让他知错悔过,更重要的是让他真正地回归了社会。
  “导向对了,才能够保证我们整个工作在正轨上运行。”西城区司法局社矫科副科长张光友说,“社区矫正本身就是一个社会性的工作,所以我们一直倡导在机制建设上面要形成一个同心圆,打造一个环环相扣的闭环。”
  
  用实效解难
  ——医保救助、意外保险全面铺开
  1997年12月17日,周某因抢劫罪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1年减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刑期自2001年1月22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止。
  2009年6月11日,周某因高血压3级、脑梗塞、一氧化碳中毒后遗症等病症,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通州区进行社区矫正。当年,其配偶每月退休金2800余元,周某本人无收入,每月固定医疗支出1000元左右,每年还需定期到医院检查,所有医疗费用均需自费承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通州区司法局联合定点医院为其上门开展病检,并发放了临时救助金。
  因周某在监狱服刑期间,户籍被注销,注销地为北京市通州区某派出所,本人属于保外就医人员,无法恢复户籍,周某家属曾到属地社保部门咨询,却被告知其无户籍,仅依据暂予监外执行无法为其办理城乡医疗保险。
  经上报北京市司法局,积极协调市人保局,为周某申请落实参加了医疗保障。更有意义的是,以此案例为蓝本,北京市司法局、市人保局联合发文对全市已销户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全部实行医保救助。用实实在在的举措,为此类人员解了燃眉之急。
  此外,为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权益,北京市出台相关规定政策,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治、公益活动期间的安全,为社区矫正对象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李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在通州区马驹桥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日常从事烧烤及外卖工作。2022年2月22日凌晨1点,李某在送外卖途中不小心摔伤导致腿部骨折,后去医院就诊。但因其收入不高、没有北京医保,无法承受治疗费用,且伤势较重,凌晨五点他返回河北邢台老家治疗。
  司法所在次日白天开展信息化核查时,发现李某离京,立即与其联系。在了解情况后,当即部署核查和异地管控工作:联系其所入住的医院,了解李某的伤势、手术安排及术后观察等情况,考虑到李某伤势较重,治疗和术后恢复需要较长时间,批准其离京请假;加强异地列管,要求李某每日向司法所报告活动轨迹、病情恢复、人际关系等情况,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和信息化功能,利用矫正App和通信工具,每日核查其行动轨迹。同时联系当地司法局,办理了异地列管委托,在每日向马驹桥司法所报告的同时,接受当地司法所管理,实现有效监管。
  李某术后返回马驹桥司法所报到,考虑到他的伤势还需恢复一段时间,而北京没有能照顾他的人,在李某提出申请后,通州区司法局及时为其办理了执行地变更,并为他启动了社区矫正对象人身意外险保险理赔,帮助他缓解了经济压力。
  从当初试点时的“摸着石头过河”,到配套政策齐全、相关法律落地,北京市形成了一个完备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保持在0.16%以下的低水平,还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检举犯罪等典型,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平安北京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