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法官的三十载蝶变人生

  “您作为本次论坛的发言人,对本次论坛成功举办作出卓越贡献,谨向您表示衷心感谢。”2023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正民收到了来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感谢信。此前,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湖北武汉举办,胡正民撰写的学术论文在该论坛获奖,并受邀在分会场作报告。
  作为一名法官,胡正民扎根基层法庭13年,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件,所办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且无一错案、无一改判。作为一名“学术型”法官,胡正民撰写的论文先后获得全国性奖项26个,论文中多个学术观点被“两高两部”联合出台的司法解释采纳。
  三十年来,胡正民扎根知识的土壤,努力汲取阳光和水分,让梦想发芽、茁壮成长。他从电子厂“杂工”到“工程师”,从“律师”到“全省优秀法官”,在“不负时光、不负人生”中不断跨越,实现了精彩蝶变。
  回首往昔,是辛勤的耕耘和苦涩的坚守;展望未来,是不变的初心和永恒的使命。在人生道路上,他锐意进取、奋勇拼搏的精神犹如夜空最亮的星星,激励着自己不断努力前行,也照亮着他人的逐梦之路。
  
  在逆境中淬炼成“金”
  胡正民的法律梦在学生时代萌芽,但梦想最终“破土”却源自一次心灵的触动。
  1975年,胡正民出生于江西井冈山一个小村庄,祖祖辈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家境贫寒,他们兄妹四人跟着父母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在童年,他立志要用知识改变命运,在日记本中,他写下了人生梦想:“当一名作家或律师。”
  但在1993年的高考中,胡正民仅以几分之差无缘大学之门。高考失利后,胡正民为减轻家庭负担放弃复读,只身前往广东打工。作为上世纪90年代南下打工潮的一员,胡正民与南下“大军”相同的是背着大包小包的行囊,不同的是,他的行囊里装满了书籍。
  初到广东,胡正民走了很多工业园区,找了许多工厂企业,皆因“生手、没有技术”而被拒之门外。无奈他去了老乡的建筑工地做小工。三个月后,胡正民在工地附近的一家电子厂找到了一个“杂工”岗位。
  此后数年,胡正民上班时主动向师傅、同事请教,一下班就往书店里钻,不断地汲取专业知识。正因此,他从没有固定工作台的“杂工”做到流水线“工人”,又因勤奋好学、善于钻研,陆续被提拔为车间电子技术员、电子工程师。其间,他还自费参加东莞理工学校的业余电子技术培训班。
  2001年年初,胡正民应聘到东莞某大型外资电子厂,在公司一干就是五年。他先后担任过电子工程师、车间主管、经理等职位。在大型企业工作,他学习和掌握了当时最先进的管理知识,同时,因为参与了公司的管理及经常在公司内部刊物上发表文章,他在员工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被一万多名员工推选为员工代表。
  在名利双收的顺境中,胡正民遇到了一起“工伤维权”事件,这让他感到法律知识的匮乏,并触动了儿时梦想的最终“破土”。
  2002年上半年,该公司一名外省籍女员工在操作冲压机时不慎压断了手指。作为员工代表,胡正民代表该女员工就工伤赔偿事宜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涉。当时,公司管理层坚持以“内部管理规定”为依据进行划责并计算赔偿金额,而胡正民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为女员工积极争取赔偿款。
  “知道我们占理,但就是争辩不过。”时过二十年,胡正民仍记忆犹新。他懊悔地说:主要原因还是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无法说服公司的决策者,最终导致受伤员工无奈选择放弃,少获赔偿近万元。
  此事恰巧发生在胡正民自学考试选择专业的期间,这让纠结于选择“电子技术”还是“法律”的他瞬间明确了方向,也因此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在奋进中找准“坐标”
  2002年秋,胡正民参加了法律专科的自学考试。此后四年,他先后通过了法律专科、本科共计32门课程的考试,以超过75分的平均成绩拿到了中山大学自学专科、本科毕业证。
  毕业以后,他不顾公司高薪挽留,毅然辞职而去,全力投入到司法考试的备考中。当时,胡正民虽然取得了自学专科、本科文凭,但没有受过法学系统教育。面对“天下第一考”,他以勤奋弥补不足,最终以400多分的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胡正民回忆,当年的学习平台和资源不比现在,他没有报培训班、没有收看直播课,只有反复研读教材、不断刷题,每天除了吃饭睡觉都在看书、做题,“将书读薄了,知识也越来越厚了”。有一次,胡正民因长时间看书导致眼睛疼痛难忍,其妻不忍遂敦促他休息,在闭目养神之际,他想出了一个巩固知识点的新方法,此后,他租住的房屋内经常出现“妻问夫答”的温馨画面。
  已实现“律师梦”的胡正民,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梦想随之升华,人生坐标亦随之清晰。2008年起,公务员考试取消了对全日制学历的限制,他又毅然选择前行,参加了考试。2009年,他以笔试成绩第三名、综合成绩第二名的好成绩,从近百名考生中脱颖而出,并最终成为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法官队伍中的一员。
  入职时,胡正民说:“学习法律,使我找到了人生的坐标;成为法官,使我的人生价值得以升华。”
  
  在行动中践行“初心”
  “胡庭长,胡庭长!”在单位附近的一间包子铺准备买早餐的胡正民,突闻呼唤,转身望去,只见一名60多岁的老者笑容满面,向他健步走来。
  老人一边寒暄着,一边伸手掏钱准备给胡正民买单。见状,胡正民抢先一步用微信扫码将两人的包子钱付给了店主。回去的路上,胡正民细细回忆才想起,八年之前,他调处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当时,一名小孩儿坠入挖沙后形成的深坑不幸溺亡,家属诉至法庭要求索赔。因本案关键证据缺失,责任不明确,胡正民选择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最终,经他多番努力,挖沙者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而老者正是已故小孩儿的爷爷。
  “2010年,我正式进入法院工作,工资、福利加起来都不足原企业收入的三成。”胡正民说,“相比‘财富自由’,我更期待‘精神富足’,每调解一起纠纷,每作出一次双方都信服的判决,都觉得特别充实。”十三年来,他审结各类案件2000余件,调撤率达70%以上,无错案,无改判。胡正民用耐心化解了许多纠纷,用公心处理了许多案件。
  2019年,青原区值夏镇某村小组因管理不规范,在池塘承包人张某经营期间,又私下将池塘发包给村民李某,并收取了租金。“一塘二主”引发矛盾,李某随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承包权。
  双方争执不下,都认为自己具有经营权,纷纷向鱼塘投放鱼苗,导致矛盾激化。得知此事后,胡正民立即赶赴该池塘,现场组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工作。最终,张某同意退出承包,李某向张某支付相应损失数万元,实现了案结事了。
  每年,胡正民都会在田间地头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胡正民不像个法官,倒像是我们的调解员。”青原区值夏社区党支部书记、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白保忠告诉记者。
  2019年8月,法庭外,大雨倾盆而下,打得门窗噼里啪啦响个不停。法庭内,承包上游养猪场和鱼塘的杨某和承包下游鱼塘的刘某正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杨某坚持认为,刘某承包的鱼塘被冲垮,是因连日大雨在杨某上游的鱼塘涨水造成的,纯属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刘某则认定,是因杨某管理不善,其承包的上游鱼塘水葫芦肆虐,加上养猪场的废水废料随意排放,双重叠加堵塞了泄洪口,导致大水漫灌,冲垮了刘某在下游承包的鱼塘。
  孰是孰非,无法认定。于是,胡正民决定到现场一探究竟。冒着大雨,胡正民带领干警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行在田埂之间。浑身湿透、满身泥泞的胡正民来到杨某的养猪场后,看到养猪场的鱼塘里虽然没有多少水葫芦,但不远处的地上堆放了许多水葫芦,显然是近期刚打捞上来的,且养猪场的废水废料处理也不规范。
  看完现场情况后,胡正民对案件处理有了底。经胡正民一番有理有据分析后,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刘某道歉,并与刘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有人称赞他阅历丰富,但胡正民却说:做一名公平正义的法官,是我最坚定的守望。
  2021年6月,胡正民办理了一起化工设备定做合同纠纷案,光案卷就十多卷,涉及标的额5000多万元,而且双方分歧较大、矛盾尖锐。
  原告江西某有限公司认为,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定做的多件机器设备未使用合同约定的钢材,严重影响机器设备性能,构成了根本违约,应予拆除重做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而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则认为,该批机器设备已交付给原告使用了,原告应及时支付剩余的尾款。
  法庭审理后发现,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确属根本违约,但如果据此判决拆除重做机器设备,不仅会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巨额的赔偿还可能导致被告公司破产。
  因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只能判了!”胡正民重重叹了口气。在起草判决书的过程中,细心的胡正民想到,要去现场看看机器设备的具体情况。
  来到原告江西某有限公司,胡正民用手摸了摸机器设备,发现尚有余热,胡正民又仔细察看了车间的生产记录和机器设备的保养记录后,知道机器设备并非像原告江西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某所言,无法满足其生产需求,降级后,仍能够生产使用。
  为此,胡正民抓住机器设备已开工使用这一事实,提出对机器设备予以降级使用,被告给予适当赔偿的调解思路。经胡正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调解工作峰回路转,最终案件成功调解,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也得以继续生产经营,双方皆大欢喜。
  自2010年入职至今,胡正民在基层法庭一待就是十三年,他以法庭为家,每天至少提早半小时到办公室,上班前对所有案卷都要梳理一遍,不允许出任何的差错;十三年来,他奔波于村头巷尾,将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十三年来,他悉心钻研、虚心学习,琢磨总结出了“调解不强调是非,审判要注视焦点”的办案艺术;十三年来,他在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之余,长期坚持法律学术上的潜心研究,取得了累累硕果。
  正因他有一颗为民守正之心,才取得“无一错案、无一改判”的佳绩,先后荣获“江西好人”“吉安好人”“全省优秀法官”“全市十佳干警”“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正因他那颗奋斗不息的初心,才华日渐显露,所撰写的学术论文获得全国性奖项26个,多次受邀参加法学高端论坛并作主题发言,论文中多个学术观点被“两高两部”联合出台的司法解释采纳。同时,他还多次受邀为全省法院调研骨干培训授课,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师资人才”“优秀调研骨干”等荣誉称号。
  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也是最好的验证者。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副庭长再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正民一直在变,也一直未变。变的是身份、是角色,不变的是对群众真挚的情感和为民的初心。他让冰冷的法律条文有了温度,让冰冷的裁判文书有了热度。
  过往荣誉化成一本本证书存放于书架上,新征程上胡正民正在奋勇前行。
  ● 责任编辑: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