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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作品背后的故事”系列报道之六
探索国际争端处理的“权威学说”
编者按
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变化前所未有,提出了大量亟待回答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勇担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出了一大批优秀成果。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重要遵循。
5月19日,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表彰会在京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61项作品获奖。本社记者特约采访到了一等奖获奖作者,分两期刊发“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作品背后的故事”系列报道,让我们一起来聆听。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复杂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在对外工作上进行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等重大课题,创造性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了“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部署,在历史转折关头为世界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走和平发展道路,是我们党根据时代发展潮流和我国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抉择。2018年,我们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写入宪法,体现了致力于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
和平搁置争端概念的提出顺应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潮流,寻求和扩大各国共同利益的汇合点,为应对全球性挑战、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解决之道。和平搁置争端是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的具体体现,丰富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推动中国和平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越走越宽广。
2023年5月19日,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表彰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黄瑶撰写的《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和平搁置争端》一文荣获一等奖。接过沉甸甸的奖杯和获奖证书,黄瑶教授感到能够获此殊荣,心存感激,感慨万千,这是对自己三十多年潜心国际法研究和教育的认可和肯定。
黄瑶教授长期从事国际法基本理论、海洋法、国际组织法等领域的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外主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论禁止使用武力原则: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项法理分析》《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研究:基于国际法的视角》《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核心问题法理分析》等著作与教材十余部,作为首席专家先后主持两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是国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国际法学者。
创新性提出和平搁置争端的概念,为全球治理提供新思路,丰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
《民主与法制》周刊:您选择“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和平搁置争端”这一研究主题,当初是如何考虑的?
黄瑶: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当今世界全球性问题和挑战层出不穷,乌克兰危机影响持续外溢,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更加突出,人们前所未有地认识到彼此休戚与共、命运相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与国际法有密切联系。我的专业是国际法学,主要的研究领域之一是国际争端解决。《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和平搁置争端》一文的选题背景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深化改革开放需要我们主动创造更好的国际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为我国创造了良好国际环境、开拓了广阔发展空间。发展是第一要务,适用于各国。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需要营造更加有利于发展的国际环境。
二是中国参与全球国际治理,明确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倡议,需要通过国际规则予以实现。在“中国之治”和“西方之乱”的背景下,行稳致远的中国方案,商量着办的中国方式,言出必行的中国声音和中国行动,中国作为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的形象日益清晰,需要一套得人心、有建树的中国方案,需要一套成熟、说理充分的理论支撑。
三是国际法理论创新的需要。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国际秩序的建构原则需要根据时代发展、国际关系的变革、国家间关系的调整,做出变革和完善,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如何在现有规则下发展一套国际争端解决和处理的话语体系,如何使中国国际法学科以更加全面和开放的视角分析错综复杂的国际问题,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民主与法制》周刊:获奖作品中提到的和平搁置争端的内涵是什么,本文有哪些创新观点?
黄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倡导通过谈判消弭冲突,通过协商化解争端,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危机的努力”“要相互尊重对方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对方核心利益,妥善处理管控分歧”“最关键的是双方应该相互尊重、求同存异,采取建设性方式增进理解、扩大共识,努力把矛盾点转化为合作点”“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和平搁置争端概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和平搁置争端主要指的是有关国家之间以维护地区安全及稳定、推动合作发展为目的,通过达成正式或非正式的共识,对完全解决某个争端、取得终局解决结果的程序、要求或主张进行持续的搁置或冻结的一种争端处理方法以及这种方法所产生的一段持续状态。和平搁置争端不是怠于解决争端,也不是回避争端,更不是要放任争端永久不解决,而是在取得各争端方同意的前提下,推迟解决争端。这样可以避免争端扩大化或者局势升级,促进争端方之间以理性的态度和方式寻求合作。
《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和平搁置争端》一文的理论创新和学术价值主要有:
一是研究视角新颖。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国际实践的最新发展和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角度出发,对国际争端解决进行创新性研究,探寻对传统国际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改良,从更宏观的视角提出争端管控的建议,论证了和平搁置争端这一概念。
二是创新了国际法理论。国际社会在处理争端时,常常使用搁置争议、暂缓解决等方法,这些方法是和平搁置争端理念的体现。本文在实践基础上,结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探讨将和平搁置争端作为国际争端管控的正式选项之一。本文提倡在适当的情形下,争端方主动通过协议等正式方式达成和平解决争端协议,从而为合作共赢奠定基础。本文在法律层面深入而系统地探讨了和平搁置争端的规范属性、内涵与影响,分析了其对管控国际争端、促进国际合作的积极意义,较好体现了中国方案的理论与实践,是对争端解决研究的突破。
三是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的丰富思想融入国际争端解决中。本文从国际法中的国际争端解决或管控的角度入手,深入研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法上的科学内涵和指导意义,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可为国际法理论创新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
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积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民主与法制》周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法治实践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在国际法学界引起了怎样的反响?
黄瑶:201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念。十年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为携手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强大力量,成为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前进方向的鲜明旗帜。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以自身发展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后,在国内的国际法学界引起了热烈反响。之后,中国提出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呼吁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地球生命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安全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在区域层面,中国—东盟、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在周边先行一步,成绩斐然,中非、中阿、中拉、中国—太平洋岛国命运共同体建设蹄疾步稳,成为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携手共进的生动写照。近年来,国际法学界越来越关注这一理念,参与到对其内涵和价值的探讨中来。这一理念影响进一步扩大,体现在国际安全、经济、环境、发展、人权、海洋、外空、网络等方面。相信在国际法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必将推动这一理念转化为更为具体更为有效的规则,为在各领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指引、注入动力。
《民主与法制》周刊:将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运用于和平搁置争端,能够发挥什么作用,解决哪些问题?
黄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时代。”当前,国际环境更加不稳定不确定,但国际格局“东升西降”的趋势更加显著,国际力量对比继续朝着于我有利的方向发展,我们不仅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利用既有国际秩序和体制来维护国家利益,而且要积极推动将我们所倡导的全球治理理念转化为国际规则,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和平搁置争端》一文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指引,研究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和平搁置争端之间的关系。该研究成果可为我国解决南海问题、反对外部势力干涉、构建亚洲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的法理和智力支持。在南海问题上,中国积极倡导当事国之间通过谈判解决,不采取使事态复杂化、扩大化的单方面行动。和平搁置争端为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新的模式。中国关于南海问题的基本立场和政策文件包含了和平搁置争端的理念,比如《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明确提出,“有关各方愿通过各方同意的模式,就有关问题继续进行磋商和对话,包括对遵守本宣言问题举行定期磋商,以增进睦邻友好关系和提高透明度,创造和谐、相互理解与合作,推动以和平方式解决彼此间争议”“在全面和永久解决争议之前,有关各方可探讨或开展合作”,为深化海上合作、总体保持南海局势稳定、将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提供了解决之道。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只有各国行天下之大道,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
《民主与法制》周刊:文章发表后,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黄瑶:《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和平搁置争端》一文在《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2期上首发后,引起广泛关注,获《新华文摘》2019年第13期转载和封面推荐,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9年第6期,入选2019年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学类最受欢迎文章集萃。2021年5月,荣获广东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和平搁置争端》一文被翻译成英文刊发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21年第4期。根据中国知网、维普中文期刊服务平台和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统计,《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和平搁置争端》一文被35篇学术论文(包括19篇CSSCI期刊论文)所引用。有学者指出,和平搁置争端无疑也是一种务实的选择,应当作为国际争端解决新模式,可以从国际法视角进一步上升为探索国际争端处理的“权威学说”。有学者认为,本文是学习、研究和运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一次有益尝试,是目前我国国际法学界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研究的代表性成果之一。
加强国际法学理论研究,为谱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民主与法制》周刊:请您谈谈国际法学界如何更好地学习研究阐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加强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黄瑶: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注重针对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积极应对国际变局中重大问题的有力举措,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体现了长期斗争和合作共存的思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建设更加美好世界提供了中国方案。国际法学研究必须增强针对性,增强问题意识,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从党和国家急迫需要和战略需求出发,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前瞻性、政策性、应用型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智力支撑。第二,注重思想性。目前,我国国际法学界在提出原创性理论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国际法学开展原创性研究提供了抓手,为更好理解中国与世界提供了坐标定位。这一理念既有守正,也有创新之处,我们需要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国际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讲好中国的国际法故事,不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构建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知识体系。第三,注重实践性。把理念落到实处,必须坚持以实践为导向。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法律事务,深入一线实践,在接触实际、参与实践中打开视野、充实头脑、丰富经验、做好研究,把理念落实为更明确的规则。
《民主与法制》周刊:国际法学科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
黄瑶:国际法学是一面镜子,反映了我们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我们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成功实践,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独立自主迈向现代化树立了典范,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这说明,世界繁荣稳定是中国的机遇,中国发展也是世界的机遇,国际法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实践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我国国际法学科发挥着讲好“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功能,厘清国际法原则和规则是什么;认清当前国际法现状;我们怎么样更好地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并努力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提出自己的主张,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民主与法制》周刊:您认为国际法研究应如何适应当今的形势发展和国家战略?
黄瑶:当前,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国际法在开展国际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国际法学者应多关注研究国际实践和外交工作中的新问题,为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提供智力支持。多年来,我和团队从国际法与国际法治角度,跟进研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适应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的需要,先后发表多篇论文。从2018年发表的“国际法视角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到2019年“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和平搁置争端”,再到今年发表的“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规范价值”,都积极回应外界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误读和质疑,分析这些不同声音背后的动因并给出我们的理性反驳。我和团队还一直关注南海问题动向,聚焦海洋权益维护、南海地区和平发展的国际规则制定、国际合作的法治保障等,扎实开展国际法研究。
以我个人的研究体会来说,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显得愈发必要。以这次获奖的论文为例,《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和平搁置争端》一文以法学的规范研究方法为主,兼用政治学和历史学的方法,来论述和平搁置争端理念的演进、发展与展望,进一步深化对和平搁置争端模式优势与现实需要的理解。再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之下的湾区建设,开世界未有之先例。粤港澳大湾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需要多个学科的共同努力,法学必不可少。应鼓励粤港澳大湾区相关跨学科研究,可以研究如何推动和实现三地法律规则的衔接、如何通过法治方式促进大湾区的改革创新及加强区际合作等问题,通过法学理论创新推动大湾区建设行稳致远。
国际法研究还要积极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需要。涉外法治工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涵盖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全球治理与法治合作、自贸区与自贸港法治等各领域。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为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我所在的中山大学近年来对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很重视,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建设、培养模式、国际合作、实习实践等方面,做了许多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不少成效。国际法学者们可以依托各自所在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对国际法人才的培养,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广阔国际视野、扎实国际法学根底、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民主与法制》周刊:您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有什么样的展望?对青年国际法研究者寄予怎样的希望?
黄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载入党章和宪法。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成为新时代我国重要的外交关系原则,成为中国对世界、对历史的坚定承诺。十年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承载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真正的多边主义、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等丰富内涵,多次写入联合国、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决议或宣言,为国际社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今后,国际法学者将继续引入新方法和新视角,深入研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治建设,把国际法理论研究不断引向深入。
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上指出:“要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做好国际法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当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是理论和政策研究的“富矿”。国家急需高层次的国际法研究人才,年轻一代的国际法学者生逢其时、大有可为。希望青年国际法学者自觉以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以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为思想追求,弘扬优良学风,树立良好学术道德,严谨治学、潜心研究。要精研国际法名著,及时关注了解国内外国际法研究的新理论新动态,把国际法理论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学以致用,为我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希望年轻国际法研究者心怀“国之大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繁荣国际法治研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