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并未走远》连载之二十

第十章 招供(中)

   在这天凌晨的讯问中,刑警杨生庆不知为何并没有追问那个“黑塑料袋”的去向,其实这个问题非常关键,它是前面谈话内容是否真实的一个重要佐证。好在,休息了10个来小时之后,警方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补充:
   问:你再好好回忆一下,从现场出来之后,当晚你把从现场带出来的一黑塑料袋东西怎么处理了?
   答:当晚我从现场出来后,提着塑料袋往我家那方向走,到了泰山路南头往东拐,当时解放东路正在修路,路上有挖的几米深的大土坑,我看四周没人,就把黑色塑料袋扔到土坑里用土埋住了。后来就再也没动过。之后,解放东路修建时把那坑就埋了,现在上面已盖起了楼房。
   李文浩(签名并按手印)
   2006年5月29日
   这是李文浩在被关押3个半月之后,经过百转千回、千锤百炼,终于形成的一份较为成熟的口供。
   从这次口供看得出来,是李慧从厨房里拿来一把刀,李文浩在门庭下就把马朝晖杀倒,然后两人把马朝晖抬到了客厅。在客厅里的第二轮砍杀中,李慧把马朝晖的脖子几乎给砍断了,而且还捅了马朝晖的下身。最后,董昀被叫到凶案现场帮助他俩伪造了现场。
而在两个多月前的2月24日,李文浩还交代了另一个版本的杀人经过:
   李慧开车到了她家门口,按了几下喇叭,然后马朝晖就出来开门,我先下车从门里进去,马朝晖在门口站着,他骂我说:“妈的,我还找你呢,你来干什么?”
   我说:“我来跟你谈谈。”说着就往他家里走,三人进了客厅,我坐在西侧的一个双人沙发上,马朝晖坐在东侧的一个单人沙发上,李慧坐在中间的一个大沙发上。
   我对马朝晖说:“现在事情都这样了,咱们坐到一起谈谈吧,看事情怎么处理呢?”
   马朝晖说:“妈的,我还没有找你麻烦呢,你倒找我麻烦来了。”
   李慧就骂马朝晖说:“你勾引人家老婆还有脸说么?”
   然后,马朝晖和李慧两人就吵了起来。我看当时马朝晖和李慧的情绪都比较激动,两人吵得比较厉害,我也控制不了,坐了有十几分钟,我就从家里出来准备走。马朝晖追了出来,他左手还拿了一把刀骂道:“咋啦,咋啦,还跑呢。妈的,不说清楚弄死你。”
   我当时已走到大门那儿,开了小门,马朝晖追过来把门关住了。他右手拿着刀像吓唬我一样往我身上砍,我用右手抓住他的胳膊,左手从他手里把刀夺了过来。我觉得马朝晖当时也不是故意要砍我。一、他没有往我要害部位砍;二、他要是想砍我的话,我也不会那么容易就把刀从他手里夺过来。
   我把刀从他手里夺过来之后,也没有想什么,就往他肚子上捅了两刀,马朝晖轻声地叫了一声,就躺到了地上,他倒地的时候好像用左手抓住了我左手的衣袖,我捅他的时候是用左手捅的。
   这时,李慧也已经跑过来了,我想先把他拖回去,就用双手托着马朝晖的腋窝,把他往屋里拖,在拖到院子中央时,马朝晖又挣扎了几下,我害怕他叫出声来,就又用刀在他的胸口捅了几刀……把马朝晖拉到客厅后,我看他浑身是血,一直抽搐,看是活不成了。我越想越恨,想这一辈子就完了,就用刀朝马朝晖的身上乱捅乱砍,还朝他的会阴部捅了几刀,朝他的脖子上砍了几刀。当时,李慧就愣在客厅里。
   我看马朝晖已经死了,就把他的尸体拉到了屋后的过道里。那儿有堆小孩儿玩具,我随手一推,把玩具推倒,盖在了马朝晖的身上。
李慧说:“要不自首吧。”我说:“不行。这事和你又没有什么关系,自首的话,就把你也牵连进去了。把首饰拿出来,伪造个现场,就说是被抢劫了。”
   我把首饰盒从卧室里拿出来,把首饰全倒进了一个家里的塑料袋。我对李慧说:“一会儿我走后,你再把家里收拾收拾。等我到家后过上大约20分钟,你给我打个电话,假装告诉我说马朝晖出事了,然后再给你大姐李翠仙和马朝晖家里打电话,先不要打110,等你姐他们来了,人乱了再报警。”
   我想了想又说:“过后你给我嫂子张永红打个电话,告诉她马朝晖出事了。你告诉她不想因为这事牵连到我,有三个方案:一个就说咱们当天从你单位出来就分手了;第二就说那天晚上咱们在我哥家吃完饭22点30分出来,我就回家了。你就不知道去哪儿了;第三就说咱们那天晚上从我哥家22点30分吃完饭出来,开车到西彭庄了。”
   说完后,我到她家的卫生间把我的头、脸、手、脚都洗了洗,把身上的血擦了擦,然后出来提着那个装首饰的塑料袋就往我父母家走。走时还把马朝晖放在客厅里茶几上的手机、手表、钱夹也放进了塑料袋。
   我从李慧家出来,从绛源路经过一条小巷到我父母家后,我又从现在的泰山路走到解放路,当时解放路正修路,路上有个大土坑,我在土坑里挖了一个小土坑,把塑料袋埋了进去,之后我就回家了。从李慧家步行到我父母家用不了五六分钟时间,我回到我父母家大约是23点30分。
   这一版口供中杀人的第一现场仍然在马家大门的门庭下,不同的是,杀人的凶器是李文浩从马朝晖手里夺过来的。李文浩将马朝晖刺倒之后,他将马朝晖拖到了客厅,李文浩砍了马朝晖的脖子,并捅刺了他的下身,而且,董昀也没有出现,伪造现场的行为是李文浩一手操办的。
   看来,在被关押的最初阶段,李文浩将所有的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不过,一周之后,李文浩对于杀人凶器的来源又改口了。他说:想到马朝晖要弄死我这句话,为了以防不测,我走到解放路与新华路十字路口旁的老城关供销社买了一把水果刀装入裤兜,到了财政所后,我嫂子张永红正跟李慧谈工作,大约二三十分钟后嫂子走时对我俩说晚饭一块儿到她家吃。
   这份笔录也记录了李慧、李文浩吃完晚饭一同来到李慧家的过程。李文浩尾随着李慧推门进了院子,和他迎面相遇的就是男主人马朝晖:
   他见到我十分恼火,问李慧:“你带他回来干吗?”
   李慧说:“和你谈谈。”
   马朝晖骂:“他妈的,我和他有什么好谈的?”
   李慧说:“你勾引人家老婆有理啦?”
   他说:“谁勾引了?”说着在李慧背部推了一把,我从口袋里掏出刀来,对着他的背部靠下部位捅了两刀,马朝晖“哎哟”了一声,顺手就抓了李慧头部一把。李慧又推了他一把,马朝晖转过身子,我对着他的腹部又捅了几刀。他喊了声:“咋啦,咋啦!”就倒下了。我回头赶紧把铁门插好。我拽住他两个腋窝往屋里拉,李慧也过来帮忙拽他的衣服。到了院子里,马朝晖有点清醒,用手乱抓,用脚乱蹬,和我俩搏斗,不知道马朝晖把院子里的什么东西碰倒了,声音挺大。隔壁邻居家的狗也开始叫开了……我担心他叫出来让邻居听见,又用刀朝他身上乱捅,等他不动了,我拽着腋窝,李慧抬着腿将他抬进客厅放下,看见他仍在抽动,已经活不了了。我想这一辈子完了,非常恼火,完全丧失理智,拿刀在他的脖子上猛砍,直到脖子快被剁下,又在其会阴部扎了几刀。看到马朝晖没有一点儿动静,我坐在地上傻了。李慧在客厅里站着也傻了,过了片刻,我说:“咱们投案自首吧?”
   李慧说:“投案就完了,如何向家人交代?咱们伪造个现场,就说家里被抢了。”
   我同意,问她家里有手套吗?
   她说:“修水管时买的,剩下一双。”
   她从后面的小卧室里拿出一双白色的线手套。我戴上手套将死者西装上衣脱下裹住其腰部(怕弄脏我的衣服),我一手拽着衣服,一手抱起死者,李慧托着即将要断的头,我后退着,李慧往前走,通过客厅北侧门将尸体放在楼梯边通往卫生间的过道上。死者的头歪得厉害,我将头扶正,又拽住其脚脖子将曲着的双腿拉展,将他的西服上衣拽起扔在他身上。
   我让李慧拿拖把将有脚印的地方拖了一遍,随手将拖把放在客厅外面门口一侧。我到了小卧室边的洗脸池将手套脱下,洗了一下手、脸以及刀子,对她说:“你再好好收拾一下,别留下痕迹,过半小时等我回家再报警。另外,你给我嫂子打电话,说若有人问她调查时就说你一人在她家吃的晚饭,并让她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这里出事了,以便她不知道,其他人也相信与我无关。”
   李慧说她一个人不敢在家呆着,我说事情都已经这样啦,有啥不敢的,她同意了,并说一会儿给家里打电话。
   我放下车钥匙拿上刀子、手套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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