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文章标题:
近亲属有权直接登录死者账号查阅个人信息吗?
李伟(化名)生前从事某平台北京地区的相关业务,是李超(化名)的近亲属。2021年,李伟意外去世。李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尝试登录李伟在员工端App上的账号查阅其考勤记录等个人信息,但发现该账号已被公司停用,相关信息无法查阅。
李超认为公司停用李伟账号的行为导致其无法查阅李伟的个人信息,进而严重阻碍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侵犯了其享有的个人信息权利请求权,要求公司提供其主张的李伟相关个人信息,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据悉,公司已在员工端App的隐私政策中就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规定了行使职权的联系部门及具体联系方式,但李超拒绝联系。因此,公司认为其并不存在侵权行为。
那么,近亲属有权直接登录死者账号查阅个人信息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律师普法
本案中,一方面,李伟账号内除了包含近亲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必需的信息外,还可能存在死者个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悉的隐私。如直接允许近亲属登录死者账号查看相关内容,可能违背死者的意愿。
另一方面,账号内还可能涉及第三人的隐私、个人信息,直接允许近亲属登录死者账号查看相关内容可能侵犯第三人的相关权利,而这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宗旨相违背。
因此,李超作为死者李伟的近亲属,虽然有权对死者李伟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等权利,但手段应当必要、正当,无权采取直接登录死者生前个人账号的方式行使。
此外,公司虽然停用李伟的账号,但是未排除李超通过其他合理途径行使权利,李伟的账号还可能涉及案外第三人的个人信息、商业信息等内容,因此公司不允许李超直接登录李伟的账号行使权利并无不妥。